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老大,大壮,二壮最兴奋,拿着杀猪刀飞舞,一会儿就把野鸡野鸭剖腹,至于剩下的挖内脏的功夫交给其他汉子干。
程顾卿特意吩咐迷妹的儿媳,也就是六斤的阿娘帮忙收拾野鸭毛,还要晒干。
为什么吩咐六斤阿娘干这活呢?
是刘婆子喊的。
刘婆子早就看这个中看不中用的儿媳不顺眼,看到她干农活跟村里人看到徐老三和明珠干农活一样,非常地不顺眼。
徐老三和明珠属于偷懒型,六斤阿娘属于干啥啥不行类型,不是她不干,而是全身没力气,干什么都干不了。
刘婆子身为“恶婆婆”怎能让她闲着,于是吩咐她收集野鸭毛,这种轻活,肯定能干。
至于为什么收集野鸭毛,乡亲们非常不理解地问程顾卿。
程顾卿不知道怎么解释,总不能说用来做羽绒服,毕竟她也不知道怎么做羽绒服。
一知半解,还未探索成功。
这些事肯定要成功才说出来。
此时程顾卿只说有用,至于什么用,乡亲们莫要问。
问了也不会告诉他们的。
徐家村的人更加好奇了,宝珠,明珠追着问,程顾卿依旧叫她们莫要问。
之后村长偷偷摸摸地找上程顾卿,问用来做什么。
程顾卿看到村长像好奇宝宝那样发出灵魂的追问。
只好把设想说出来,说要做保暖衣服,之所以不告诉大家,她现在未做出来,不知道能不能做出来。
如果做出来还好,做不出来会被乡亲们笑的。
村长理解程顾卿为什么不告诉乡亲们收集野鸭毛做什么。但不理解为什么野鸭毛能做出保暖的衣服。
程顾卿解释到:“村长大伯,俺看野鸭子都不用穿衣服能过冬,肯定一身羽毛的作用,这羽毛肯定保暖,所以俺就用野鸭毛来做衣服了。”
这个理由成功说服了村长,毕竟理由非常正确,野鸭毛的确能护着野鸭的体温,所以用鸭毛做衣服真得有可能保暖。
但村长又再一次化身为好奇宝宝地问:“为什么不用野鸡毛啊,野鸡毛也护着野鸡的身子保暖呢。”
程顾卿瞬间被噎住了,总不能综合考虑保暖性、蓬松度、面料保护以及加工成本等因素,鸡毛不适合做羽绒服。
这样解释村长也不明白。
程顾卿尴尬又不失礼貌地说:“野鸡太少了,收集起来根本不够做衣服。野鸭就不一样,上千只野鸭可多了。”
这个理由又成功地说服村长了。
程顾卿这次捉的野鸡的确少,就几十只,加上上次的也还是几十只,一百只都没有。
野鸭就不一样了,上千只呢。
野鸭毛成堆地堆着呢。
村长点了点头说:“行,你就试试做。就算做不出来也没关系,试试就行。俺不会告诉任何人的,这样你做不出来,也不会被人取笑。”
村长说完就悠悠然地离开了,还特意警告乡亲们不要问那么多,干活就行,再问,就不给肉吃。
乡亲们连连翻白眼,刚才只是好奇,才多问几句,这个时候已经忘记问了。
谁知道村长又提起,灭掉的好奇心又升起,恨不得捉住程顾卿过来问为什么。
不过慑于杀猪匠的威力,乡亲们只好选择沉默。
有肉吃就行,其他的还是不要问了,好奇杀死猫,知道的太多,容易下线呢。
在徐老头,徐斗头、徐磨头等老家伙的带领下,一众老头编织了好些大笼子,特意用来关野鸡野鸭,还有两只会飞的山雉。
至于两头梅花鹿,汉子们赶紧用木头临时搭建一间小屋子关着。
所以两只梅花鹿享受了徐家村很多人羡慕嫉妒恨的单独别墅。
这次娃子们已经不看猫头鹰和白冠长尾雉,这两种鸟凶狠,会啄娃子。
就算不怕啄,娃子也害怕程顾卿打骂。
刚才金宝想去摸,就被肥团的阿姥狠狠地打手,金宝的小手立即红肿,肯定很疼。
娃子虽然小,但不是笨蛋,害怕被程顾卿发现他们偷摸凶鸟,害怕被打。www.xiumb.com
于是大伙围着两只梅花鹿看。
就像去动物园参观一样,看到后哇哇地叫。
三壮傲娇地说:“这两只长生鹿是俺阿奶捕捉到的,俺阿奶最厉害,嘿嘿,等俺有俺阿奶那么高,就跟她一样厉害了。”
旁边村长家的曾孙二娃子不赞同地说:“三壮,你吹牛,程奶奶厉害,不代表你厉害。你看看你阿爹,就没有程奶奶厉害了。”
二娃子觉得徐老大只会杀猪,不会干其他,也不会打猎。
而程顾卿会杀猪,也会打猎。
所以程顾卿比徐老大厉害。
二娃子想着三壮肯定吹牛,子肖父,三壮像徐老大,所以比不上程顾卿。
三壮那个气啊,最讨厌别人看不起他的,反驳道:“所有人都说俺像阿奶,俺长大肯定跟俺阿奶一样厉害。二娃子,俺知道你肯定不服气的,哼,谁叫你阿奶没那么厉害。”
二娃子也生气啊,想反驳三壮。
徐秀才家的文贤不愧是读书娃,最识大体,劝解地说:“你们莫要吵了,大家的阿奶都厉害,你们长大了也好厉害的。”
二娃子看到堂哥这么说,给面子大伯徐秀才,不跟三壮争吵。
三壮看到文贤哥都这么说了,也给面子徐秀才伯伯,不跟二娃子争吵。
于是两个人达成默契,都不争吵了,继续兴奋地看着长生鹿。
这时候徐大憨拿了些牛的饲料喂养梅花鹿。
小娃子看到后更兴奋了。
陶寡妇家的二狗子喊:“大憨叔,俺想喂长生鹿。”
传说梅花鹿是一种长寿的动物,它们可以活到500岁,因此梅花鹿又称为长生鹿。富贵人家最喜欢吃鹿肉,特别是老人,都想长寿。
徐大憨收到命令,要好好伺候好两只梅花鹿,不仅能割鹿茸,还能卖鹿肉。
听到二狗子的话,立即摇头说:“不行,娃子不准进来,谁进来,俺就告诉程奶奶。”
大憨只是憨厚,又不是傻憨,所以用程顾卿威胁娃子最好用。
果然娃子听到告诉程奶奶,大家都不敢吵着去喂梅花鹿了。
连带徐家的几个娃子如毛头也乖乖地看着,不敢提出要求去摸鹿。
毕竟程顾卿生气起来家里的娃子也害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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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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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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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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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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