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凌之仰天大笑,疯疯癫癫的跑进了宅子里,韩氏带着下人在背后追,一边追一边哭,为何儿子会变疯魔了,以前那个冷静沉着的儿子去了哪儿?
宋九看着这样的裴凌之,便想到了先前一直偷偷出府的几个孩子,宋九看着前方若有所思。
而坐在马车里的葛氏和任婆子却是被眼前一幕给吓了一跳,这庶子竟然变成了这样,这是马上要行死刑给吓傻了?所以现在救出来了也是这模样,倒是折腾人的,这小妾当真活该。
葛氏终于缓过神来,也不苦恼郁闷了,反而双手拍在大腿上,大喊一声“好”。
“活该,自作孽不可活,天作孽犹可违。这是报应啊,老天爷是公平的,救出来又如何,人已经废了。”
宋九刚才仔细看了,裴凌之果真如晋王所说的已经废了,刚才笑的就不正常,痴痴傻傻还带着暴力倾向,这样的人再无作为了吧,再加上进牢房前是知州的儿子,出了牢门却只是一个小妾的儿子,连生父的面都见不到,也没了往日的荣耀了。
从外城回来后,葛氏的气顺了,任婆子放下心来,再看老三媳妇,心头不免感慨,多亏得有老三媳妇在,瞧着以后一家人住在苏州,就由老三媳妇当家得了,到时候大媳妇和二媳妇辅助她,她也乐得一个清闲。
任婆子安抚好母亲,看着母亲吃下去东西后,她松了口气,这就将儿子儿媳妇叫到了东院堂屋前。
任平跟任婆子坐在前头主座,底下儿子儿媳各坐两边,任婆子这就开口说道:“我决定了,以后咱们这个家就交给老三媳妇掌家,老大媳妇和老二媳妇帮着点,听老三媳妇差遣。”
“老三最近在养伤没出席,老大老二以后在苏州城里办事,事无巨细,都要跟三房商量商量,听听老三媳妇的意见,我说的话,你们听进去了么?”
几房儿媳妇互相看了一眼,老大媳妇沈秋梅心头自然有些不是滋味儿,说起来自己是秀才家的女儿,当初嫁进任家时,就数她读过书。
这么些年了,沈秋梅越来越不及三弟媳,也没有二弟媳的阔达,心头难受却又不得不接受,按理庄户家里,多是长嫂如母,大媳妇掌家呢。
沈秋梅没作声,杨冬花却是看了看大嫂,又看了看三弟媳,心想着反正她排行老二,顾上顾不着,顾下也不是,这掌家之事也落不到她手中,再说她也未必能掌好家,于是干脆利落的应下了。
任婆子这就看向大媳妇,“老大媳妇怎么说?”
沈秋梅的脸微微发烫,见婆母盯着,只得说道:“娘,都听您的。”
任婆子知道大媳妇心头不爽落,当初让老大娶门秀才家的女儿,任婆子的确有私心,就想着这个家迟早得大媳妇掌家,现在她却是改变了主意的。
“你听我的就对了,没让你和二媳妇掌家,不是说你们不行,你们来了苏州之后,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前待在那小小乡下,没有见过世面,不怪你们。”
“不过三个儿媳妇当真,变化最大的更是老三媳妇,你们可知她有多好学么?那侧院里的书房里放了多少本书,她没事时就看书,你们两个在做什么?”
杨冬花看了看大嫂,撇了撇嘴说道:“娘,我不识字。”
好一个不识字,不识字还有理了。
不过任婆子早已经放弃老二媳妇了,不识字,能识理就可以了。
倒是这个期盼很高的老大媳妇,却是半点不思进取。
沈秋梅被婆母一说,心头吃惊,所以三弟媳平时一直有在看书么?可是她身为女子身,又不参加科举,为何要这么勤快的读书呢?
“学无止境,读书是最好的习惯,老大媳妇所学的还是娘家里带来的那些吧。”
沈秋梅被婆母点破,尴尬的点头,但又忍不住辩解:“娘,我还得带宇哥儿呢。”
“宇哥儿明年可以跟着上面的哥哥姐姐们开蒙读书,有魏大儒在府上,就要好好读书,到那个时候,你不就闲下来了,是不是也要多读点书呢?”
即便不掌家,读书也不会有坏处,任婆子这人也特别爱看书,也特别喜欢好读书的人,老三媳妇她是看着她进步的。
沈秋梅听了,只得应下,说实话,她不喜欢读书,她更想着做生意,眼下丈夫在苏州城里做小工,或是接些活计做家具,根本不及二弟接倒卖的生意赚钱。
何况苏州城里遍地是机会,二房一家来了这儿,赚了大钱,三房家里更是钱都花不完,倒是他们大房拖了后腿,虽然一家人不分家,花销一起来,可是各家赚的还是各家的钱,各自存着的呢,只是基本吃穿用度公家出。
大房也不能一直跟着花销而不想想多赚些钱,比不上三房家里,至少也不能输给了二房,不然大房始终占着便宜。
任婆子见老大媳妇这模样,瞧着还是没有想明白,有心想再教导一番,对面坐着的宋九却是在此时接了话:“娘,大嫂带着两孩子的确辛苦,等宇哥儿开蒙了再说。”
被老三媳妇一接话,心头郁闷的任婆子竟是心情好了不少,听老三媳妇说话都舒服,老大媳妇就是少了一分阔达,说话吞吞吐吐的,做事也不利落。
“既然老三媳妇这么说了,我今个儿也就不再说你大房了,那今个儿这事就这么定下了,你们几房要和睦相处,一家人团结,咱们在苏州城不会过得差。”m.χIùmЬ.CǒM
这一下几房的人都应得爽快。
宋九从婆母屋里出来,刚回到侧院,陶总管就匆匆赶来禀报,前头主院里传了消息过来,牧心暂且来不了侧院,说是世子爷这几日跟着进进出出,身体不太好,在温养。
小叔子的身体竟然这么差。
牧心来不了,宋九便亲自给傻夫君换药,好在她家傻夫君身体结实,身体扛得住,一日比一日见好。
宋九想到先前去铺里买的一支价高的胡参,于是叫陶总管给小叔子的院里送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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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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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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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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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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