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问漂泊何处家,但凭杯酒话天涯。
算来豪气谁如我,不为江山不为侠。”
……
大路漫漫,不曾望到尽头,唯有两侧变幻着山景,告知行人一直在向前。
车队一路往东,顶着烈日,不曾有片刻歇停。但不知这车上的大箱子里,装些什么贵重之物。
曲知若坐在一辆马车后头,低着头不语,再无半分任性活泼之态,只是担忧父亲与姐姐,更担心自己。
秦笑在她旁边,时不时想个主意逗她,但都效果不佳。
在曲知若眼中,秦笑不过是个凡人,而且是个只会嘴上功夫,毫无能为的,根本指望不上。
她时不时看向躺在一堆干草上的叶凌,似乎仍旧寄希望于这个,令姐姐牵挂的男人。
又是一日的路程,好不容易在太阳彻底落山前,寻了一处镇子歇脚。
这镇子太穷苦,连个住店都没有,只剩下一个路边小棚,上岁数的老头儿老婆儿,做些馒头,包子,充当营生。
连赶了一天一夜的路,人不累马也要歇。
王澍便令人先牵马去喂饱了,再招呼大伙儿去棚里解决饭食,晚上在马车上睡。
走镖的风餐露宿,自然没什么怨言。
只不过这里不通大路,来往行客甚少,小铺子专招待当地人,自是没有太多材料可做。遇上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四下一分,一人也就吃到两个馒头,剩下只能多喝水,求个饱感。
许诺被许国抱去照顾,叶凌便随着九爷进到棚里去吃饭。
叶凌接过两个馒头,想起往事:“好久没吃过隔壁王婶子家的馒头了,也不知婶子身体如何,还能不能揉得动面。”
九爷抽着烟袋,道:“馒头可是好东西啊,这世上人人能吃得起馒头,天下也就该太平了。”
坐在边上一张条凳上,秦笑捏着两个馒头正要吃,余光却落在两个衣衫褴褛的小孩儿身上。
这两个小孩儿躲在柱子后边,又不敢稍稍靠近,只探出半个投来,眼巴巴盯着秦笑手上的馒头。
秦笑一见,便笑嘻嘻走过去,把馒头递给两个孩子:“吃吧。”
两个孩子对视一眼,不敢接。
“拿着吧!”
秦笑不由分说,将馒头塞进他们黢黑的小。手里,依旧满脸笑意。
两个孩子也不说话,急忙抱着馒头跑开了,头也不回。
秦笑目送他们离去,随后轻叹一声,回身坐着喝水。
九爷吐出一口烟,笑道:“肚子里没食儿,长夜漫漫可不好熬。”
“早就习惯了,”秦笑端着碗,喝口水,目色悠远:“挨过的饿,比吃过的饱饭多太多,若是整日面对琳琅山珍,无边海味。我反倒是无法下咽。”
正此时,叶凌突然将自己的馒头分给秦笑一个:“若两个都给你,恐怕你不敢受。”
九爷也如法炮制,笑道:“人老了,肚子也小,有这一个白面馒头,便足够。”
秦笑笑着接了,大口开吃,分明是饿急了。
两个馒头下肚,其实意犹未尽,可脸上不能显露。
“对了,”秦笑将木剑奉还给叶凌道:“剑客,不该放弃自己的佩剑。”
叶凌注视着木剑,并未接过:“我说过,送给你了。”
“我不能受,”秦笑摇头一笑,指了指自己腰间那柄生锈的铁剑,道:“我已经有绝世神兵,当世第一剑,不能再贪而无厌了!”
九爷闻言一笑:“就一块生了锈的废铁?尚不如我这根烟杆通透!”
秦笑笑而不语:“我这就是绝世神兵!”
叶凌未在推辞,伸手握住剑柄的一刻,木剑似乎轻轻颤抖一下,令他心生感悟。
“果然,你还在。”
叶凌低头抚着木剑,似乎老友重逢,神情复杂。
“前……叶凌,”秦笑脱口而出,却差点忘了叶凌不许他称呼前辈:“你怎么使一把无鞘的木剑,这如何能够对敌?”
叶凌不答反问道:“为何要对敌?”
秦笑不由得一愣:“难道用剑不为对敌?”
“我已不愿挥剑了,”叶凌将木剑收起,道:“伤人,也伤己。”
言罢,叶凌转身离开,重又回到马车上,躺在干草当中。
秦笑看了九爷一眼,九爷笑道:“小叶子心情不错,今天话多了些。你若是有事,可得趁机会。”
闻此言,秦笑便急忙跟上去,爬上马车,做到叶凌身边:“你之前是修士?”
叶凌不可置否,却道:“现在不是了。”
“为何?”
“不能,更不愿。”
秦笑皱着眉头,出言道:“这算什么,有能力的人尽都远远躲避,如我这般一介凡夫俗子,想做剑侠,却难以解决温饱。”
叶凌倒是有了些兴致,转而看向秦笑:“你为何练剑?”
“我要变强!”秦笑目光坚定:“要能够帮助别人,要做成一个大侠!”
“侠?”
