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疑惑道,“你以前也逃荒过?”

  程丽娇生惯养,从未吃过苦,怎么可能逃荒过,只是看过一些逃荒电影罢了。

  没想到,如今她也成了丧家之犬,也踏上四海为家的流浪生活。

  关翊谦上辈子流浪数年,早已对流浪生活熟悉无比。

  “我们没有路引,等同于流民,若被官府发现是要发回原籍的。但这一路上可怕是不是官府,而是和我们一样的流民,你明白吗?”

  程丽被石头慎而重之的态度给弄的紧张兮兮,她可以想象到。

  从前,在大城市生活久了的她也想过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野生活。

  但现在这个时代的农村和她想象中的乡村生活天差地别。

  这里没有法律没有道德约束,每个人都赤裸裸展示着自己的不堪和丑陋。

  抬头不见低头见互相熟识的村民尚且如此,那亡命天涯,身无长物的流民呢?

  只怕会比村民可怕万倍。

  程丽心里一阵恶寒,被眼前沉重又惨痛的生活压的喘不过气,“那我们怎么办?就一直流浪到国都吗?”

  关翊谦看着细皮嫩肉,貌美可人的继母,“我们先去县里混进县太爷的府里。”

  县太爷谷雨林明年就会回都城任职,届时,他们便可跟着县太爷去都城偃月城。

  此地距离都城偃月城千里之遥,路上匪盗横行,贼寇猖獗,只凭他和继母便是有十条命也不够用的。

  跟着县太爷有官府之人一路护送,才有可能平安到达偃月城。

  只是谷雨林是有名的爱美之人,继母这般品貌,只怕逃不了他的法眼。

  程丽对所谓县太爷并无什么崇敬,“好。”

  只是何家村到永善县还有五十多里地,石头脚力好,走个十几天就能走到。

  但是带着继母,只怕就要慢上许多。

  想到继母那柔若无骨滑嫩无比的脚丫,关翊谦难得脸红了。

  现在最要紧道就是要为继母改头换面,她一个女人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引人注目了。

  程丽也觉得以男子身份在外行走方便些,幸好出门前带了身何大的臭衣服捂脸。

  此刻,她当着石头的面大喇喇套上何大脏兮兮的衣服,嫌弃的捂住鼻子,“熏死我了。”

  即使上辈子关翊谦养尊处优当了朝廷忠臣,也没有继母这么娇气。

  继母以前过得究竟是怎样的富贵日子?关翊谦好奇不已。

  套上男人衣服后,石头又用土灰把程丽的脸和脖子手腕都抹成黑黄色。

  乌黑顺滑的头发塞入脏兮兮的布袋中,程丽此时已变成个浑身散发酒味的矮小男人。

  “差不多了。”石头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

  一切准备妥当,两人再次上路。

  可惜刚到镇上没多久,程丽的脚已经疼得受不住了。

  两人避开人群,石头脱掉她的鞋袜,这才发现白嫩嫩的脚底已经是血肉模糊,出了好几个水泡。

  程丽疼得呲牙咧嘴,不住抽气。

  石头只能无奈叹息,继母虽然身娇体弱,但忍耐力实在惊人,鞋子磨的全是血迹才喊疼停下。

  这年头,不管是驴子,骡子,牛,还是马,都是富贵人家才使唤的起的。

  他们手里这点银子还得留着日后生活,万万不能现在就浪费了。

  以后的路程还是得步行。

  但是程丽的脚已经不能再走路了。

  镇上离何家村不远,若是村长带着人找来那就全完了。

  石头不去看那渗着血迹的雪白玉足,硬下心肠,“此地危险不可久留,我们必须尽快离开。”

  程丽也知现在情况紧急,撕烂衣服将脚紧紧包裹起来,“好,我还能走。”

  万幸荷塘镇百姓都有地可种,每日辛勤劳作也能混个温饱,所以几乎没有落草为寇的。

  两人趁着夜色一瘸一拐的赶路,终于在天亮之时,赶到了相邻的仙女镇。

  仙女镇因为相传有仙女娘娘曾在此降落施雨而得名。

  仙女镇还有个仙女娘娘庙。

  庙里香火不断,来此求平安求子的信徒络绎不绝。

  当然,这些程丽都不知道。

  原身被程伯母困在家中无人待见,平日里也无人和她说话,所以她对外面一无所知。

  而程丽自己,对这个世界更是两眼一抹黑,比原身还不如。

  两人已饿得饥肠辘辘,程丽看见仙女像前的贡品口水直流,“我们趁着没人去拿点吃吧。”

  关翊谦震惊的一时说不出话,“怎可如此?”Χiυmъ.cοΜ

  啊?

  程丽比她还震惊,这个杀人放火都毫不手软的少年怎么还怕石像吗?

  两人之间的代沟简直比马里亚纳海沟还大。

  程丽从石头你是不是疯了的眼神中明白供奉的贡品不能动,捂着咕噜噜乱叫的肚子道,“那我们怎么办?”

  “当然是去买馒头啊,我们有钱。”

  一语惊醒梦中人,程丽恍然大悟,卧槽,她有钱啊!

  为什么要风餐露宿,她可以住店吃饭啊。

  三刻钟后,程丽打消了这个念头。

  什么破客栈啊,住一晚居然要五十个铜板,怎么不去抢!

  现在外面的大馒头一个铜板俩,拳头那么大的素包子也才一个铜板。

  这什么破客栈,居然这么贵,到底是让谁住的!

  “是让路过的商人住的。”石头听到了她的碎碎念,为她解惑。

  程丽奇道,“为什么我们不跟着商人离开此地?他们定然有马车驴车。”

  这话实在太不谙世事,石头被继母的天真折服,“这些走南闯北的可不是普通商人,杀人越货的事他们也没少干。我们贸然送上门,只怕不出一晚就会变成两具死尸。”

  程丽听的后怕不已,外面步步惊心,竟然还不如留在何家村。

  石头知她这是生出了怯意,安抚道,“别怕,我们我们小心钻营,定能平安无虞到都城。”

  是吗?

  程丽对渺茫看不到希望的未来持怀疑态度。

  可是事已至此,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吃吧,”石头把包子往她嘴里塞了塞,“天大的事吃饱了再说。”

  入口满嘴流油的猪肉包子闻着香,吃起来更香。

  程丽连着吃了三个大肉包才意犹未尽的舔舔手指。

  石头人小胃口可不小,也是一口气吃了三个大肉包。

  吃饱喝足,两人又回到仙女娘娘庙,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的躺在娘娘庙外墙处呼呼大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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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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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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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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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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