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到底是别苑还是迷宫???
她累的呼哧带喘,再次起身晕头转向往外走。
这次终于被她摸对了路,从拱形门出去,是一片极大的空地,摆满了各府的马车。
石头到底在哪儿?
要怎么带她走?
程丽急得团团转,却也不敢轻易在人前现身。
她探出脑袋朝外看,很快找到了谷府的马车,五六个马夫正聚在一起谈天。
她是会驾马车的,若是她偷走一辆马车扬长而去,直奔林夫子学堂呢?岂不是就可以逃之夭夭?
可是,石头既已说了会主动找她,她等着是最稳妥的。
又心急如焚的等了良久,她脚下突然不知从何处飞过来一个纸团,程丽躲进暗处查看,“待会有人提前离场,你混进队伍里。”
谁这么大胆,敢提前离场,不要命了?
程丽将纸条撕碎埋进土里,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外面。
很快,远处真的有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走了过来。
她连忙躲回墙壁后。
那行人脚步越来越近,有人语气不善的呵斥,“还不快点!郡主动了胎气,你们都别想活命!”
然后是马车启动的声音,丫鬟们个个着急忙慌的去马车上拿东西,场面一片混乱。
程丽飞速拔下满头钗子,随手塞进袖中。
就是现在。
她长腿一跨,混进那群忙的不可开交的婢女中。
她刚站稳,队伍就随着马车往前走。
程丽低着头避开众人视线,走在最后面。
皇家别苑门口,陆敏之抱着娇弱的长乐郡主满脸焦急,“人怎么还没过来!”
怀中女子精心装扮过,虽说俏丽可爱,却因脂粉气过重,失了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美感。
长乐郡主生来高贵,父亲母亲又只有她一个女儿,她可谓是万千宠爱于一身。但她只有一个烦恼,那就是她容貌只堪堪算得上是清秀。xǐυmь.℃òm
听母亲说,她小时候起过疹子,后来脸上就留下了一些痕迹,遍寻良医也医不好脸上的瑕疵。
豆蔻年华时,母亲说长大后那瑕疵便会消失,谁知她都嫁人了,脸上的痘印却还在。
而她的夫君却是仪容端正,丰神俊秀,貌若潘安,难免让她生出些许自卑之意。
故此,她成婚后,每日都要精心装扮,遮掩了脸上的痘印才肯罢休,就算是有了身孕也不例外。
郡马爷扶着郡主上了马车,又温言宽慰郡主片刻,长乐郡主才终于绽放笑脸。
谁都没有注意最后面的程丽。
一行人紧赶慢赶往英亲王府行去,在路过汇元街道拐角处时,有个大手一把将队伍最后面的程丽拽进了小巷子里。
程丽心扑通扑通直跳,看向那人,眼睛睁的大大的,黑曜石一般闪着光彩。
“哥哥!!!!”她捂着嘴惊呼出声。
胡均含笑望着她,“妹子,你终于回来了。”
程丽的眼泪毫无预兆的流了下来,原来除了石头,还有人一直在等她回来。
“哥哥!”
她眼泪越流越凶,泣不成声。
六年的时光横亘在她和故人之间,她本以为所有的一切都早已面目全非,物是人非。
可是当胡均活生生站在她面前唤她妹子时,她却感动的不能自已。她就知道,她的哥哥嫂嫂也是她的家人,会担心她,想念她。
胡均看她哭的收不了场,大手摸摸她毛绒绒的头顶,“好妹子,别哭了,我们得赶紧走了。”
他身上穿着禁军的衣服,今日又是圣上出宫与民同庆的大事,哥哥定然身负要职,不能离开太久。
程丽立刻止住哭声,“哥哥你差事要紧,我们快走吧。”
多年未见,两人好似亲兄妹般无丝毫隔阂和陌生。
胡均牵着她的手七拐八绕后进了一个小院子,“这是石头的产业,你安心在这等着,我还要去上职。”
“哥哥快去吧。”程丽笑着和他告别。
胡均前脚刚离开,后脚就从屋内出来两个红衣女侠。
为什么说她们是女侠,因为她们并不像时下女子般梳着厚重华丽的发髻,反而像码头上干苦力的男子般把头发梳于脑后,用红绳束起,看起来英姿飒爽。
尤其她们腰间都挂着佩剑,整个人如一柄出鞘的利剑,光芒四射,让人不敢小觑。
“两位女英雄,”她率先拱手行礼,“我名程丽,不知两位英雄如何称呼?”
“小人红袖,小人红尘,见过夫人。”二女齐齐向程丽行了一礼。
“快快请起,”这种女子一看便知是有本事的,程丽敬佩不已,如何敢受她们的礼。
二女也不多言,干脆利落的起身,“请夫人入内安坐。”
程丽欣然应允。
程丽有心探听她们的身份,但两女只拱手道,“我等只奉命保护夫人。”
她也不想难为人,遂住口不言。
院子清新雅致,布置的颇有意趣。
直到夜色降临,她也没等到石头。
程丽不敢睡,生怕一觉睡醒自己又回到了谷府,她托着下巴望向院门口,眼巴巴等着石头。
兴许是老天爷也听到了她的心声,下一秒,房门口真的出现一个单薄的少年身影!
那少年身量颇高,一袭赤色镶边锦袍衬得他贵气天成,气质卓然。只是虽肩膀瘦削了些显得有些单薄,却风度翩翩,玉质浑然,挺鼻珠唇,品貌非凡,让人不敢亵渎。
“石头!”她心里一软,大步跑过去一把抱住来人。
少年比她还高半个头,他嘴角噙笑,任女子将他抱了个满怀。
下午看见胡均时,她仿佛有流不完的眼泪,可如今看到了日思夜想的石头,她却无泪可流了。
那双美丽多情的眼睛仰头看向少年,眸中神采令人动容,红唇在夜色下分外诱人,“我就知道你会救我,我一直都知道……我一直都知道……”
关翊谦情不自禁将她紧紧抱在怀中,力道之大让程丽几乎有些无法呼吸。
她终于又回到了他的身边,心底缺失的那片残缺终于找了回来。
从此,他再也不是孤单一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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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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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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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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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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