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消息传回家乡,母亲一定会痛不欲生,后半辈子都活在痛苦之中。
她若悄悄地死了,家里人以为她在大户人家享福,那她死也安心。
可若她死了,带给家人的却是无上的痛苦,那她一定不能死。
她要活着,见到冬素和小盼,要告诉母亲,自己有多爱她,多感激这么多年,她对自己的宠爱。
抱着这个信念,阿沅仿若重生一般,再苦再难,她也要熬过去!
阿沅在煎熬,路上的沈冬素同样觉得煎熬,旅游最初的新鲜劲过去,剩下的就是焦心焦肺的折磨。
首先是睡不好,上回睡小榻还是好的,后面接连几天,他们都没有路过乡镇,连个借宿的地方都没有。
直接宿在荒野,点个篝火,捡点树叶子铺一铺给她睡,几个男人轮流守夜,直接坐在篝火边上睡。
有一夜她睡醒抬头一看,只见树上挂了一条碧翠的蛇,正往下盘爬着,再晚一会,都快爬到她身上了。
那一瞬间,沈冬素真正是连血液都冻住了,哪怕不管是作为大夫还是厨子,她都杀过蛇。
可看到活的蛇,本能似的,还是怕得要死。
不信你看许仙,跟蛇睡了那么久,看到蛇的真身,还是被吓死过去。
她尖叫一声,直接跳到旁边凌墨萧的怀里,双手勾住他的脖子,使劲往他脖子上拱:
“有蛇!有蛇啊!”
甲四一步上前,捏住那条蛇的七寸,一刀削了头,将身子缠在手上给沈冬素看:“死了。”
那蛇尾还在抖动,密密麻麻的鳞片,流着血的脖子,那场面更瘆人好不好!
沈冬素闭紧眼睛:“快拿走!”
甲四挑挑眉,前几天杀鸡你面不改色,竟然这么怕蛇!
甲四像顽皮的男童一样,甩着蛇尾,准备多甩几圈再大力一扔。
却听沈冬素又叫道:“等一下!”
甲四一停顿,那蛇因惯性,蛇身直接缠到脖子上,看得人直起鸡皮疙瘩。
“别扔,把皮剥了,煮蛇羹。”
这一路吃的新鲜食物,都是就地取材,抓到鱼吃鱼,逮到鸡吃鸡,这抓到蛇,自然要吃蛇羹。
甲四一听蛇羹,不禁咽了咽口水,他想吃的不是蛇肉,单纯想到王妃的手艺就咽口水而已。
这一路他算是见识到,什么叫有本事的人从来不抱怨环境,什么叫就地取材也能做出大餐。
我们的甲统领,已经正式成了‘甲干饭人’。
他答应极快:“好,我这去把蛇处理干净。”
他一走,沈冬素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扑在凌墨萧怀里,她抬头看去,凌墨萧正好低头看她。
目光相触,她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赶紧松手,小声道:“我不是故意的。”
凌墨萧却笑的温柔,一双凤眼浮现一种沈冬素从未见过的缱绻,俯身在她耳边道:
“无妨,下次害怕的时候,娘子随时可以到为夫怀里。”
沈冬素窘得连头都不敢抬,只觉心跳的极快,耳尖红得快要滴血一般。
凌王殿下,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
你的高冷呢?你不是不爱理人吗?啊啊啊,你快恢复原样啊!
你这样子,我会有非分之想的!
庞先生突然出现,给沈冬素解了围。
只听他道:“鲜蛇最美味当属蛇脍,切成水晶脍,沾些茱萸和山葵……”
沈冬素头一回打断他说话,她知道凌墨萧非常尊敬这位庞先生,一路都是拿他当长辈对待的。
但作为医生,她必须提醒道:“庞先生有所不知,蛇的身体里有很多寄生虫,呃,就是脏东西。”
“高温烹煮后无妨,但若生吃,脏东西对身体伤害极大。不光是蛇,鱼也是,脍虽美味,却极伤身。”
“有些人吃多了,肚子里都是虫,肚子大四肢细,腹痛消瘦,极难医好……”
她还没说完,却见庞先生脸色越来越苍白,双唇都颤抖起来。
她忙停下问:“庞先生您怎么了?”
庞先生急问:“王妃是说,吃多了蛇脍鱼脍会生大腹怪病?”
沈冬素重重点头,这年头可没有消杀寄生虫的法子,特别是野生蛇,那哪里是吃脍啊,就是吃病毒!
