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道上足有千人,数百名骑着骏马身着铠甲的武士,手握腰刀立于两则。

  又有数百名身着小厮服的男子,毕恭毕敬地排成两队,其中最后面一个就是沈林钟,他正慌乱地套着衣裳。

  九月萧条的秋风中,队伍整齐有序,不像是普通世家子弟出行的队伍,到像是有着肃杀之气的将士出征。

  被他们簇拥着的,是一辆两匹白马拉着的马车。

  那马车奢华精致,本是紧闭的窗户,就在沈冬素出现的瞬间,窗帘拉开。

  一个身形单薄的青年男子出现在窗前,他有一张极为俊朗的面孔,只是太过削瘦,肌肤呈病态的苍白,因而显得阴柔。

  让人记忆犹深的还不是他的脸,而是他的眼睛。

  狭长的凤眸,眼角微微上扬,下眼敛带着病态的微红。

  明明是个削瘦的病公子,那双眼眸却有着战神睥睨天下之姿。

  眼神在那双剑峰似的长眉下,越发显得冷冽幽深,如同深山中的湖泊,天然地冷漠无情。

  只一眼,就让人心生幽寒。

  那男子看了沈冬素一眼,少女一身粗衣湿透,紧紧贴着玲珑有致的身体。

  萧瑟的秋风中,如一只受惊的小鹿一般。

  脸色苍白,迷离着一双杏眸,小心翼翼地站在那里,动也不敢动。

  吓到她了吗?

  男子一言不发,只轻叩窗沿,旁边的刘管家立即高声道:

  “启程!”

  队伍缓缓前行,很快转过江湾,朝下村而去。

  沈冬素不论身心都还呈半迷糊状态,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兄长远去。

  待她彻底理清原主所有的记忆,立即将那十两银子收入怀中,朝家的方向赶。

  沈父还等着救命银子呢!

  她头依旧刺痛,身体同样重的像灌了铅,手脚像是卧床许久的病人,第一次复健一样,不听使唤。

  下了河堤,只余羊肠小道不说,还坑坑洼洼的,道路两旁皆是苍耳和荆棘,不时刺到衣裳扎到手背。

  须得专心看路才能安全,眼不斜视地盯着脚下的路,脑中却快速思索着眼前的局势。

  首先能肯定的是,自己穿越了,还是穿越到陌生朝代,成为一个命运多舛的农家女。

  沈冬素到没想过摆脱原主这麻烦的身份,凭借前世的医术自立门户。

  先别说一个孤身少女,能不能在这个陌生的王朝生存下去。单赁她占了原主的身体,就不该如此一走了之,无情无义。

  再者,沈家别的人不提,沈林钟不光救了她的命,还自卖自身替她筹谋,兄妹情之深,令人动容。

  就凭这两个恩情,她也要替原主好好活下去。

  不知为何,就在她下定决心以原主的身份活下去之时,一直以来后脑勺的刺痛,和全身的湿重突然消失了,只余后肩还在酸痛。

  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她不禁打了个寒颤,难道原主的灵魂还未离去?

  连穿越这种事都有可能,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空旷的四野冷风萧萧,傍晚的天空乌云密布,她对着身后吹来的阴阴冷风道:

  “你放心,你的家人,以后就是我的家人!我会替你尽孝。”

  这下连冷风似乎都小了些,沈冬素心中一叹,看来原主虽然一时糊涂跳江,但对家人的眷恋并未减去分毫。xiumb.com

  若沈冬素一家还住在老宅,她得穿过半个村子才能回去。

  这一身湿透,兄长又不见了,怕是没一会整个村子的风言风语都出来了。

  现在一家人住在村尾牛棚,她沿路未碰到一个人,便到了家门前。

  说是家,其实就是两间破旧弃用的牛棚,草顶黄泥墙,木门摇摇欲坠,窗户拿竹篾临时糊的。

  屋后就是牛屎坑,阵阵草臭味传来。

  小的那间屋子飘出炊烟,一个半大少年跑出来抱柴,一看到沈冬素,便欢喜地丢了柴大喊:

  “姐!

  娘,阿姐回来了!”

  蒋氏忙从屋里出来,她年轻时长的很美,十里八村有名的俏姑娘。

  嫁到沈家二十年,因生活的磨搓,让她变得脸色腊黄。

  那双跟原主一样的杏眼,因近来流了太多泪,而变得红肿。

  看到原主的那一瞬间,她面露喜色,似是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但下一刻,她就变得面带怒意,恨恨地道:“你天煞的名声还想嫁给谁?

  李三家富,还能救你爹,你有什么不乐意?难道你还想嫁冯文生不成?”

  沈冬素没她在门口多说,直接拉她和沈仲阳进屋,关上破旧的房门,在昏迷的沈父床前。

  她拿出十两银子,且将沈林钟的交待细细说完。

  蒋氏捂着嘴呜呜地哭了起来,拿着银子,仿佛拿着长子的命一般,看沈冬素的眼神多了几分怨恨。

  “打短工?

  打十年短工也挣不到十两银子啊!

  你哥定是,把自己给卖了!

  我可怜的儿啊!呜呜……”

  沈仲阳见母亲轻重不分,忙说:

  “娘,不管哥哥是打短工还是卖身为奴,那凌家咱们也去不了,暂时也赎不回大哥。

  先救爹要紧啊!

  我这就去请李大夫,你快烧热水准备着。”说完就冲了出去。

  蒋氏素来如此,轻重不分,没主见,耳根子软,遇事先哭,原主的性格跟蒋氏还挺像。

  反到是十岁的沈仲阳,遇事比蒋氏还要镇定。

  她把那新里衣给沈冬素:“给你爹换上。”自己则去烧热水。

  沈冬素长长地松了口气,她实在不想在蒋氏跟前,因为担心会被察觉,这具身体已经换了个灵魂。

  这个时代的人特别地信玄学,但凡家里人有点不对劲,立即就会去找僧人、道士、神婆驱邪。

  又极信格命之说,这也是为什么冯文生一句‘高僧批的天煞命’,乡邻都坚信不疑的原因。

  沈冬素觉得自己的灵魂,跟这具身体还没完全契合,真被拉去驱邪,还不知道会是什么下场。

  原主记忆里,就有一个突然性情大变,家人怀疑其被狐狸精附身,最后被神婆拉去关进山洞,硬生生关成了疯子。

  在没有自保能力之前,还是小心谨慎些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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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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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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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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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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