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媳妇会弄吃的,不过才分到手的糯米,还不知道怎么弄来吃吧,这个端回去给她尝尝。”
随着任婆子说完话,任老头提着个篮子从后院出来,只见篮子里提着二十只小鸡崽。
“我自己孵出来的小鸡,原本想接着养,瞧着你媳妇是个勤快人,抓过去养吧。”
任婆子交代老三夜里走快点,别走老大和老二的屋前,赶紧回山脚下,莫让人见到了,以后谁问起就说城里买的鸡。
任荣长听了爹娘的话,基本是一路跑回去的。
宋九坐院里头洗三七呢,就见她家傻夫君匆匆忙忙进了院子,还转身将院门给关上了。
“媳妇儿,娘给你送好吃的,咱们还可以喂鸡了。”
宋九听到鸡崽的叫声,感觉到不可思议,毕竟她一直想买鸡养,在城里就没有寻到过。
宋九刚往篮子里一看,她家傻夫君直接朝她嘴里塞了个吃的,入口甜甜的、香香的。
甜食倒也能吃,就是不是那么的想吃,可是这个糖油粑粑却是不一样的,软软糯糯的简直也太好吃了。
宋九惊讶的看向任荣长,“夫君,这是婆母给的好吃的?”
任荣长点头,一路闻着香味,他就舍不得吃,现在看到媳妇喜欢吃,他更舍不得吃了。
宋九看向碗中,捏了一块又尝了尝,惊讶道:“是糯米粉做的,我知道这东西怎么弄了,这么好吃,下次我也弄些出来,咱们吃个够。”
说完,宋九催着丈夫也尝尝看,见媳妇非让他尝,没想任荣长头一低,吃了宋九手上剩下的一口。
宋九的脸刷的一下变红,她吃过的还有口水,他不嫌弃么?
这新鲜的吃食的确是好吃,任荣长尝了一小口还没在嘴里停留就给咽下去了,感觉还没有尝到味儿。
一向吃粗粮惯了的庄户,吃到这精细的糯米团,能不好吃么?比街上的糖糕都好吃呢。
转眼碗里剩下的都落宋九的手中。
宋九端着碗吃,一边吃一边跟着丈夫来到后院。
看到占据鸡笼多月的两只恩爱野狸子,宋九才想到一个大问题,连忙说道:“这么小的鸡崽,会不会落入野狸子的口腹?”
似乎宋九的话引起了野狸子的注意,两只野狸子立即从鸡笼里跑出来,它们的孩子早跑山中了,偶尔才会回来看望一下,还时常给两只野狸子送吃的回来,宋九偶尔还能沾光,吃只野兔。
任荣长上前拍了拍两只野狸子的额头,说道:“它们不会的,它们听我的话,我交代它们一声就是。”
这话把宋九给逗笑了,难不成她家傻夫君能跟野狸子交流不成?
还别说,自打这日后院里养了小鸡,两只野狸子就不睡鸡笼了,立即睡到了牛棚里,跟牛做了个伴。
宋九真是感觉到不可思议,能抓野兔、山鼠、野鸡做食物的野狸子,竟然不吃家养的小鸡,真是怪事儿。
养了鸡,以后长大了就有鸡蛋吃了。
宋九听着丈夫陈述着婆母的交代,心头莫名有些骄傲,莫不是婆母开始偏心起她来,至少婆母没有给大房二房送过小鸡呢。
以前在院里见到婆母偏心二房,宋九知道丈夫不是婆母的血亲儿子,从来就没想过要争什么,可是现在婆母偏心起她来,这感觉自然就不同了。
夜里,宋九忙活着把刺绣的衣裳最后一点儿绣活做完。
借着火把子,宋九拿着衣裳仔细看了看,衣襟和袖口再到衫摆处全是连理枝,唯独衣裳背后是一对儿比翼鸟。
她师父留给她的绣样里就有这样的画,再加上她跟着丈夫读书识字看过了一些典籍后,她便知道什么是连理枝和比翼鸟了。
随着宋九对这绣样的理解,这就将师父的绣样绣到了这身衣裳上,丝线品种不多,她的绣功也不及师父的好,但胜在比翼鸟的颜色鲜亮,与连理枝形成鲜明的对比。
希望戏楼的角儿不会嫌弃她的绣活吧,这么一身衣裳穿在身上,必定是好看的,在宋九看来,即使是男子,也不能一成不变穿中规中矩的绣样。
将衣裳收起,宋九决定明个儿就跟丈夫入城,交了绣品,就将药材一并给卖了,尤其是那株不知名的草药,也去探探行情。
这一夜宋九梦到自己发财了,她挖回来的草药竟然是株稀世之宝。
五更天的时候,她被丈夫摇醒,还在回味着她梦里发了财后买地买田,做个小富婆的欢喜感,转眼就回到了现实。
宋九穿了件葱绿色的布裙,崭新的,也只有入城时才穿,她头发梳得整齐的妇人装束,带着绢花,手里拿着个包袱,包袱里装的正是绣品。
这边任荣长已经将药材放到了竹箩子里,上头用茅草盖住,早已经坐在车前等着自家媳妇。
宋九打了个呵欠,坐上牛车就靠在了丈夫身边。
牛车依旧赶得慢,宋九顺带还睡了会儿。
到了城门处时,天大亮,入城交两个大钱这样的规矩还没有取消,却拦了不少人在外头。
听说是最近入城做工的人实在太多,要是不拦一拦,指不定做工的人更多了。
入了城,宋九就看到了安城一片繁华,到处都是作坊,街头的行人中,十个有八个是做工的庄户。
果然如宋九猜测的,再过段时间,恐怕手艺工越来越多,也不是那么值钱了,到时候就看谁的手艺更精湛了。
牛车先去戏楼,戏楼的小伙计看到两人后立即上前问起衣裳的事,说楼里小主问了好几回了,主要是这小伙计担心小夫妻两人拿着这么一匹好布直接就不回来了。
毕竟这布料能卖不少钱,够养活庄户一大家子好几年的。
衣裳做好,伙计也不敢细看,着实是手太粗糙,这就赶紧将东西交了进去。
戏楼里,准备上台的角儿都在大通间里上妆。
小伙计脚步匆匆的进来,立即来到楼里名角阿奇面前,将衣裳送上,还说人就在外头等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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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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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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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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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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