庞先生凄凉一笑:“某有一好友,极爱吃脍,几乎每天佐酒必食一道。他就生了大腹怪病,看了很多大夫也没治好。”
“不久前,过世了。某怎么也没想到,竟然是这脍引起的病症。”
沈冬素也是一声轻叹:“您节哀。”
若是早些认识她,她还能想办法医治,现在人都没了,再说能医治也是伤庞先生的心。
庞先生红着眼睛低头道:“以后,某再不吃脍了。”
沈冬素安慰他:“若是有机会去海边,有几样海鱼做脍还是极美味的。”
可惜夏禁海运,现在的沿海州城都是穷苦、荒凉的代名词,只有发配的犯人的官员,才会去的。
想吃到新鲜海鱼,还是很有难度的。
甲四去料理蛇,沈冬素便在附近找配料,可惜只找到野葱和几个蘑菇。
很快甲四将收拾干净的蛇拿来,没有锅,只能用烧水壶煮。
先将整蛇煮熟,捞出拆肉,将蛇汤倒到竹筒里。再烧干壶下蛇骨煎香,再加葱白、盐和蛇汤熬煮。
煮到奶白色,捞出蛇骨再下蛇肉和蘑菇丝,熬煮半刻钟后加盐和胡椒粉,工具不足,只能这么简单煮一锅。
一人盛了半竹筒,配着烤香的干饼子,别说,味道还真不错。
庞先生真诚赞道:“此羹比脍更美味啊!”
甲四的目光在树林中流连,很明显,他还想再抓一条,这条蛇也太小了,根本就没啥肉。
只有莫修谨,虽然也在吃,但此刻,就算是琼浆玉液摆在他面前,他也食不知味啊!
他无时无刻不挂念阿沅姐,一想到他在卢府会遭遇什么,他就痛苦极了。
若不是沈冬素一再安慰他,不吃饭身体垮了,骑不了马,还容易犯病,会耽误去京城救阿沅的。
否则他都忘了吃饭这回事,不光是吃饭,他还睡不着觉。
每晚每晚,点灯熬油一般,最多迷迷瞪瞪地睡一、两个时辰,一睡熟了就做噩梦。
以前的噩梦是,他犯疯病,打伤母亲和阿沅,无法参加科举,变成跟他爹一样的疯子。
现在的噩梦则是,阿沅姐被人虐待,生命垂危。
开始他还不告诉沈冬素,但作为医生,还是时刻关注他身体状况的医生,沈冬素没几天就发现了。
幸好她提前准备了安神的药茶,每晚都会给莫修谨煮一壶,庞先生听说这药茶对身体无害,也顺道喝一杯。
然后甲四好奇尝了尝,结果竟然一觉睡了三个时辰没醒。醒来后吓一大跳,他可是要负责王爷王妃的,怎么能睡的这么死沉?
他非说沈冬素在里面放了迷药,再也不肯喝。
沈冬素无语地翻个白眼,以前怎么没看出来,这家伙就是能吃能睡头脑简单的中二少年啊!
自从沈冬素被蛇吓过之后,就不肯一个人单独,坚持跟几人一起守篝火打盹。
凌墨萧也不劝她,总是在她睡着之后,将她的头靠到自己的腿上,两人依偎着睡去。
庞先生看的一脸老父亲笑,王爷的变化真的好大,小王妃功不可没啊!
若是碰到下雨天,那才叫折磨人呢!戴着斗笠穿着蓑衣,道路泥泞,根本跑不快。
只能赶在天黑前找最近有人烟的地方留宿,沈冬素跟凌墨萧建议,沿路的驿站只接待官员。
以后咱们就做服务区生意,在驿站旁边开客栈,专门接待路上的商人和行客,再兼邮送货物。
肯定能赚大钱!还利民,多好。
凌墨萧认真思考后表示赞同,说等光州的生意赚到钱,有了本钱,再做这服务区生意。
说实话,这一路走来,沈冬素挺敬佩凌墨萧的,以前一直以为他是个吃不了苦的尊贵王爷。
有洁癖又挑剔,衣食无一不精。
没想到这样急赶路的时候,他比自己还能吃苦,什么都吃不挑食,更不挑住所,还会干活守夜。
还要安排路线,虽然他和甲四悄悄沟通,可她也知道,他还要操心大部队的事。
好像遇刺好几回了,也不知道做自己替身的那个女孩,情况怎么样了?
