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见程丽并未对子羽国疑惑不解,反而直接默认有这个朝代,心念一动,“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对方不是自己的同类,程丽收回释放的善意,反问道,“你不是个孩子吗?你多大了?”
关翊谦心知她对自己起了疑心,看继母言行举止,她的年龄应该不大,大约是个未出阁的小姑娘。
他说了个小姑娘可以接受的年龄,“二十二。”
在后世,已经三十还没结婚的程丽若是听到有人唤她小姑娘,定会乐的见牙不见眼。
不出所料,她听到二十二的第一反应就是好年轻啊。
想到一位风华正茂的年轻公子正被困在一个五岁稚童的身体里,程丽不免对他心生同情,“你太惨了。”
虽然她穿越的身份不起眼,又穷又惨。但好歹年轻貌美了几岁,程丽勉强还能接受。
要是让她穿越到一个五岁女童身体里,过这种穷苦日子再过个十几年才能长大,那她肯定会崩溃的。
对方既不是自己人,程丽对他也没有了刚刚的信任,客客气气道,“你三番两次救我性命,大恩大德无以为报。你放心,我会赚钱将你养大,等你有了自理能力就可以离开,我绝不会拦着你。”
关翊谦之所以隐瞒身份,一是不想沉浸在弑父的愧疚下。另外,他也不想继母知道他是畜牲何大的亲儿子。
他所作所为实在是太惊世骇俗,继母能猜出他身份也是情理之中。
二人日夜相处,早晚会露出马脚,还不如早点摊牌。
程丽看着伤痕累累的石头,“等你养好伤,我们就离开吧。”
这个落后破旧的小山村实在让人窒息。
习惯了大城市灯红酒绿的程丽迫不及待想回到繁华热闹的大城市。
那里才是属于她的地方。
愚昧吃人的穷山村不是她的归宿。
关翊谦死的时候是心甘情愿的,他没有任何不甘和怨恨。
他此生也没有了上辈子的远大追求和一心向上爬的执念。
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他已经享受过了,现在权势财富已经勾不起他的心,反而……
反而身侧的继母嬉笑怒骂一颦一笑皆是万般风情,时时刻刻吸引着他的视线。
他现在的身体五岁,继母十六岁,两人相差十一岁。
等十年后,他长大可以男欢女爱的时候,继母已经二十六岁。
二十六岁,女人在这个朝代已是儿女成群的妇人了。
她又这般勾人,能等到他长大吗?
程丽自然不知道身边的石头心心念念要娶她,两人现在是合作关系。
石头身体虽小,她也已经把他当做平等的异性相处。
她似乎想起了什么,随口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关翊谦。”
关翊谦,听名字应该是个有学识的大家公子,程丽再次感叹了下他倒霉的气运。
“我也叫程丽,你以后直接叫我名字就行,我以后叫你石头,好吗?”
“好。”
程丽心惊胆颤的等了五日,何大大尸首也没飘上来,她每日频频端着盆去洗衣,自然招来了很多老色鬼的垂涎。m.χIùmЬ.CǒM
每次她洗衣时,岸边总有来来去去的男人偷看她露出来的白皙腰身。
程丽气的每次都泼他们一盆水才解气。
她身上还是成亲前捡大伯母的女儿,堂姐程梅花不要的衣服穿的。
她正在发育期,个子长高了些,上衣和裤子都短了些许,稍一动作,就会露出腰肢和脚踝。
她刚开始去洗衣服的时候还没发现,直到有大胆的男人拿石头砸她的腰,她才明白那些男人色眯眯的围在她身边是在做什么!!
程丽在后世活了三十年,没见过这么多不知廉耻的男人。
她浇了那些男人一头水,气冲冲的抱着衣服回家了。
她忍无可忍道,“我实在是受不了这个鬼地方了,我现在就想走!”
那些人如有实质的淫邪目光恶心的她隔夜饭都差点吐出来。
石头不必问也知道她遭遇了什么。
穷山恶水出刁民,古来有之。
越是贫穷的地方越是没有礼义廉耻,贫穷放大了人们身上的邪恶和恶意。
村子里的人们每日除了下地之外无所事事,总要找些事情打发时间。
时日一久,难免盯着男女之事不放。
关翊谦无法给她拿出解决之法,他身上还时时刺痛不已。
他受制于这个稚嫩无能的身体,只能安抚道,“等我身体好了,我们就离开。”
程丽和他絮叨了一番那群男人的可恶之处,心里郁结之气散了大半,去灶房生火去了。
三五日还好,村里人尚对程丽和颜悦色。
眼看何大都一个月不见踪影,村里人不免暗自嘀咕,难道何大也在外偷鸡摸狗被人打死了?
老光棍何保田看程丽的眼光越来越赤裸不加掩饰。
何大是个孤儿,在何家村势单力薄,并无宗亲亲戚。
以往村民们躲着他走,只是不想无故沾惹是非。
如今,混混何大一个月未归家,很有可能死在外面了。
何大这一死,家里只剩个五岁的瘸腿孩子和二八年华的俏媳妇。
尤其何大名下还有几亩田地。
这要是收了何大老婆再收了田地,以后有吃有喝还有女人伺候,真是想想就美滋滋。
何保田这些日子,一天时间有半日都在何大家外面晃荡。
他此举,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程丽简直要被这群下半身思考的男人活活烦死,妈蛋,一个个是没见过女人吗?
都盯着她干什么!
石头也通过程丽越发暴躁的举止知道她的处境一日比一日艰难。
他的腿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这得益于程丽每日坚持给他吃鸡蛋。
不过养伤一个月,原本瘦弱可怜一脸苦相的小男孩已经变得虎头虎脑,精明能干。
皮肤也捂白了不少。
再加上他气质不同寻常,和同龄那些只知道拖着鼻涕玩泥巴的孩子相比,更是增添了几丝贵气和沉稳。
程丽现在能相信的人只有关翊谦,向他抱怨道,“这群老色鬼越来越过分,前两日还把我堵在河边要摸我,我总不能把他们全杀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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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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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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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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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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