“旺财,等着我的好消息”。王不死心中暗暗笃定。对于惨死之狗,王不死许下了一个男人的承诺。
雨越下越大,如雾如烟,无声的浇洒在地面,土堆,柳枝枯树上,淋湿了地面,淋湿了树叶,也淋湿了百姓的茅草屋。
雨滴在屋檐汇集,一滴滴,敲打着地面,不大一会就敲出小坑,在地面再一次汇集,慢慢的流向更低处,是小河,是大海,或者是在沿途被阳光蒸发。就像人的一生,有的人可以活到老,有的却在中途改了道。
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年华谁与度?
月台花榭,琐窗朱户,只有春知处。
碧云冉冉蘅皋暮,彩笔新题断肠句。试问闲愁都几许?
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雨是相思季,又是离别愁。
这样的天,很适合一杯茶,一本书,听着雨声,品着茶,看着喜欢的故事,一天也是一生,一生又是一天。
或者是躺在抱窝里,抱着自己喜欢的人,一秒是一辈子,一辈子也是一秒。
如果有兴致的,也可以做一些少儿不宜的事情,当然,首先你要保证你的土房足够的安全。
例如李保国就不会有这方面的担心,人家可是钢筋混凝土建筑,质量保证七十年,可抗十级地震,哪怕是山洪泥石流,李保国的生命也可以得到保证。
月黑风高杀人夜,罪恶往往总是在这样的时间发生,当然选择白天的也有,不过他们的坟头已经长草,例如旺财。
再一次来到李家大宅,没有任何的陌生感,房子还是那座房子,里边的人还是那个人,不同也许只是里面的女性朋友会有所变化,一切如往常。王不死却显的很忐忑,毕竟自己这一次前来,既不是借菜借鸡,也不是来看美女。
他是来报仇的。旺财作为自己的好友,对于它的惨死,王不死很心痛。虽然旺财的作风有点瑕疵,但也罪不至死啊,毕竟都是雄性嘛,都是有需求的,王不死也是可以理解的,“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大明帝国的好干部李保国李里正不也是经常犯这方面的错误嘛,难道只有人能够犯这方面的错误,而狗就不能,狗又不用搞计划生育,我们不能搞‘双边’,戴着有色眼镜看狗。
王不死这一次是来杀狗的,对,没错,杀狗,并不是李家父子这对狗东西,还是那句话罪不至死,狗咬死人是要偿命的,但是人咬死狗偿命的有,但还真不多。狗毕竟是畜生。
虽然不能杀人,但是杀狗总是很合理的,一者,你杀我的狗,我就杀你的狗,也很合理,再者旺财和大黄是夫妻,感情很深,旺财死了,估计大黄也不想独活,自古就有殉葬的传统,这又很合理,所以,王不死就来了。
翻过围墙,李家大宅还如往常一样,灯火通明,听见声响,大黄就从自己三居室里跑了出来,王不死不知道的事,今天李保国把旺财的十三个狗崽子拿到县里买了,买了点药回来,毕竟药神医的药疗效好,但是太贵啊。
大黄还是耷拉着舌头,摇着尾巴,估计也是在等待什么,然而大黄终归失望了,它等的狗儿走了,永远的离开。
王不死毫不犹豫,跑过去,一把掐住了大黄的脖子,对于杀狗,王不死经验还不是很足,王不死这一招属于最不好的方式,对于体力,耐力,反应能力,以及心态都有很高的要求,首先掐住脖子的速度一定要快,因为狗的反应能力很强,稍慢一些就有可能让它逃脱,再一个你要有足够的体力,保证能够掐死它,否则你还是借助一些工具比较好,例如刀子,麻绳,或者是猎枪,刀子,王不死是没有的,猎枪,大明帝国的管控也很强,只有麻绳倒是有,只不过狗的惨叫声会很大,而且速度也很慢。xǐυmь.℃òm
想要掐死狗,你必须保持掐狗脖子的动作十分钟左右,不然狗是死不彻底的,就像那位牛人说的,给他一个支点,足够长的一根杆子,他就能够撬动地球,狗也是,虽然狗没有撬动地球的能力,但是只要有一口气,还是能够活过来的。
杀狗还要有良好的心态,看着一条生命在自己眼前流逝,那狗祈求的目光,虽然只是畜生,但也需要足够的冷血,或者是深仇大恨,恨得咬牙切齿的那种。否则人总是会心慈手软,要不了狗命。
狗是有生命的物体,不是死物,遇到危险它们会跑,也会反抗,例如王不死掐住了大黄的脖子,虽然大黄不知道王不死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本能让它开始了反抗,狗爪子开始乱刨,王不死不得不很小心的躲着,以免被狗抓到。
李保国今天心情很好,去县里买了点药回来,今晚尝试了一番,果真药效不错。
自己的好友孙四娘上县里领奖去了,据说是因为在孙四娘担任妇女主任这一职务期间,五户村人口零增长,而且还有下降的趋势,县里对五户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很满意,特地准备了一些奖金,为那些辛勤工作在计划生育工作前线的劳动者们,予以鼓励,希望他们能够在以后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再接再厉,再创新功。
虽然孙四娘不在,但是李里正怎么会缺少女人,村里的留守妇女那么的多,还不是自己打一声招呼就行。
在药力的支持下,第一回合,李保国大胜,女子大败,可是为了李保国能够满意,只能是咬牙坚持,坚持就是胜利,相信自己,我能行。
第二个人回合,开始,女子采取了主动,一味的防守,只能是被动挨打,只有先发制人,才能取得先机。五龙抱柱,轻舔棒棒冰。
李保国只感全身一整很暖,额,老李要得道成仙了。
外面的战斗,还在继续,王不死没想到,大黄的生命力这么强,这么久了,腿还在蹬着,很后悔没有先去借把菜刀。
相对于外面的战斗,屋里的战斗就好多了,没有那么的血腥暴力。女子就像是绣花的少女,温柔而又仔细。
