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王挑开门帘朝里间看了一眼,就见屋里点了安神香,床榻上躺着的正是陆氏,瞧着脸色有些白,还传来咳嗽声。

  晋王掀眸看了一眼,来到床沿坐下,刚要问陆氏的病情,眼角余光看到旁边去往耳房的方向摆着一张画屏。

  画屏上陆侧妃的画像绣在上头活灵活现,风情万种,而那画屏的架子上雕刻的图腾,晋王的脸色就变了。

  陆氏正想借机将晋王留在西院,年三十不准他跟小裴氏过,想方设法拆散他们,如此便能给小裴氏一个下马威。

  谁知晋王并没有问其病情,反而质问道:“上一次你说你看中了梅庄的画屏,便是眼前这一张么?”

  陆氏想着上头就是自己的画像呢,这般好看,王爷定会欢喜,于是病弱的开口:“王爷,正是这张画屏了。”

  谁知晋王生了气,面色冷峻的晋王眼神凌厉的看向陆氏,沉声问道:“你知这木架上所雕刻的图腾?你身为尚书府千金,知书达理,这么多年的教养全部忘了不成?”

  “晋王府向来尊卑有序,不可逾越,她是正妃,你是妾,你可以要走她的画屏,却不准奢想这正妃位。”

  “本王即使丧妻续弦,也绝无可能将妾室扶正的道理。”

  随着晋王的怒声,陆氏吓得连忙下床,单薄的身子跪在了晋王的脚边,心头无比的震撼。

  王爷说即使丧妻也会续弦,绝不可能扶她为正室,她真不明白,自己堂堂尚书府千金与这知州之女到底差在哪儿?

  她这么多年尽心尽力的服侍在王爷身边,生下的孩子也争气,在边关立下战功,她哪一点儿做得王爷不满意,不过是画屏上的麒麟图腾,怎么她就不能用了?

  然而晋王并没有因为她的病情而心软,反而袖口一拂,起了身。

  瞧着晋王是不想留在西院了,陆氏想将王爷留在身边过年的计划怕是没了。

  好在门帘外候着的王嬷嬷有几分急智,连忙从外间进来禀报,将小公子的家书递上。

  晋王看到庶子的信,到底停下了脚步。

  看在儿子的份上,晋王看了陆氏一眼,虽然没有再责备,但也没有再停留,而是拂袖离开。

  晋王在西院里教训陆侧妃家规的消息传到小裴氏的耳中,小裴氏扬起唇角,她今日故意将画屏搬给王爷看,为着的就是这一刻。

  果然抢走的画屏最后会还到陆氏的身上,都说了晋王府留下的规矩,尊卑有序,她太清楚王爷的脾气了,可惜陆氏还没有看懂。

  事后陆氏将画屏烧了,气得不轻,不过陆氏的儿子来年就会回京城,终于不用苦巴巴的守着边关。

  陆氏便将儿子立大功的消息故意传到主院来,小裴氏听到消息后,果然大受打击,当天夜里就梦到了自己的小儿子倒在血泊中的模样。

  小裴氏半宿没睡安稳,齐嬷嬷连忙安慰着主子,说道:“主子莫急,咱们还有后的,听说任家打算元宵节的时候去城郊山神庙逛庙会,正是过年时节安城最热闹的地方。”

  “到时候主子还能见到宝贝孙子呢。”

  许是齐嬷嬷这话给了小裴氏安慰,一想到大儿子家生下的宝贝孙子,她可是一面都不曾见过,或许庙会那日,她能远远地看上一眼也是好的。

  对呢,小裴氏没了小儿子,可是她有宝贝孙子,她不比陆氏差。

  小裴氏终于平静下来,就盼着元宵节赶紧到来,哪怕远远地看上一眼,她也很满足。

  水乡村过了一个热闹的年,年味儿还没有过去,正月十五逛庙会,村里有不少人都想去凑这个热闹。

  任家人更是早早准备了。

  宋九在家里就给傻夫君分配好他那日的零花钱,到时候夫妻两人一人背着一个孩子,想吃啥了就买些回来。

  十五这日大清早的,任家大房二房最先准备好,早早的来祖宅催促宋九。

  宋九从屋里出来时,身上披了那件压箱底的白狐裘,头上带着银步摇,一步一步走来,倒是把两个嫂子看得眼睛都直了。

  突然发现三弟媳这一身打扮真像个贵夫人,这白狐裘穿在身上竟是这般好看,平时都不见三弟媳穿的。

  任荣长从屋里出来的时候,身上披着的也是件狐裘,却不及宋九穿着的这件好看,可是架不住老三身姿高大,又长着清朗的五官,夫妻二人站在一起如同一对壁人,连着任家两位哥哥也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这么瞧着,谁敢说他们家老三是傻子,长的就跟普通庄户不同,那眉眼间更是有种天生的威严。

  任广田心头感叹,不愧是晋王的儿子,这神态像极了。

  杨冬花来到宋九身边,小声问道:“三弟媳,你是抹了胭脂么?”

  不然脸颊红润,唇色鲜艳。

  宋九连忙摇头,她穿狐裘只是为了保暖,想她带着两孩子,哪来的精力打扮自己,再说也没有这闲钱去买胭脂。

  不过她用了师父给的养颜方子,不仅手养好了,脸上和身上的皮肤也都养得细腻起来,这么些日子不间断,就见了成效。

  沈秋梅在一旁说道:“三弟媳向来会持家,不会买这些玩意儿,再说庄户出身的,也用不着。”m.χIùmЬ.CǒM

  杨冬花有些羡慕三弟媳的好肤色。

  任家一家人聚集在一起坐了一辆牛车出村的,那会儿出村的村民有不少,没牛车的就坐隔壁村的牛车,交上两个大钱就坐一趟,一路中有说有笑的。

  转眼一家人到了城郊山神庙,远远地看着,庙前已成集市,今日来逛庙会的人也太多了。

  人挤人的,好不热闹。

  见到这场面,便是大人也心思活络起来,鼻端传来的全是食物的香味,还有各式各样的手艺品售卖。

  像杨冬花说到的胭脂水粉,便有好几个摊位,流连的客人不少。

  除了吃食和手艺品之外,还有诸般杂耍,引起无数人围观。

  任家人被前头喝彩的舞娘吸引,响起的乐声也与平素听到的不同,于是任家人选择先去看热闹。

  任家男儿力气大长得又壮实,三两下就带着一家人挤前头去了。

  场地中间一位身姿灵活的少女穿着胡服舞衣,赤着小脚踩在火红的炭火上,那轻盈的步子让人看着既灵动又让人心惊。

  围观的众人无不喝彩,宋九也是看得惊出一身汗,那双小脚这么跳下去会不会受伤?

  就在任家人都看得如痴如醉的时候,宋九就近听到一个稚嫩的心声:“坏人来了,坏人来了。”

  宋九本能的看向左右两边,看到的都是大人,哪有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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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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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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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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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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