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王不死李保国>第九章 夜晚
  在我国是早就有历史记载的,在汉朝,拥有男宠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两汉二十五位皇帝中,就有十位皇帝有男宠,例如汉武帝刘彻,提拔卫青霍去病等战将,带领大汉儿郎,痛击匈奴,令四海臣服,中华强盛,四方蛮夷竞相归顺,就这么一个有男人味的男人,也是有男宠的。可见,男男之爱早就有历史,如果再发生某一名人宣布自己出柜,就不要大惊小怪了,孤陋寡闻,会被人笑话的。

  而往往这样的男男之爱,是最纯洁的,也是最真挚的,是不带有任何利益在里面的,他们之间只有真爱,如刘邦与籍孺,孝文皇帝和邓通,孝景帝与郎中令周文仁。

  最出名的当属李承乾与称心,《资治通鉴》中记载,“太子私幸太常乐童称心,与同卧起,道士秦英,韦灵符挟左道,得幸太子”。为此,李承乾还丢了太子的宝座。

  只要是真爱,性别真的重要嘛。因此小国同志的怪异举动就可以理解,择偶取向发生了变化。

  从李小国卧室的装修风格就可以看得出来,李小国是块玻璃。

  老百姓家是不流行装修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穷,再一个,老百家里基本都是土胚房,属于那种经常修复的那种,遇上大风大雨,很有可能就无家可归,也就没必要装修。而李家大宅却不同,不出意外,李家大宅从设计和用料,都是很讲究的,只要不遇上十级以上的地蹦,后世子孙继续使用下去,还是不成问题的,既然这属于百年工程,外面光鲜,自然里面的装修也不能落下,一楼因为要会客,装修很是豪华,而二楼是李保国的卧室,因为每天床上躺的人都不确定,李保国也无法选择床伴喜欢的装修风格,因此装修很是大众化,没有什么亮点,白色的墙壁,可能是李保国也会尝试其他的一些动作,卧室里还有一些健身设置,墙壁上也有很多的污秽,为了迎合气氛,墙壁上还挂满了很多明星的画像,嗯,都是倭寇电影里经常出现的面孔,既有身材,又有相貌,最最让人难以忘怀的,就是她们在电影里的敬业精神。不得不说倭寇女子是世界女子的典范。

  而里正公子李小国的装修风格恰恰相反,和老爹的完全不同,由于心理的变化,李小国对女性少了一些兴致,反而对那些欧美男人很是喜好,特别是那种黑黑的,肌肉发达的,有爆发力,冲刺力,最重要的是有耐力。而且可以群战,丝毫不落下风。

  因此李小国在墙壁上的每一块空白处,都贴满了明星海报,有打篮球的,有踢足球的,也有玩橄榄球的,以及一些玩健美的,他们普遍的相同之处--肌肉很发达。

  李小国比王不死小一点,还是上学的年纪,因此只有休息的时候才回家。

  所以王不死今天下山不为别的,就为了李小国,不是因为李小国欠他钱,而是为了李小国的那台电脑。

  话说,大明帝国科技进步很快,一些现代化的科技成品,也横空出世,不去管质量,也不去追究又是在哪个国家买来零件自己组装的,总之,现在大明帝国也有电脑了,当然不同层次的电脑,价格也是不同的,老不死的那一台还属于高端产品,价格很高,而李小国的这台就相对差了很多,价格也趋于趋向于平民化,当然这些平民,也是特指一些有身份,有地位,有收入的群体。不过,无论是网络的运行速度,或者是屏幕的辨别度,清晰度,平民电脑还是差一点的。不是李保国没钱给儿子买,而是高端产品那都是高层人士才可能拥有的,不是有钱就能买的,老不死为什么会有,就不得而知。

  王不死擦了擦脸上的雨水,就把目光投进李小国的卧室里,嗯,画面很是刺激。就像是所有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孩子们,总是很喜欢那种电影。李小国也是。不过他喜欢那种欧美的。

  王不死看的是满肚子恶心,就像是看到了旺财和大黄狗,不过有人看的津津有味,而且还不是一位。

  李小国的卧室里躺着两个人,一个是李小国,另一个却是孙四娘的儿子,李二壮,话说有人接手了孙四娘之后,没多久孙四娘又有了,只是这孩子的父亲是谁,孙四娘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孩子老爹很高兴,乐呵呵的出去打工了,为了纪念死去的那孩子,孙四娘就给自己孩子取了二壮的名字,大壮是属于以前那位的。

  两人是发小,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一起上学,一起欺负同学,一起为祸乡里,他们焦不离孟,孟不离焦,他们就是伯牙与钟子期,死了一个,估计另一个人都不好过。

