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程丽>第6章 请大夫
  眼前男孩头大身子小,说是五岁,其实看着跟三岁孩子差不多高。

  他又黑又瘦,身上是破破烂烂打满补丁的粗布麻衣,脚上是露出五个脚趾头的草鞋。

  这一副逃难难民的打扮,程丽在电视上也见过不少,非洲贫困地区的儿童和他现在的模样也差不多。

  但是,眼前男孩的小腿却以一种奇异的方式向外拐着,和他的大腿正好呈现出标准的90度的直角。

  这根本不像人类能做出的动作。

  怪不得他躲在门后不出来……

  一个五岁的孩子,腿被父亲打到变形…程丽只看一眼,就心里发紧,眼眶湿热。

  她活了二十多年,从没亲眼见过这么惨的小孩。

  她心里五味杂陈,将脏兮兮的小孩抱到脏兮兮的床上,“石头你等着,我去给你请大夫。”

  便宜儿子乖乖点头,“谢谢娘。”

  骨折之痛,痛彻心扉,这孩子居然能做到面不改色,神色如常。

  他忍受痛苦的能力比之一个大男人都强了不少。

  程丽从贴身衣物里取出一枚造型古朴的银戒指,这是原主爹娘留给原主的最后一点东西。

  至于其他东西,早就被贪婪的大伯母搜刮了个干干净净。

  这是原主千小心万小心才留下的戒指。

  成亲前,她要防着大伯母,成亲后,她要防着酒鬼丈夫。

  “对不起,程丽。这戒指我先暂且一用,早晚我会把戒指找回来的。”程丽在心里对原主说了抱歉,揣着戒指出了门。

  何家村离镇上不是很远,所以酒鬼男人才能天天出去吃酒取乐。

  原主生性胆小,自嫁过来后,还从没有单独出门过。

  虽说何大是个酒鬼,但有饭了也会给原主留一口。

  程丽嫁过来后起码能吃上饱饭了,个子长高了不说,身上也长了不少肉。

  如今比之以前骨瘦如柴的样子好看了不少。

  小少妇不过十六岁,身材袅娜,脸蛋白嫩,自然吸引了很多人视线。

  有好事的村民问,“何大家的,你这是去哪儿?”

  程丽整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也不太认得村里的人,敷衍道,“孩子病了,我去镇上给孩子请大夫。”

  “乖乖,去镇上请大夫?”村民们倒抽一口冷气。

  “人家连村里的余大夫都看不上,要去镇上请医馆里的大夫呢?”

  “何大这小子发财了?”

  程丽停下脚步看向出声的那几个村妇,“村里有大夫吗?”

  有个嘴快的婆娘道,“村东头有个余大夫,不拘是家里的牲畜还是头疼脑热,都能看。我们平日都是在余大夫那里看的。”

  如此甚好,也省的她步行去镇上了。

  程丽诚心诚意道谢,“多谢这位婶子。”

  那村妇“噗嗤”笑出声,“你该叫我嫂子才是哩。”

  “哦哦哦,多谢嫂子。”程丽不好意思的改口。

  她道完谢就照着那位嫂子指的方向匆匆行去。

  有人眼尖的发现了她衣衫和鬓发间的血迹,又对其余几个村妇使了个眼色。

  村妇们望着程丽远去的方向啧啧叹道,“又是个苦命的,你看看被打的。”

  “怕是家里孩子又被何大打了。”

  “这新媳妇人还不错,知道请大夫给石头看病。”

  “后娘对孩子哪儿有真心,你瞧好吧,早晚露出马脚。”

  几人唾沫横飞的议论纷纷。

  农村的土房子不隔音,更别说何大家的房子千疮百孔,那话顺着风声清晰无比的传入石头耳中。

  年仅五岁的孩子目光沉静,黑黝黝的有些瘆人。

  程丽找了村里的老兽医给石头治了腿。

  医生给石头的伤腿敷了药,又给上了夹板,说石头需要卧床静养,不能胡乱下床走动,养个百天就能重新长好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这点常识程丽还是知道的。

  可是当她拿出那枚戒指付诊费时,年迈的大夫说什么也不肯收,“乡里乡亲的,给孩子看腿哪儿就能收你的银戒指呢?让人知道,我还用不用做人了?”xiumb.com

  程丽全身上下连个铜板都没有,她面露苦涩,“我身上实在没钱,只有这枚戒指,您老先收下,改日我有钱付诊费了我再把戒指取回来,你看行吗?”

  一头花白头发的余大夫坚决不肯收,“诊费也没有几个铜板,日后你有钱了再给也是一样的,草药都是山上采的也不值钱,戒指你收起来吧。”

  程丽与余大夫推搡了好几个来回,余大夫都拒不肯收。

  程丽最终只能无奈收回戒指,暗叹世上还是好人多啊。

  别看石头小,这个孩子却极其能忍,余大夫给他上药的时候都没见他哼哼一句。

  程丽送走余大夫,看着床上小孩儿奇道,“你不疼吗?”

  石头稚嫩的脸上满是沧桑,“我不能哭,哭了惹父亲心烦,父亲心烦了还会打我。”

  短短一句话,程丽都能想象到这个五岁的小孩是怎么谨小慎微的活在何大的阴影下的。

  可是再惨和她又有什么关系,他的苦难不是她造成的。

  想到原主那个酒鬼相公,程丽就一阵恶寒。

  这种垃圾男人,谁爱要谁要,她可不要。

  料理好小石头,程丽又出门了,原主脑海中并没有何家村的相关记忆。

  她走出门大概看了下何家村的情况。

  何家村地址位置优越,在村头有处小河,河里有村民们养的鸭鹅在追逐戏水。

  岸边还有小孩在摸鱼摸虾,一派田园野趣。

  可是田园这东西,偶尔开车去吃个农家乐还行,真要住在农村,程丽可住不惯。

  她一路走来,也有零星村民和她打招呼,她都一一微笑回应。

  顺着原主脑海中的记忆,一路走到镇上,程丽大失所望。

  所谓的小镇,不过就是多了几家卖东西的小门店而已。

  镇上到处都是泥土路,显得灰扑扑,破破烂烂的。

  她一个妙龄女子独自在街上闲逛,很快引起别人的注意。

  可惜程丽还没有意识到这个朝代的大街和后世的大街是不一样的。

  在后世,别说是大白天,就是凌晨一二点,你走在大街上也安全无虞。

  但是这这里,一个单身女子没有男人陪同走在街上,就等于伤风败俗,有伤风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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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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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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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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