叶凌神情复杂,总觉得这个字太大,他还从未想过。连自己和周围人都保护不得,遑论其他。
秦笑旋又出言道:“我小时,家中艰难,无可度日,偏又赶上大灾之年,人都死光了。我命大,活了过来。”
他语气十分平淡,就仿佛随意说着一件小事。可每一个字的背后,都似乎充满血泪。
“如我这般凡人都一样,靠天吃饭,效忠朝廷。哪个活的都不易,稍有点儿变动,就是人如草芥,命丧黄泉。我走过的任何地方都一样,命如蝼蚁还算是高抬了。”
叶凌暗自点头,他小时在云岚镇平安渡过,随师父去到太虚峰后,再少走动凡尘。直到天照城外,他才重又体会了生民疾苦。
该是如秦笑所言一般,深有感触。
说到此,秦笑将腰间铁剑取下,递给叶凌观看。
叶凌拔剑出鞘,不过寻常凡铁所制,且锈迹斑驳,剑锋不利,实在无半点可取之处。
秦笑道:“这是我遇到的一个老剑客的佩剑。他为了救被山贼抓走的人,独自上山闯寨,结果被乱箭射伤,临死前将这把剑交给我。从此他就是我的佩剑,我还给他取了名字‘佩侠’,正好配我这个大侠!”
说着话,秦笑站起身,指着夜空中的繁星:“总有一天,我要成为天下第一的剑侠,让世人仰望。然后我便行侠仗义,救人危难,令坏人胆寒,好人向往,扫平天下不平之事!”
叶凌闻言一笑,将佩侠剑收起:“这便是你自不量力,险被饿死的理由?”
秦笑闻言,重又坐下:“这世上的事情,总要有人去做,尤其是大侠,缺得紧。我要是不做,岂不是就没的人做了!”
叶凌不答,他不知道何为大侠,更不知道,天下为何缺侠……
……
马车依旧在路上――
据说离太岳城进了,沿途也繁华了太多,总是能看到人口密集的村庄与来往行驶的商队。
曲知若换了身男人的衣服,以此遮盖身份。她知道父亲被抓去太岳城,因此一路跟着镖局。
她的伤已经好了,用的叶凌碧玉扳指中的药草。但叶凌并未答应帮她救她姐姐,这是两码事。
但秦笑却一直冲曲知若拍胸脯:“有本大侠在,肯定将你姐姐救出来!”
又过了十几天的功夫,车队终于是来到了太岳城城外。
叶凌远远看去,但只见皇都气势恢宏,似不是人间之景:“
万里禁城舞巨龙,几经关隘影成踪。
四方坐落连天阔,八向通达镇域中。
高日长明繁盛处,辰星永照太平宫。
京都太岳恢宏地,堪配皇家天子雄。”
太岳城占地何止千里,内中有上亿百姓居住。正中心乃是皇城,靠近城墙的边界,才是凡人居所。
城门口来往不息,凡人与修士掺杂其间,并无区别。太岳城中,刑法严苛,百姓安居,便是如此。
皇都城墙高有五十余丈,延绵千里何其壮观;其上有兵士来往巡逻,尽都甲胄明亮,体格健硕,至少有汇灵境修为。
叶凌心中一惊,却不想皇城驻军,竟也尽是修士,足见战力惊人。
再往前看去,城门左右十数丈见宽,高有三十丈。来往行人不断,车水马龙。
进得城来,又是一番盛景,正是:“
一片繁华几层台,熙来攘往人成排;目下街道宽数里,马咽车阗笑颜开。两侧亭楼高百尺,错落有致入画来。商标叫卖炫人目,鼓乐声声多徘徊。人声鼎沸变闹市,只在城边算小差。”
叶凌去过几个大城,但规模与繁华远不如太岳皇都,果然是皇帝所在,天朝上城。
一旁秦笑更是从未见过此等繁盛景象,眼睛四处张望不及,只恨两只长的少了不够用:“这就是太岳城,真是太热闹了,我这辈子,就是死,也一定要死在这里,才配得上我大侠的身份!”
车队缓缓朝前,半天功夫才转过了一个街角,踏上南北向的大路。大道上依旧有奎虎车行驶,而且这里生意明显要好,少有见到空闲的奎虎车在街上奔走。
叶凌心中暗想,不知大哥现在是否在此太岳城中。三弟吴情又被人带到何处去了。还有小白、徐弘……他们都怎么样了?琇書蛧
叶凌有时不敢去想,他现在已然是个废人,什么都不能指望了。
约莫过了半天功夫,车队才在一家当铺门口停下,王澍下车进了铺子。不多时,与一名管事一同出来,带着车去到后院查验卸货。
曲知若一进太岳城,便心有所想,要离开去打探父亲下落,却被叶凌一把拉住,问道:“你是不是要去寻你父亲与姐姐?”
曲知若憋着嘴,喝道:“我不要你管,我自己的事,我自己去做!”
叶凌皱眉低声道:“莫要意气用事,你若是把自己也给陷进去,谁还能救你们一家性命?”
曲知若闻此言,方才不再着急离开,却眼睛微红着问:“我到底该怎么办,你告诉我,我到底该怎么办?”
叶凌安慰她道:“你放心,你父是朝廷命官,纵然有罪,也不会很快处刑。初到这太岳城,凡事要谨慎小心,以免再遇不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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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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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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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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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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