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前,程丽塞给他一瓶药膏,“这个抹上防蚊虫的,不过我用着感觉没什么效果,不晓得你用着行不行。”

  她碎碎念着,言语间皆是对蚊子的痛恨,而后她眨巴着眼睛,“你晚上若是偷偷出去睡了,三公子也不知道吧?为什么还苦哈哈守在这里呢?”

  狄青心说这是他的职责,他既然领命负责她的安危,自然要时时刻刻看着她,不能有丝毫懈怠。

  而且,能时时看着她,他心里也是窃喜不已的。

  他并不觉得累。

  “这是我的职责所在,夫人不必为此烦扰,我不会打扰夫人。”

  程丽连忙摆手,“我没那个意思,只是觉得你太辛苦了。我这也没什么事儿,不如我写封信你带回去给三公子,以后不用再守着我了。”

  说着,她果真坐下提笔写字,那字虽然歪歪扭扭,但也能看的清楚明白。

  她将信叠好递给狄青,“拿去吧。”

  狄青将带着她体温的信收入手中,颔首道,“我现在就去,夫人安歇吧。”

  程丽点头,“小心些。”

  送走狄青,她躺下睡了。

  上次送石头时马车出了事,程丽这次不敢再送,将石头送到林夫子门口就回房了。

  林夫人出门赴约了,她也忙里偷闲窝在房里看话本。

  因林夫人眼睛不好,故此也极力反对程丽看话本,生怕她小小年纪把眼睛看坏了。

  程丽被她管教甘之如饴,也从不在林夫人面前提起话本之事。

  说起来,她遇到的无论是胡均,还是嫂嫂亦或是林夫人,都对她极好。

  她手里有钱,心里不慌,每日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

  石头嫌她的字难看,买了许多字帖给她,让她平日无事时练练。

  人在穷极无聊的时候,无论什么事都愿意尝试。

  程丽也是如此。

  日日被困在小院子里,哪儿都去不得,这种日子她若是不给自己找些事情做,是会发疯的。

  络子打的太多,送人都用不完,她只好将此事搁在一旁,开始每日练字。

  此后,她便沉浸在了练字的时光里,开始废寝忘食的练字。

  不出两个月,她的字已经似模似样,不像原先那样狗爬般难以入目了。

  林夫人也赞她字写的好,此举更是鼓舞了程丽,她捋袖子练得更起劲了。

  难熬的盛夏终于过去,从最开始的神思不属到如今的自得其乐,她好似已经完全忘记了陆敏之。

  难不成真是贪恋他冰凉如水的身体吗?

  她从未谈过恋爱,一时也有些迷惘,弄不清楚自己的心思。

  想不明白便不想了,程丽不喜欢难为自己,遂干脆利落的把他扔到了一边。

  秋高气爽的时节,微风习习,让人心旷神怡。

  程丽算算日子,她已把自己困在院中困了小半年,此刻看着院外自由飞翔的鸟儿不禁心生摇曳。

  她想出去看看。

  好不容易送走酷暑,所有人脸上都多了丝笑意。

  林夫人近日来也总是笑眯眯的,她拉着程丽道,“虽说你是守寡之身,但也不至于成日守在家里,明日常夫人办赏菊宴,你陪我去热闹热闹。”

  程丽还从未去过这样的宴会,踟蹰不敢答应,“我的身份,适合去参宴吗?会不会惹得主人家不喜?”

  林夫人连连摇头,“你小小年纪怎恁的迂腐,不过是死了夫君,何至于连门都不能出了?”

  她苦笑一声,“是我多虑了,既林夫人相邀,我自当奉陪。”

  却不想,这一场宴会却又闹出许多风波。

  她时时刻刻谨记自己的寡妇身份,故而也不敢穿什么鲜艳的色彩。

  只拿出衣柜里一条七成新的碧青色长裙换上,因她不会簪发,平日里也不出门,满头青丝都是胡乱挽的。

  如今要出门赴宴,却不能胡乱挽了头发出去,孰料,她坐在梳妆镜前簪了许久,头发还是一团乱。

  程丽气的摔了梳子,破罐子破摔的想,真是气死人,大不了老娘不簪发了!!

  可她已是妇人,不能像未婚少女那般披散着头发,只好按耐下满肚子火气继续和头发做斗争。

  可是越急越是不得其法,眼看临出门了,头发仍是散了满肩膀。

  她只能散着头发去向林夫人求助。

  林夫人哭笑不得,三两下为她挽了个漂亮的堕马髻。

  程丽惊喜不已,她来到这世界这么久,除了有婢女伺候的时候,其他时间头发都是胡乱挽的。

  已好久不曾挽过如此标准的古代女子发髻了。琇書網

  林夫人替她挽了发髻,又从梳妆台前拿了首饰为她簪上,“年轻貌美的时候就是要多戴首饰才好看,省的像我这般年老色衰了戴什么都不出彩。”

  程丽连忙宽慰道,“夫人端庄大方温婉贤良简直是女子表率,哪儿是一般人比得上的?”

  林夫人被她夸奖的颇为受用,又为她戴上了珍珠链子和暖玉手镯。

  程丽见了娇嫩如花容貌昳丽的自己也心生欢喜,便没有拒绝。

  两人收拾妥当,坐着马车出发。

  常夫人是此地府知事的正妻,为人喜好逢迎,经常举办宴会,宴请当地名流。

  林夫子作为当地知名的士大夫,林夫人自然免不了次次被邀请。只是林夫人不喜社交,也甚是苦夏,之前的帖子便都拒了。

  可是,拒的多了,林夫人心里总是过意不去,便想着等天气转凉了,无论如何也要去赴一次宴。

  果然,刚刚立秋,常夫人便送来了赏菊宴的帖子。

  林夫人这才回了帖子,告知会如期而至。

  马车在一处占地广阔的别苑前停下。

  程丽扶着林夫人下了马车。

  门口的白面小厮小跑着躬身迎上来,“林夫人,请随我来。”

  小厮领着二人来到后院就止步不前,立刻有长相清秀身材清瘦的丫鬟上来请她们入内。

  林夫人看出她的紧张,轻拍她手道,“别紧张,不过是众人聚在一起说说话罢了。”

  程丽长舒一口气,“是我难登大雅之堂了,待会若是丢了夫人的脸,夫人可不要怪我。”

  “你如此貌美伶俐又知情识趣,哪里会给我丢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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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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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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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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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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