吐槽老板的话,咱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但对老板的称赞,那就要说出来了。
当听到沈冬素感叹王爷赶路能吃苦,甲四像听笑话一样,直接笑出声来:
“当初我们随王爷深入草原腹地,走了三个多月,那才是逮到什么吃什么,就差跟马抢草吃了。”
“可那也不算吃苦,跟王爷中毒那段时间相比,这些都不算什么。”
沈冬素这才明白,只有她觉得这趟旅行累人,其他几个人,都觉得轻松的很呢。
估计要不是照顾她,他们的速度更快。
半个月后,离京城还有几天路程时,他们途经商州城时,突然听到满城哗然,四处都在说,凌王和凌王妃,死在了洛阳。
不是遇刺,而是凌王在船上发病,当场没了。凌王妃伤心过度,跳江殉情。
人死后,大家总会忘了他曾犯的错,记起他的好来。
再无人提凌王打了败仗,害死三军之事。都感叹那些年,战神凌王威震西域和北疆,外敌不敢入边关。
那时候,战神凌王,是百姓的骄傲啊!
凌王文韬武略,师从清云先生,不光是武将们的偶像,同样受文人崇拜。
更别说女子了,每次凌王班师回朝,从京城长街上走过,被全城女子掷的花朵与香囊,用车都拉不完。
全城贵女,皆以能见凌王一面为荣,无一不羡慕李林玉,她一及笄,就和凌王订了亲……
这一切,都在他中了蛊毒,中了奸计,打了败仗那一天,化为乌有,一夕之间,从云端,跌入泥泞……
沈冬素扭头看看凌墨萧,只见他面无表情,仿佛百姓口中的凌王,跟他毫无关系一样。
他甚至对百姓口中的那个人,面露鄙夷,用眼神在说:
‘呵,什么天之骄子,不败战神!就是个蠢货!’
庞先生也一样,静静地听着,不时茗口茶,丝毫没有别的反应。
只有甲四脸黑的快滴墨汁一样,百姓不知内情,是皇后和太子,惧怕王爷势大,暗中迫害的啊!
直到深夜他们住进客栈,凌墨萧道:“离京城越近越不安全,我们睡一张床。”
沈冬素没有反驳,她知道他现在要考虑的事情很多,她不想再拿这些小事烦他。琇書蛧
并且,两人一张床睡了那么久,他都遵守约定,她相信他。
她犹豫了片刻,才轻声问:“那个女孩,我的替身,真的,没了吗?”
凌墨萧轻声道:“没有,她落水逃生了。”
沈冬素长长地松了口气,若那人顶替她而死,她此生都不会安心的。
凌墨萧轻抚她的头发:“怕吗?”
沈冬素没吱声,说不怕是假的,可说怕,又显得自己很胆小。良久,她才道:
“我怕,但我不后悔,我也不会违约。不管未来发生什么,我都会遵守约定。”
她默默地在心中加上一句‘我都会陪着你’。对老板这么说,好像有些矫情。
凌墨萧猛地伸手,将她拦到怀里,紧紧地抱着,好像要将她融到骨子里一样。
她挣扎,凌墨萧握住她的腰:“别动!让我抱一会,一会就好。”
沈冬素静静地躺在他的怀里,问道:“那,咱们这样到了京城,他们发现我们还活着,会如何?”
凌墨萧冷哼一声:“凌王已经在她手里死过一次了,她不会再明目张胆地行动,但背地里的花招是少不了的。”
“入京后,你万不可私自行动,救蔡沅的事,我们从长计议。”
沈冬素想到她和莫修谨商量的计划,犹豫了一下,不知为何,此时此刻,她觉得,凌墨萧是可以相信的。
所以她道:“我想让阿沅姐诈死,然后把她偷出来。”
凌墨萧竟然瞬间就懂了她的主意,失笑道:“此计可行!娘子,果然聪慧。”
沈冬素甚是惊讶:“你不觉得我太过离经叛道吗?”
凌墨萧比她还诧异:“这就离经叛道吗?你此举是救人又不是害人。”
“如此,暂时别让卢家知道蔡沅和你的关系,更方便行事。”
沈冬素心中涌现一股感动之情,她一直小心翼翼地,就怕被别人当成异类。
没想到,凌墨萧竟然如此支持她。
跟着这样的老板,加班也心甘情愿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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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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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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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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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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