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凌墨萧因为什么理由,把自己支出城。
都说明幽州城有危险,他有危险。自己太弱,帮不上忙,只能做到不拖后腿。
既然给她找的理由是去看海港,那咱就老老实实看海港。
出了城沈冬素就要求自己骑马,她得一路看看从幽州到海边的地势。
想想前世这一片繁华到寸土寸金,在这个时代竟然还是荒无人烟。
真让人有种海枯石烂,斗转星移的时空错位感。
月见给她系上围巾,把脸护的跟莫修谨一样,只露出一双眼睛在外面。
一行人中只有沈林钟还什么都不知道,对于去看海港他挺高兴的。
因为妹妹早些时候说过,有办法晒海盐,比制青盐的出盐率还要高。
他既然是制盐的官,自然要将这份工作做好,多为凌王制盐,让幽州城再也不缺盐!
沈林钟很清楚自己的能力,他没读过多少书,对读书上面也没有天赋,难一点的文字一读就打瞌睡。
他习武晚,跟甲四等人比,估计再练十年也追不上,上战场也带不了兵。
可他又是凌王妃的妹妹,去当小兵不像样,领兵又没本事,只能做一些庶务方面的工作。
制盐就很好,即能在后方照顾妹妹,又能为凌王出一份力。
并且他发现自己很喜欢这个差事,莫修谨特地给他挑了几本关于制盐的古书,他竟然看的不打瞌睡!
加上跟父亲学过木匠活,他还会改良制盐的工具,大大提高效率。
每次看到毒盐变成青盐,他都有一种满满的成就感。
所以他太期待去海边看看,试着将那海水变成盐。
虽然他心急,但他对冬素向来心细,很快就发现妹妹情绪不对,眼睛红红的。
他忙悄悄去问月见,因为这一次甲四没来,是月见负责管理亲卫队。
“王妃怎么了?”
月见摇摇头:“接到江南的来信,就哭了。”
沈林钟吓一跳,先去问莫修谨:“小盼,大鱼出了什么事?”
莫修谨摇头:“大鱼很好,扬州医院已经建成,才得了扬州知府的表彰。”
沈林钟正想去问冬素,被莫修谨拉住:“王妃没事。”
沈林钟急道:“都哭红眼睛了。”
莫修谨的眼神中流露出哀伤之情:“只是和王爷分别几日,心有不舍而已。”
这下沈林钟不好意思多问了,妹妹和妹夫感情好,他再多问万一冬素害羞怎么办?
只留心着,等到了地方先烧水给冬素洗脸,又去取帷帽给月见为冬素戴上,越近海风沙越大,别迷了眼睛。
马背上,冬素数次回头看向幽州城的方向,如果自己现在调转马头冲回去,凌墨萧会怎么样?
他不是一直说,她想做什么都可以吗?
那她想陪着他,想留在幽州城,不想当累赘!行吗?
理智让她没有这么做,她不是任性胡来的小女人。
不能带着大哥和小盼哥涉险!
到最近的海边也有四、五百里路,故而要在中途歇一夜。正因如此,才派了这么多护卫护送。
这一天沈冬素的脑子都是懵懵的,她一直在想幽州城的事,在猜测幽州城会发生什么?
中午休整的时候,她为了不让其他人担心,勉强吃了半块饼,把半块藏在袖中。
等晚上到了扎营地,点好篝火,月见去整理营帐,沈林钟带人煮晚饭。
她则去亲自给小红马刷洗干净,喂些草料。
这是凌墨萧教她的,要跟自己的坐骑培养感情。
留心观察了一天的莫修谨也在刷马,直到这时他才隐隐觉得自己猜错了,冬素情绪低落,也许不光是因为和王爷分别的原因。
可他又不知如何问,男女之间的事,真的是除了当事人之外,其他人都无法感同身受地理解。
只能默默地陪她一起刷马,喂草料。冬素前世就有的习惯,生气或是怕控制不住自己情绪的时候。
就会干活转移注意力,这个时候最好就应该在试验室,做一些精细又耗时的试验。
可惜条件不允许,只能刷马了。
刷完自己的,她还把大哥和月见的也给刷了。
见她大有就这样一直刷下去的冲动,莫修谨才拦住她:“手会冻僵的,先回去烤烤火。”
白天和夜晚的温差极大,他不说自己还没感觉到,这会立即就觉得冷风直往脖子里灌,后脑勺被风吹的隐隐作痛。
她也确实想和莫修谨聊一聊,便放下刷马的工具,跟他去了火堆边。
两人才坐好,她无言地把手一伸,做出把脉的手势。
莫修谨轻叹一声,小声道:“我没事。”
但还是很听话地把手伸了过去,冬素仔细地给他把了脉,他的疯病确实没有要发作的症状。
看来她配的药很有用,应该说莫修谨已经会管控自己的情绪,除非受到大刺激,否则不会轻易犯病。
但是他最近瘦了很多,都快营养不良了,沈冬素轻叹一声道:
“不管怎么样,饭还是要按时吃的。表哥你得好好吃饭啊!”
