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互相鼓励和许诺的样子,是孩童时期最美好的阶段。
宋纱唇边情不自禁便露出了笑。
而,张栖在旁边看着宋纱这般笑容,也只觉一切都来之不易。
只有他们知道,曾经的阿软和现在的阿软,相差有多大。
就好比这个笑,以前他们可从来没见过。
真的可以用,不苟言笑四个字来形容。
“要是能够一辈子这般,就好了。”张栖不禁嘀咕了句,内心为宋纱感到幸福。
这句话落入盛江耳中,他在她旁边,意味深长说:“纱姐,只会更好。”
今天清晨,他刚准备出门时,路过书房,听见了他妈妈和他哥的声音。
他本没打算偷听,只是路过时,无意间,他听见他们谈话的内容。
那句“你知道宋纱就是软软”一直回荡在盛江耳边,吓得他耳膜震荡。
当时他听见的时候,心脏咯噔了一下,他怎么也没想到,宋纱竟然是他姐!
软软还活着代表什么?代表的意义可太多了!
更多的是不可思议!
这些年他们家最大的心病便是软软,因为总会想起对她的愧疚,如果要不是那场火,他们一家该多幸福。
连他的出生也是因为他姐,如果没有他姐,可能就没有他。
所以,软软对于他们整个盛家来说,是当下最最重要的。
但他也听见了后面的话,现在还不是接他姐回来的最佳时期,当年的事还需要等他妈妈和哥哥查清楚。
但依旧难掩盛江内心的激动。
宋纱是他姐,他姐是宋纱!
这比中几亿彩票还叫人高兴!
他就说,他怎么有种天生就害怕宋纱的感觉,甚至还有种无脑相对她好,崇拜她的感觉。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弟弟怕姐姐,和无脑对她好,那是天经地义的事。
张栖听他声音一股认真,不免有些想笑,“没看出来,你还挺喜欢我们纱姐的。”
“不。”盛江主动承认,“我是崇拜她。”
张栖一看他那眼神还挺逗,伸手捏了一把他脸,“那你还真是崇拜对人了,小伙子,有眼光。”
盛江被她当着镜头捏脸也不生气,反而还笑了笑,漆黑的眼眸看向张栖,那瞳仁中倒映着女人娇俏的小脸。
“对啊。”盛江声音变得轻而缓,意味不明地说:“我眼光是挺好的。”
好到能够在那么小的几率中遇见一个对的人。
张栖一听他这声音,还有这个眼神就有些招架不住,赶忙挪开视线。
悄悄的一抹红,又爬上了她耳朵。
张栖感觉自己得病了,害羞病。
盛江其实发现自己,骨子里还是有股做“坏人”的感觉,他总是时不时想看,张栖面对他时,露出这样的神情来。
好可爱!
可爱到盛江有点想不顾一切,拥住她。
可是现在在录制节目,而且现场还有两个小孩儿。
他极力忍下了这股冲动。
在心里告诉自己,他们来日方长。
好的感情都是慢慢来的,摸索出对方的爱好和习惯,遇见两人相互矛盾的地方,多多包容彼此。
盛江特意上网查的,他要给张栖最好的,无论感情还是各个方面。
因为他知道,张栖太好了,好到他有些为自己的幸运而感到庆幸。
幸好他遇见了张栖。
幸好张栖没有被别人发现。
一切都是刚好的安排。
宋纱一回头,看见张栖和盛江在那里眉来眼去的,她不免摇头。
她心里其实也挺为张栖庆幸的,还好她遇见的是盛江,这小伙子看上去大大咧咧,实际上用情至深。
两个恋爱脑在一起,才是最好的。
上脑时两个都上脑,彼此都了解。
这让宋纱倒是想起了顾商瑜,她和顾商瑜好像就从来没有在同一个频道上过。
有时候顾商瑜的行为,她压根无法理解。
不过宋纱自己也清楚,她对待感情,确实不太敏感。
尤其是爱情。
她更是两眼抹黑。
“妈咪。”
就在宋纱胡思乱想之际,顾茸茸拉着陆烨走过来,小眼眨着,“哥哥,也想和茸茸一起打铁,可以吗?”
“可以。”宋纱收回思绪,“你带哥哥过去,我去拿锤子。”
顾茸茸:“好!”
“哦对。”顾茸茸指了指大奥特曼,“这个我们要带回家哦。”
宋纱看他还记得奥特曼,不免失笑,更多是暖心,至少这个奥特曼没有白做。
“好,我茸茸的奥特曼,扛也要给你扛回去。”
顾茸茸听见扛字蹙眉,嘟嘴说:“不扛,让爸爸来拿回去,他是男生,这些事让男生来做。”
“妈咪。”顾茸茸用最稚嫩的话,说着最成熟的语言。
“你要学会依赖我们哦,你有茸茸和爸爸,不愿意做的,或者难做的都可以叫我们,我干不动的,就让爸爸来。”
“不要那么努力,适当的依赖我们,爸爸一定会很高兴的。”
宋纱一怔。
她没想到有一日,她竟然会被茸茸说教。
偏偏他说得好像还有道理。
“就是就是。”旁边的张栖闻言,附和道:“你也要多依赖依赖我们,别什么事都自己扛。”
盛江也嗯了声:“也可以叫我,随叫随到。”
宋纱看着他们,内心突然五味杂陈起来。
因为这样的话还是第一次有人跟她这般说。
以前什么事她没办法跟别人说,全部都得自己扛,久而久之她便养成了这种习惯。
有什么事自己扛,自己解决,自己想办法。
她不喜麻烦别人,那样她会觉得不好意思的同时,觉得自己无用。
但她也忘记了,这里好像也不再是那个地方,这里不需要用嘴严来保命。
“好。”宋纱从喉咙中溢出来这一个字,但她真的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够做到。
毕竟,长期以来的思维习惯,并不是那么好改变的。
但既然被茸茸点出来,那她还是要努力尝试。
茸茸在改变,变得越来越好,那她肯定也不会懈怠自己。
一个好的老师和母亲,要学会去接纳孩子的意见,变好是双向的过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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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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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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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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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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