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她是小说女主,一入庄子,立刻会跟数个有权有势的贵公子产生情感纠葛。
所以,程丽的第一反应就是拒绝。
这种平平淡淡的日子正是她梦寐以求的,她不想打破这种平静。
但她也并非全然不懂人情世故,罗管事显然对哥哥很有好感。
所以在她告诉胡均想找活干后的两个月,罗管事还记得此事。
罗管事是哥哥的顶头上司,顶头上司开口,成不成都必须成。
想及此,程丽笑着道,“行,我明日跟哥哥去。”
但她懒了太久,第二日无论如何也起不来身,胡均做好饭来二楼敲她房门,“妹子?”
这还是搬来这么久,胡均第一次上二楼。
他闻着门内传来的馨香,不知为何红了脸,声音也低了几分,“妹子,该起了,再晚要迟到了。”
程丽艰难的从被窝里爬出来,“我起了,哥哥。”
这声哥哥带着不自知的撒娇和媚意,和以往的哥哥全然不同。
胡均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了,“我下去等你。”
不能砸了胡均的饭碗,不能得罪胡均的顶头上司。
程丽默念着这两句话,最终成功战胜懒惰,穿衣下床。
她天生丽质,皮肤水润有光泽,不需上脂粉已是白里透红。
程丽用灶上温着的热水胡乱洗了洗脸,又怕干活消耗大,肚子会饿,逼着自己吃了两个馒头。
她撑得昏昏欲睡,一上马车立刻一头栽倒睡了过去。
外面冰天雪地,寒风凛冽,地上厚厚一层雪,马车轮子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胡均看着昏睡的程丽也是后悔不迭,这寒冬腊月的,把她喊来做什么活?
瞧那小手冻的,唉。
他每日风雪交加的习惯了,却忘了她不过一妙龄女子,哪里吃得下这种苦头?
他放缓速度,马车“哒哒哒”的慢慢走了起来。
程丽一觉睡醒,却发现马车居然是停止不动的,“哥,怎么了?马车坏了吗?”
“没坏,我怕马车颠的你难受,就停下来了。你要是睡醒了,咱们现在就出发。”
程丽震惊不已,原来他们竟还未开始走?
那岂不是要迟到了!
妈呀,上班第一天就迟到!
“坐好了!”
话音未落,马车已疾驰起来,程丽眼疾手快的抱着马车壁才没有摔倒。
车子不过行驶了一会就停下了,程丽被颠的七荤八素,掀开帘子透透气才觉得脑子清醒了些。
胡均驾着马车从小门进了庄子,“妹子别急,我带你去找罗管事。”
程丽缩着头,尽量不引人注目。
马厩里有十几匹马,各个油光水滑,膘肥体壮,神气十足。
程丽赞叹不已,“哥哥,这都是你喂的马吗?”
胡均难得有些害羞,“都是我负责照看的。”
“哥哥真厉害,这些马一看就很健康。”她毫不吝啬的夸奖。
胡均发现从早上起,他就变得很奇怪,此刻更是面红耳赤,“罗管事在前院,我们快过去吧。”
“好。”
雪天路滑,程丽不敢大步走路,生怕一不小心摔倒。
雪天摔倒可不是好玩的,很容易摔骨折。
她步子一慢,自然就和大步赶路的胡均中间空了一大截。
胡均发现她没跟上,折返回去道,“可是路滑弄湿了鞋袜?”
程丽摇头,“我怕摔倒,哥哥你拉着我走吧。”
非是她矫情造作,她是真的害怕,摔倒摔断了胳膊腿。
她后世在雪场滑雪时,就曾摔骨折过,养了四五个月才好。
胡均伸出大手,程丽准确无误的抓住他袖子,“谢谢哥。”
程丽就这样搀扶着男人走路。
很快,到了前院,胡均再次提醒她,“罗管事人很好,你别怕。只罗管事不喜偷奸耍滑之人,你不可在他面前耍小聪明。”
她点头如捣蒜,“我记得了。”
前院罗管事的房间温暖宜人,程丽偷偷把手伸出来让自己暖和暖和。
罗管事也是大吃一惊,“胡均,这就是你说的要找活做的妹妹?”
胡均对罗管事的态度很不解,“是我妹妹,可是有什么不妥之处?”
不妥之处太多了,罗管事是真心欣赏胡均,不想他惹上什么麻烦,好心道,“厨房不需人手了,你让你妹妹回去吧。”
胡均为人正直,没见过高门大院的阴私,但对于这点,罗管事可是一清二楚,所以他此举实在是一片好心。
程丽也明白罗管事的意思,福了福身,“我今日就随哥哥回去,多谢罗管事提点。”
罗管事点头,“去吧。”
待二人出了门,胡均歉疚不已道,“真是对不住了,妹子,让你白跑一趟。”
“都是自家人说什么两家话,”程丽不在意的笑笑,“我还没来过这么大的宅子呢,真是多亏了哥哥的福。”
胡均知她在安慰自己,听说霸占她的恶霸是偃月城的勋贵子弟,她又岂会没见过大宅子。wWW.ΧìǔΜЬ.CǒΜ
胡均心情低落,将程丽安置在平日午睡的小屋子里,“我待会要出去遛马,你好好在此休息,我晚上带你回家。”
“我知道了,我不会乱跑,哥哥放心。”
胡均牵着五匹马去了马场。
程丽待在小屋子里看着窗外白茫茫一片的大地,不知不觉又睡了过去。
实在不怪她嗜睡,平常这个点,她还没起床呢。
她迷迷糊糊睡醒,赫然发现马厩处来了十几个衣着精美之人。
她定睛细看,这才发现只有两个人像主子,其他的虽然也身穿绫罗绸缎,但看着像是下人。
程丽恨不得原地消失,这种身份高贵的人,她看见就怕。
她从门后摸了黑灰涂在脸上,赶紧躲在门后,生怕被人发现。
可天不遂人愿,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只听一个声音甜美的姑娘道,“这里负责马匹的人呢?”
“莫不是偷懒躲哪里睡觉了吧!”有个谄媚讨好的声音小心回道,“小人去看看。”
“嗯。”
有脚步声越走越近,程丽恨不能原地消失。
她硬着头皮打开房门,“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低头就磕,“回禀各位主子,此处负责马匹的是我哥哥,他去遛马了,片刻即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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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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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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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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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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