莫修谨失笑,指指她的袖子:“神医这么说病人的时候,自己是不是应该做到?”
沈冬素将那半块饼取出来,拿树枝叉着放火上烤,刷马是个体力活,她刷饿了。
莫修谨斟酌了下问:“你和王爷,没事吧?”
沈冬素摇头:“没事啊!”
但很快,一股倾诉的欲望袭来,她太想和别人好好聊聊了,莫修谨最合适。
她一边转着手中的饼,一边问:“小盼哥,我问你。”
“如果阿沅姐在你身边,你们即将遇到危险的事,你不得不留下来应对,你会让阿沅姐留下来吗?”
火光下,莫修谨的眼神极为温柔,好像只是想到阿沅姐,就让他受到莫大的安慰一样。
“我会送她到安全的地方。”
沈冬素哼笑一声,男人都是这样吗?
“可你有没有想过,阿沅姐想留下来,想陪你一起面对。”
莫修谨摇头:“不管她怎么样,我都不会让她涉险!”
沈冬素一噎,想想又问道:
“那如果是阿沅姐遇到事,必须留下来,她要送你到安全的地方,你要怎么办?”
莫修谨眉一挑:“自然不能如此!不管是什么事,我都要和她一起面对!”
沈冬素怨气值爆表,发狠一样撒咬着饼,吃完才道:“你们男人可真双标!”
“凭什么你们就能选择一起面对,却让我们女子苟且偷生?你们有什么资格替我们做主?”
“是走还是留,得我自己做决定!”
“而不是你们高高在上,摆出一幅‘我是为你好’的表情,私自做决定!”
莫修谨一言不发,他现在才算明白冬素这一路在气什么了。
不过还是不得不替王爷分辨一句:“你在城中,他会分心。”
沈冬素瞪着他:“那现在呢?他就不分心了?”
她自己都没察觉,眼泪又流出来了。
真不是哭!她前世是这体质,原主也是这体质,一生气就流泪。
导致吵架从来吵不赢。
她一边嚼着烤糊的饼子,一边用手背擦眼泪。
哪里还有一点凌王妃的模样!莫修谨仿佛又回到幼年时,还是小姑娘的冬素表妹,也是这样一边哭一边吃东西。
突然,她的声音透着委屈和不甘:
“小盼哥,若是阿沅姐表示要和你同生共死,非要留下来和你一起面对,你会让她留下来吗?”
莫修谨认真思考良久,再一次摇头:“我宁愿她活着恨我,也不愿意她陪我这个疯子一起死!”
“阿沅应该得到幸福的,她是那么好的一个姑娘。”
沈冬素急道:“可若阿沅姐宁可什么都不要,就要你呢?难道她的想法不重要吗?”
莫修谨再一次沉默了,但他很快就想到不对劲的地方:
“我和阿沅天各一方,无法传达心意。”
“你和王爷日夜相伴,为何不好好沟通?”
这下换沈冬素沉默了,她能说是因为太忙吗?
