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甚至没有片刻犹豫就拒绝了,这让少年有些难堪的抿紧了唇。

  论容貌,陆敏之能迷的长乐郡主神魂颠倒,自然容色摄人,剑眉朗目,让人见之忘俗。

  论才学,他诗书礼乐皆是上等,是当之无愧世家子弟典范。

  论年纪,他比这女子还小两岁,他到底哪里入不了这女子的眼了?

  被拒绝后除了愤怒甚至还有丝丝委屈之感的陆敏之深深看了程丽一眼,怀着满腹怨气甩袖离开了。

  送走大神,程丽对着狄青等人也不知该如何处置。

  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她继续和胡均嫂嫂一起住,这样有人照应,也不至于吸引那些地痞流氓的注意。

  否则即使她买了房子,孤儿寡母的,天长日久,难保不被有心之人惦记。

  真是头疼,如果她是个男人就好了,假如他是个男人,至少能减少一半的麻烦事。

  既已在城内定居,无论如何也该和胡均和嫂嫂知会一声,否则于情于理也说不出来。

  石头带她去了胡均赁的房子,狄青等人也紧随其后。

  巷子窄小难行便罢了,还甚是脏污,院子颇大,只是和人合住的。

  除了胡均一家,另还有两户人家,是周边城镇的乡民带着孩子进城童试的。

  多日不见,杨柳整个人已不如从前鲜活,他们屋子里有股浓浓的药味。程丽心里一紧,急道,“嫂嫂,可是哥哥身体还未大好??”

  杨柳对这小姑子心绪复杂,原以为她是相公亲妹,所以即使小姑子带着孩子,她也不曾嫌弃,总归和相公是一家人,一家人本该同甘共苦,相濡以沫。

  谁知,程丽根本不是相公的亲妹子,而是没有丝毫血缘关系的女子。这妹子又这般美貌,再联想到相公和她之间的尴尬关系,很难不让人怀疑他们之间有过什么。

  杨柳前段日子伺候胡均擦身时,看见自家夫君身上青肿吓人,不过随口说了一句,也不知道小姑子哪里招惹了这般厉害的人物。

  就被胡均厉声打断,“休要胡言,分明是那恶人强占良家妇孺,你做嫂嫂的就是这样护着自家人的吗?”

  这话太过不留情面,杨柳当时就泪如雨下,“我从不曾对小姑有过半句怨言,不过是心疼夫君随口一说而已,夫君何必如此咄咄逼人?”

  胡均沉默不语,自顾自接着上药。

  杨柳不肯出门让左邻右舍们看笑话,只在屋里捂住脸颊默默流泪。

  她心气高,不愿低头服软,自那日起,已数日不曾和胡均开口说话,只每日热饭热菜的做好就自顾自忙去了。

  没想到小姑今日主动找来了,杨柳面对这个貌美温柔的小姑第一次生出自卑之感。她手足无措的招呼程丽坐,“小姑坐着歇会儿,我去给你烧水泡茶。”

  从前姑嫂两人和乐融融,哪里这般客气?

  程丽拉着杨柳坐下,“嫂嫂莫客气,我们坐下好好说会话,这屋里怎么这么大的药味,难不成哥哥伤的极重?”

  杨柳苦笑一下,“夫君伤的确实不轻,只不过他刚入职,不愿耽误差事,故此每日都忙着上职,我怎么劝他也不听。”

  怎么这么犟!程丽叹气,“嫂嫂莫慌,我回来再劝劝哥哥。哥哥脾气直,有什么惹嫂嫂伤心的,嫂嫂休要与他一般见识。”

  杨柳眼泪几乎夺眶而出,她生生忍住了,哽咽着道,“他是我夫君,我当敬他爱他,自不会与他一般见识。”

  瞧瞧这受了委屈的模样,傻子也能看出来,只杨柳不愿主动说,程丽也不好追问。

  这院子实在拥挤破败,屋子里还有隐隐的霉味,程丽坐了一会就有些难以忍受。

  谷雨林和陆敏之赏她的物件,她都随身带着,当下挽着杨柳胳膊道,“嫂嫂随我出去一趟,待有了银子也给嫂嫂买些首饰戴戴。”

  杨柳的十两聘礼都留给家中幼弟了,和胡均成婚时,她一件首饰也没买,身上至今还是光秃秃的。

  见程丽开口就要给她买首饰,吓得连连摆手,“那都是有钱的官太太们戴的,我怎么配戴?”

  “嫂嫂这般年轻貌美,正该戴些金银首饰才好看呢!”程丽不容她拒绝,拖着她去了当铺典当了了身上的扳指玉佩,然后带着五百两银子扬长而去。

  给杨柳安排了全套的金首饰后程丽才道,“我看嫂嫂和哥哥住的地方实在太过狭小,不若我出钱,嫂嫂在城里买个院子。”

  她晃晃剩下的四百二十两银子,“这都是那些贵人们的赏银,那贵人打了哥哥,应该给哥哥补偿,嫂嫂勿要推辞。”Χiυmъ.cοΜ

  杨柳哪里敢收,这是小姑…被人欺辱换的银子,她若收了岂非是畜牲不如?

  “我与相公住的很好,不需买院子,小姑你好好留着银子将石头带大,日后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

  两人来回拉扯了许久,杨柳都拒不肯收。

  回去的路上,程丽心情低落,嫂嫂对她的态度既尴尬又疏离,远远不如从前那般亲切热络。

  想来也是知道了她和胡均并非亲兄妹,既然嫂嫂如此介意此事,搬来同住一事程丽也没有再开口。也没有继续留在嫂嫂家里让她不自在。

  本以为有了家人能互相照应,谁知现在除了石头她还是无人可依靠。

  石头童试近在眼前,她只好收敛所有纷乱的心绪静下心陪石头温书。

  关翊谦虽说前世恶补了诗词歌赋,四书五经,但真正下场考试还是头一遭。

  幸而林夫子与本次童试的考官相熟,知考官秉性,给石头提前押了题,石头年纪又小记忆力尚佳,已将所学背的滚瓜烂熟。

  程丽感叹道,“这个夫子寻对了,他认识的当官的还真不少啊!”

  石头知她对这些事情都一知半解,笑着道,“林夫子可是举人,凭他资历学识足以当官,只是他脾气暴不会逢迎拍马,便未入官场,开了个学堂。林夫子的同门大多在朝任职,同门之间互相照应也是理所当然。”

  这就是所谓的同年之谊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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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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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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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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