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哼着得意的小曲儿,拎着锄头走在顺天府内。
时不时的还招呼一下熟人,这自信十足的样子,完全不像是在五军之战的时候。
没有了母后,父皇、大哥、大侄儿、二哥、三哥、媳妇,
那我朱棣就是无敌的啊!
只不过,
是不是克制我的人有点多啊?
不管了!
反正现在我朱老四无敌了!
朱老四看着周围,心情简直是好到了极点。
本来冬天将牧民带回燕地的时候,朱棣还特意让兵马全都就位,生怕一言不合就打起来,
但是,
交流过后,这些牧民都格外的配合。
而且,
朱棣想象的那些燕地和牧民无法共处的情况,完全没有发生。
反而,农加牧的模式有着无穷的潜力。
牛羊拉出的粪能让耕地越发肥沃,而农家地产出的粮食能让牧民顶过寒冬。
这种例子,不计其数。
而且,
天一冷,大冬天没啥事干,那就只能造人了。
这一个冬天下来,
燕地的人口暴涨,其中还有许多农民和牧民在一起的,
朱棣是真没想到,农牧结合的法子竟然这么好使!
还得是大侄儿有招!
“爹爹!”
朱高炽跑了过来,朱棣乐得一把抱起朱高炽。
这个孩子既是朱棣的第一个孩子,又聪明可爱,
朱棣是喜欢到了极点。
恨不得把啥好东西得给他!
虽然现在还看不出这孩子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朱棣总觉得,
自己这个大儿子,绝对不是凡夫俗子!
“爹爹,干嘛去呀?”
朱棣笑道,
“种树去!”
“种树?为什么要种树呀?”
朱棣解释道,
“种树能防风固沙,具体的爹爹也不懂,
以后你见到了雄英哥哥,你再去问他。”
朱高炽萌萌的看向朱棣,
问道,
“爹爹,种树能帮到雄英哥哥吗?”
“当然啦!”
“那孩儿要和爹爹一起种树!”
“好嘞!”
朱棣一手抱着朱高炽,一手拿着锄头,
把燕地兵马都招呼了起来,
在城内的百姓和蒙人牧民,也都聚了过来,
张罗着要帮忙种树。
打死朱棣也想不到,竟然有这么一天,
燕王这两个字对游牧民族而言,就是死神般的存在,
但是,
这么一冬天的接触下来,
朱棣发现其实自己没那么了解蒙人,蒙人也发现他们也并不了解燕王,
真坐下来好好说话的时候,根本没有那么多的恨,
折腾到底,不还是得过好自己日子吗?
打来打去,百姓不就想吃口热乎饭吗?
而且,
朱棣也不担心,过一阵把牧民带回草原会不会很难办,
游牧民族生来属于草原,沉寂了一冬天,早就想回去跑马放牧了。
将游牧民族带回草原之后,
朱棣还得带兵继续北上,建设新的卫司。
朱老四,忙得是脚打后脑勺啊。
但该说不说,
忙得开心!忙得有劲!
朱棣带人种了一上午的小树,这是大侄儿从京运过来的品种,听说几年内就能迅速长粗长壮,
用于防风固沙再好不过。
朱棣抹了把汗,把朱高炽拉到身边好好稀罕了一通,
朱高炽嫌弃得推着朱棣的脸,
“爹爹臭!”
朱棣大笑着又蹭了蹭朱高炽,把朱高炽嫌弃的够呛。
“吃饭了。”
徐妙云拎着饭盒走了过来,从她的装扮,一点看不出是燕王妃,
就跟去农村地头给丈夫送饭的女人没啥区别,
“哈哈哈!吃饭!吃饭!
饿了!”
朱棣和朱高炽欢呼的朝着徐妙云跑了过去,
三人找了个阴凉地方,
徐妙云托着下巴,笑吟吟的看着朱棣和朱高炽狼吞虎咽。
朱棣说道,
“唉?给儿子的奶拿了吗?”
“拿了。”
徐妙云从身后拿出一个酒囊,这是专门给朱高炽装羊奶的,
羊奶比牛奶更补,
朱高炽现在天天得喝一大碗羊奶,这身子骨也肉眼可见的壮了起来,
要不是农牧融合,还真没这条件。
朱高炽熟练的接了过来,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小肚皮肉眼可见的鼓起来了。
“哈~嗝~~~”
朱高炽打了个奶嗝,捂住肚子倒下,
他是真吃不下了。
朱棣和徐妙云见到朱高炽这可爱的样子,被逗得哈哈大笑。
“对了,京中来信了。”
朱棣咽下嘴里的饭菜,
问道,
“啥事?”
徐妙云说道,
“陛下让妙锦和雄英认识了一下。”
朱棣一愣,
惊道,
“定亲了?”
“没有。”
徐妙云摇摇头,
“听说陛下又去亲自挑选其他年龄相仿的女孩了,
早作准备,以后作为雄英的妃子。”
朱棣沉默,
父皇这一手,他太了解了。
先撒网,保质保量的捞出来,
但是不定下来,谁是正,谁是侧,
就让这些女孩子先表现,
以后还得放长时间来看。
就跟父皇的那个官吏俸禄改革一样,让太孙妃也开卷!
朱棣挠挠头,
“妙云,那....”
徐妙云笑着摇摇头,
“我没别的意思,妙锦主意正,
她点头了,就愿意一辈子跟着雄英。
是正是侧,她应该不会在意。
再说了,现在也什么都没定。”
“是啊,哈哈哈哈!”
朱棣大笑起来,娶个好老婆就是舒坦,
啥话啥事,互相心里都明白。
不过,还得是自己有魅力,
一般人的话,真做不到让岳父大人那么满意!
(徐达咬牙切齿:朱棣啊,你是真不要脸啊!)
“这下,你妹妹.....”
朱棣话语戛然而止,
缓缓瞪大眼睛,筷子啪的掉在地上,
徐妙云满眼笑意的看向朱棣,
她说这事,就是让朱棣想明白这个!
“你妹妹以后若是雄英的妃子!
那大侄儿不就成我妹夫了?!!”
朱棣要吐了,
父皇啊!你这不是搞我的吗?!
朱棣咬牙切齿,看向徐妙云,
“这让我以后和大侄儿咋论啊?!”
徐妙云真憋不住了,笑道,
“该咋论咋论呗,雄英叫你四叔,你叫雄英妹夫。
你要觉得不得劲,调过来也行,
雄英叫你姐夫,你叫雄英大侄儿。
当然了,m.χIùmЬ.CǒM
你俩全加上也行,
你叫雄英大侄儿妹夫,雄英叫你四叔姐夫...”
朱棣听得头都要炸了,
连忙拦住徐妙云,
痛苦的喊道,
“得得得!你别说了!
这都什么事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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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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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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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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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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