她很清楚,不是这个理由。以前她觉得那份契约夫妻的合同,是她的保障。
但现在,那份合同好像成了一道屏障,两人之间像隔了层纱,虽然近在咫尺,可心却无法贴近。
她很想主动一点,可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她以为自上一次凌墨萧表白之后,两人分别一年多再相见,感情会像干柴烈火。
没想到来到幽州之后,思念的情绪在看到对方之后,火焰竟然渐渐熄灭了。
凌墨萧对她比之前更加彬彬有礼,比她还在乎那份合同。
他现在是怎么想的呢?她一点也猜不到。
所以她不能强硬地表示,自己要留下来,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和他一起面对……
好难啊!谈恋爱,比学医还难!
就在这时,突然响起一声哨声,正在热闹搭营地的亲卫队,瞬间警戒起来。xǐυmь.℃òm
莫修谨三两下熄了篝火,护着沈冬素到马厩。月见飞奔过来,对莫修谨和赶来的沈林钟道:
“保护王妃隐蔽!”
沈冬素忙问:“怎么回事?是鞑子吗?”
月见摇头:“还不知道是什么人,撤退来不及,先隐蔽埋伏。”
这样的深夜在荒野撤退更危险,很容易遇到鞑子小队,或是猛兽。
莫修谨和沈林钟一左一右护着她,与一支小队牵马撤到远处的树林里。
这个位置近可攻撤可逃,只是月见要带队伏击,这让沈冬素担忧不已。
同时她发现,甲四没来,也就是说幽州更需要甲四,凌墨萧面临的情况,比她想像的还要凶险。
太弱了!还是太弱了!
光靠哭穷挣粮食,挣棉衣,做蜂窝煤,做生意,做基建……
这些对幽州的发展确实至关重要,可是太慢了啊!
敌人一来,她做的这些努力,立即就化为乌有,一点用都没有。
她想的是慢慢苟发展,可敌人不给你这个条件啊!
还是先武装军队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我们有了厉害的武器,还会惧怕鞑子吗?
来之前,她想的是海盐,但此刻,她想的是武器!
他们在树林里躲了很久,打杀声一直没传来,就在沈林钟决定去看一下情况的时候。
哨声再次传来,这是警戒解除的声音。
亲卫们大喜:“我们赢了。”
正要出去,却被莫修谨拦下:“不可不防!若是敌人抓住我们的人,诱王妃出去怎么办?”
几人又警戒起来,这时月见亲自来了:“王妃,不是敌人。”
不是敌人,但月见还是把这支队伍全员绑了起来。
队伍人挺多,比他们这支队伍的人还要多!不过只有少量的士兵,其他人都是奴隶打扮。
那领头的好像是个太监,一直在叫嚣:“咱家可是东宫的人,你们敢绑咱家,太子殿下会砍了你们的头!”
寒风中,他的声音被吹得又尖又细,听得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下沈冬素知道为什么不是敌人,月见还绑人了。
就这张嘴,没把他舌头割了都是仁慈!
见王妃过来,亲卫队忙拿破布把那死太监的嘴堵上,生怕他又说出什么狂言,惊扰到王妃。
这个太监一下子就认出了沈冬素,这才知道自己踢到那块铁板,但想到自己现在代表的可是太子。
他的脖子还是伸得直直的,一直盯着沈冬素,呜呜叫嚣着什么。
沈冬素问月见:“这是,新探子?”
东宫也太没水准了!派个这样的探子来打探幽州的情况吗?
月见摇头,接着竟然一脸欢喜,引着沈冬素往前去看,只见几十车物资,绑的严严实实。
月见用刀挑开麻绳,掀起油布,里面的东西露出来,有成箱子的金银珠宝,但更多的,竟然是皮草料子还有棉花!
怪不得一向清冷的月见会笑的这么开心,沈冬素自己都笑得合不拢嘴,这真是缺什么来什么。
没离开幽州城之前,她可是天天为过冬的暖衣犯愁的!愁得都开始掉头发了。
没想到老天爷给她送这么一大批物资过来!老天爷果然是有灵的!
月见喜道:“几十车大半都是皮草和棉花,还有那些金银,给全幽州每人置办一身棉衣都够了!”
沈冬素双手合十,对着天空道:“多谢老天帮忙,送信女这么多礼物!”
那死太监闻言,挣扎得更狠了。
什么老天爷帮忙?
这是东宫的东西啊!这是给太子殿下的礼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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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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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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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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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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