  “小国,还是换一个吧,整天就这几招,也没有新花样”,李二壮发话了,白白胖胖,很像他妈。

  “现在的电影都这样,不思进取,总是学习前人,拾人牙慧,”李小国说道,

  “说的没错,十年前是这些,十年后还是这些,”李二壮也附和道,李二壮也是资深看客,:“就算是致敬经典,这都这些年了,也该换一换了”。

  “唉,寂寞空洞的内心如何满足”李二壮扬天长叹。

  虽说恶心,但王不死不得承认,自己对女性的了解,以及启蒙教育,老不死是没办法教的,都是通过李小国的电脑而学的。李小国可谓是王不死的生理老师,按理说逢年过节都是要送礼的。

  画面没特点,但有的人还是有感觉的。

  害羞的望向李二壮,李小国小声的说道:“二壮哥哥,准备好了嘛”.

  李二壮轻轻点了李小国额头,嗔怒道:“你啊,每次都这样”。

  李小国满脸红晕,娇嗔道:“你好讨厌”.

  额,王不死闭上了眼睛,王不死早已经习惯,李保国和孙四娘的不正当关系,是五户村家喻户晓的,当然李小国和李二壮之间的奸情,除了当事人的父母,五户村上下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

  王不死已经不是第一次撞见,早已经习以为常,就像是那些特殊工作的姑娘,难道你还要让她们一直很热情。

  王不死有些后悔这一次下山了,自己下山可不是为了看这俩活物,而是为了自己的初恋,那位未曾蒙面的人--张静君,额。好吧,这是王不死的单相思。

  自打一次偶尔的机会,在老不死的电脑上看到那倾城倾国的半张脸,王不死就觉得自己深深的爱上了这个女孩,虽然仅仅不过几秒,相貌也没看清,但爱一个人就这么简单。

  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件事,这都会成为感情的导火线,

  额,好吧,把张静君当成初恋的男子,没有千万也有百万,不出意外,以后还会有人前赴后继,络绎不绝。而王不死仅仅是大海里的一滴水。

  只要晚上有没有人,想着张静君的模样,做一个儿童不宜之事,答案是肯定的额,眼前这位,好吧,不要抹黑男主了。

  第二次见到张静君,是在李小国的电脑上,因为人家是个大美女,年方十八,也是个大明星,而且还是红得发紫的那种,就连李小国这种兔先生,都是张静君的铁粉。

  话说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几年前以一首《寄不出去的情书》突然闯进娱乐群,更是在娱乐圈搅动风云,令无数娱乐大咖,和明星前辈汗颜,此首歌曲,在各大报纸和网站,也是异常火爆,搜索次数节节攀高,以至于一些搜索引擎瘫痪,每天的收听率更是不下于三百万人次,要知道大明帝国能够拥有电脑的人也很少。这首歌的收听人数,远远超过其他人的总和。有些大牌明星为了避开这首歌,不得不推迟新歌的发布,这首歌创造了无数个神话,无数个世界纪录,更是拿到了无数大奖。

  这首歌已经成为人类史上的传奇,甚至成为一些国家的必学外语歌曲,曾经有个国家打算把首歌当成国歌来着,只是汉语学起来实在是太难,无奈只能是放弃,但他们还在努力改变,现在全国已经普及汉语,等啥时候全国百姓都学会汉语了,就把这首歌定为国歌。

  这首歌如此的轰动,可是当人们去寻找演唱者时,她却消失了,各种谣言四起,有说这首歌根本就是抄袭,也有的说张静君江郎才尽,更有甚至说她早已经嫁人,或者是不在人世,众说纷纭,什么样的可笑话都有,还有的人说,这姑娘长得太丑,以至于不敢见人。

  一封寄不出去的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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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一起种的那棵小树

  一起浇过水一起松过土

  一起走过四季严寒酷暑

  小时候

  一起看那喜爱的故事书

  里面有可爱的公主

  还有那可恶的女巫

  小时候

  河边的那座小木屋

  曾经一起住

  一起把那天上的星星数

  小时候

  你说你喜欢看我跳舞

  像只可爱的小田鼠

  在你心里是那么的特殊

  一封寄不出去的情书

  等我的那个人走向了何处

  留下我一个人守着孤独

  你不知道的苦楚

  一份寄不出去的情书

  抹干眼泪静静地哭

  一个人的旅途

  寻找有你的国度

  一份寄不出去的情书

  千言万语表达不出

  思念在心中堵

  流浪何处是归宿

  一封寄不出去的情书

  自己对黑夜倾诉

  表达不出的感触

  我何时才能你的家属,一座小木屋,一本童话书,看着我们的孩子学跳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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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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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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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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