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哼着得意的小曲儿,拎着锄头走在顺天府内。
时不时的还招呼一下熟人,这自信十足的样子,完全不像是在五军之战的时候。
没有了母后,父皇、大哥、大侄儿、二哥、三哥、媳妇,
那我朱棣就是无敌的啊!
只不过,
是不是克制我的人有点多啊?
不管了!
反正现在我朱老四无敌了!
朱老四看着周围,心情简直是好到了极点。
本来冬天将牧民带回燕地的时候,朱棣还特意让兵马全都就位,生怕一言不合就打起来,
但是,
交流过后,这些牧民都格外的配合。
而且,
朱棣想象的那些燕地和牧民无法共处的情况,完全没有发生。
反而,农加牧的模式有着无穷的潜力。
牛羊拉出的粪能让耕地越发肥沃,而农家地产出的粮食能让牧民顶过寒冬。m.χIùmЬ.CǒM
这种例子,不计其数。
而且,
天一冷,大冬天没啥事干,那就只能造人了。
这一个冬天下来,
燕地的人口暴涨,其中还有许多农民和牧民在一起的,
朱棣是真没想到,农牧结合的法子竟然这么好使!
还得是大侄儿有招!
“爹爹!”
朱高炽跑了过来,朱棣乐得一把抱起朱高炽。
这个孩子既是朱棣的第一个孩子,又聪明可爱,
朱棣是喜欢到了极点。
恨不得把啥好东西得给他!
虽然现在还看不出这孩子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朱棣总觉得,
自己这个大儿子,绝对不是凡夫俗子!
“爹爹,干嘛去呀?”
朱棣笑道,
“种树去!”
“种树?为什么要种树呀?”
朱棣解释道,
“种树能防风固沙,具体的爹爹也不懂,
以后你见到了雄英哥哥,你再去问他。”
朱高炽萌萌的看向朱棣,
问道,
“爹爹,种树能帮到雄英哥哥吗?”
“当然啦!”
“那孩儿要和爹爹一起种树!”
“好嘞!”
朱棣一手抱着朱高炽,一手拿着锄头,
把燕地兵马都招呼了起来,
在城内的百姓和蒙人牧民,也都聚了过来,
张罗着要帮忙种树。
打死朱棣也想不到,竟然有这么一天,
燕王这两个字对游牧民族而言,就是死神般的存在,
但是,
这么一冬天的接触下来,
朱棣发现其实自己没那么了解蒙人,蒙人也发现他们也并不了解燕王,
真坐下来好好说话的时候,根本没有那么多的恨,
折腾到底,不还是得过好自己日子吗?
打来打去,百姓不就想吃口热乎饭吗?
而且,
朱棣也不担心,过一阵把牧民带回草原会不会很难办,
游牧民族生来属于草原,沉寂了一冬天,早就想回去跑马放牧了。
将游牧民族带回草原之后,
朱棣还得带兵继续北上,建设新的卫司。
朱老四,忙得是脚打后脑勺啊。
但该说不说,
忙得开心!忙得有劲!
朱棣带人种了一上午的小树,这是大侄儿从京运过来的品种,听说几年内就能迅速长粗长壮,
用于防风固沙再好不过。
朱棣抹了把汗,把朱高炽拉到身边好好稀罕了一通,
朱高炽嫌弃得推着朱棣的脸,
“爹爹臭!”
朱棣大笑着又蹭了蹭朱高炽,把朱高炽嫌弃的够呛。
“吃饭了。”
徐妙云拎着饭盒走了过来,从她的装扮,一点看不出是燕王妃,
就跟去农村地头给丈夫送饭的女人没啥区别,
“哈哈哈!吃饭!吃饭!
饿了!”
朱棣和朱高炽欢呼的朝着徐妙云跑了过去,
三人找了个阴凉地方,
徐妙云托着下巴,笑吟吟的看着朱棣和朱高炽狼吞虎咽。
朱棣说道,
“唉?给儿子的奶拿了吗?”
“拿了。”
徐妙云从身后拿出一个酒囊,这是专门给朱高炽装羊奶的,
羊奶比牛奶更补,
朱高炽现在天天得喝一大碗羊奶,这身子骨也肉眼可见的壮了起来,
要不是农牧融合,还真没这条件。
朱高炽熟练的接了过来,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小肚皮肉眼可见的鼓起来了。
“哈~嗝~~~”
朱高炽打了个奶嗝,捂住肚子倒下,
他是真吃不下了。
朱棣和徐妙云见到朱高炽这可爱的样子,被逗得哈哈大笑。
“对了,京中来信了。”
朱棣咽下嘴里的饭菜,
问道,
“啥事?”
徐妙云说道,
“陛下让妙锦和雄英认识了一下。”
朱棣一愣,
惊道,
“定亲了?”
“没有。”
徐妙云摇摇头,
“听说陛下又去亲自挑选其他年龄相仿的女孩了,
早作准备,以后作为雄英的妃子。”
朱棣沉默,
父皇这一手,他太了解了。
先撒网,保质保量的捞出来,
但是不定下来,谁是正,谁是侧,
就让这些女孩子先表现,
以后还得放长时间来看。
就跟父皇的那个官吏俸禄改革一样,让太孙妃也开卷!
朱棣挠挠头,
“妙云,那....”
徐妙云笑着摇摇头,
“我没别的意思,妙锦主意正,
她点头了,就愿意一辈子跟着雄英。
是正是侧,她应该不会在意。
再说了,现在也什么都没定。”
“是啊,哈哈哈哈!”
朱棣大笑起来,娶个好老婆就是舒坦,
啥话啥事,互相心里都明白。
不过,还得是自己有魅力,
一般人的话,真做不到让岳父大人那么满意!
(徐达咬牙切齿:朱棣啊,你是真不要脸啊!)
“这下,你妹妹.....”
朱棣话语戛然而止,
缓缓瞪大眼睛,筷子啪的掉在地上,
徐妙云满眼笑意的看向朱棣,
她说这事,就是让朱棣想明白这个!
“你妹妹以后若是雄英的妃子!
那大侄儿不就成我妹夫了?!!”
朱棣要吐了,
父皇啊!你这不是搞我的吗?!
朱棣咬牙切齿,看向徐妙云,
“这让我以后和大侄儿咋论啊?!”
徐妙云真憋不住了,笑道,
“该咋论咋论呗,雄英叫你四叔,你叫雄英妹夫。
你要觉得不得劲,调过来也行,
雄英叫你姐夫,你叫雄英大侄儿。
当然了,
你俩全加上也行,
你叫雄英大侄儿妹夫,雄英叫你四叔姐夫...”
朱棣听得头都要炸了,
连忙拦住徐妙云,
痛苦的喊道,
“得得得!你别说了!
这都什么事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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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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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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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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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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