终于李保国忍受不住,夺取了主战场,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真正的战争终于开始,大汗,粗重的喘息,以及一些尖叫。现在的战场比外面的更加的血腥暴力。
战争开始的也快,结束的也快,李保国一哆嗦,嗯,舒服了。
女子站起身,为李保国搽拭干净,就拿着衣服往外走。
“今晚别走了,等会再来一次”,李保国挽留道。
“里正,真的不行,我老公下半夜就能赶回来,知道了不好”。女解释道,
“知道了,他能把我怎么着,老子是里正,是他们的父母,老子看上他的女人是然的造化,他敢瞎比比,老子要了他的狗命”,李保国官威十足,有二品尚书的风采。
“哎吆,里正,他怎么敢得罪你老,好了,别生气了,我保证他一走就过来陪你”。女子解释道
“不行,今晚不准走”,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李保国怎么会轻易让女子离开。
女子一边拿着衣服往外走,一边说道:“哎吆,里正,我现在就出去给你找李家妹子去,他老公昨天刚走,家里肯定没人,听说她刚刚跟他老公学了新招式,李家妹子她对象,昨天走的时候,退都软了。李家妹子保证能够让你幸福到老”。
“远水解不了近渴,快点,我们再来一次,完事就让你走”。李保国退让道,没办法,药效又犯了,有些难受。
女子也不愿意,虽说李保国吃了药,效果很好,动作也很猛,只是这持久上就差了很多,基本上也就着急忙慌的来上十几分钟,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还不如自己不吃药的男人,人家一次能够坚持半个多小时,还是经常干活的体力好,够强够持久,哪像李保国,够强,但不够持久。女子被李保国弄得上不上,下不下的,着急回家找自家老公降火,怎么会再留下。急忙往外走。
而李保国自然不想放她离开,于是就追了出来。
终于,有心人天不负,在王不死的坚持下,大黄也不再蹬腿,慢慢的闭上了自己的狗眼,眼角还挂着泪,有不甘,也有不舍,一切尘归尘,土归土,风一过,满世界都是你。
狗刚死,身体的体温还没有变冷,就听到争吵声,要不然做坏事怎么要选择黑灯瞎火的时候呢,这是很有依据的,这也是无数前辈们总结出来的经验。
例如,现在,虽然是月黑风高夜,但是李家大宅灯火通明,电费不要钱,真的是亮如白昼,就连你嘴角几根胡须都能看清,于是王不死悲哀了。
女子停止了挣扎,因为她看到狗窝旁的人,一手提着狗,没有猜错的话,这条狗已经死翘翘了。就像是完事的男人,无精打采的耷拉着。
李保国也停止了拉扯,看着王不死,大叫道:“好啊,王不死,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要了我的狗命”。
王不死很羡慕李保国在这么大的岁数了,尽然眼不花,也没得白内障,竟然认得出自己。
王不死看着李保国,顿时被吸引,只见女子的穿着还是很正常的,山里人最喜欢的花裤衩,估计是动作太急,上身也没来得及穿衣服,就那么露着,看到已经垂到肚脐眼的那东西,王不死想呕,再一次羡慕李保国,有这么好的胃口。
而看到李保国,只见李保国上半身没穿东西,男人嘛,上身没什么好看的,基本上都一样,粉嫩嫩,肉嘟嘟的,不同的是,李保国的上身咬痕比较多,可能是剧情需要。
只是看到李保国的下半身,王不死就脸红了。只见一条丝带,嗯,还是红色的,在自己的重点部位绕了一圈,就跟倭寇的兜裆裤一样,只是颜色不同,不过李保国的小裤裤肯定是自己做的,因为在前侧还有一个洞,只见男性以及雄性动作特有的物体,从那小洞洞里,探出了头,脱帽著帩头。难道因为里正有尿急的习惯,方便上厕所,专门设计的。或者又是角色扮演,倭寇电影上这种场景经常出现。
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此刻王不死心情,只能是敬仰膜拜,对李保国的品味,竖起大拇指--有个性。
不过,王不死已经无暇再对李保国的衣着进行评测,因为李保国拿起一把锄头,就向王不死跑了过来
王不死一不做二不休,背起大黄狗就跑,这一次也没有翻墙的必要。
李保国拿着锄头,在后面边追边骂“王不死,还我狗命来”。
“里正,你认错人了,我不认识王不死”。声音从远处传来,王不死早已经跑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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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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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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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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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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