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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大力寡妇与高矮胖瘦的儿女在逃荒>第16章 一掷得兔子
  天色大亮,忙碌了一晚,睡了一早,村民精神十足。黄氏做好午饭,喊着家里的娃子开饭。

  有些人家干脆不吃,昨晚刚吃肉汤,肚子还有油水,粮食本不多,要省着吃。也只有程顾卿这种大户,才有胆子一日三餐。

  铜锣声又响起,大伙收拾好行装,按照昨晚商量,妇女孩子走中间,半大小子除了搭在身上的包袱,手上还拿了一条长长的竹棍。粗壮汉子走在外围推着车,把带着铁的武器放到车里,方便第一时间拿起。m.χIùmЬ.CǒM

  程顾卿用布包好把杀猪捅刀,背着。突发情况,可以随时抽出来。

  根据黄山子的经验,走出连绵不断的南山要2天左右。中午启程,如果走得快,可以到半山腰处,那里有一处水潭,可以在那过夜,方便用水。

  村长听后,急匆匆叫村民启程,宁愿赶得早,也不要走得晚。带过来的水已经不多,必须补充水源。

  山路崎岖,只有一条够行人走的小路。看着路,平时应该也多人走,被踩踏得平平整整的。牛车骡车只能慢慢通行。家里的小娃子被赶下车,需要步行,原先牛车上的粮食分摊一部分在骡车上。

  大伙艰难的前行,像肥团这种小娃子全靠大人背着。程顾卿看了一眼明珠和谢锤子,这俩人是指望不了的。把肥团甩在后背,还好,份量还能接受。

  越走进大山,植被越绿,证明干旱不是太严重。有些妇人和小孩,一路走,一路采摘野菜野果。春丫跟着魏氏捡了几把马兰头。而锁子和毛头几个小屁孩东蹦西跳,找野果。

  “姥,姥,俺要喝水。”肥团在后背喊着,小子被太阳晒得蔫蔫的,没啥精神。

  程顾卿解开水囊,把肥团翻到跟前,喂了几口水。小团子脸蛋红红的,嘟起嘴巴咕咕喝水。

  又看了二壮背上的文鑫,赶紧也喂了他几口。真服了徐老三和曾氏,两个做爹娘的不背自家孩子,反而让侄子背,还理直气壮地说二侄子力气大,自己力气小,背不动。

  二壮铁憨憨,还点头,表示小堂弟很轻,完全背得起。

  徐老大和黄氏还说二壮应该照顾好弟弟。

  算了,反正他们愿意,程顾卿也不多说。

  越走植物越茂密,大树遮住太阳,变得凉爽。大伙默默地跟着村长和黄山子走。

  由于熟悉地形,黄山子被安排到前头,秋花小丫头被朱氏栓在后背,黄氏则帮忙推车。

  程顾卿一边走一边到处张望,深山老林第一次体验,也没觉得恐怖。忽然一只东西一闪而过,想都没想,捡起地上的石子一扔。

  好身手!

  一击必中,把一只兔子撞翻身,口吐白沫。

  徐老三见状,冲上去,提起兔子,七八斤重,哈哈大笑。

  “阿娘,好厉害,兔子好肥,今晚可有兔肉吃了。”

  “兔,兔,兔...吃兔兔...”后背的肥团一拱一拱,急着要跳出来。

  兔兔那么可爱,怎么想吃它呢?肥团一点都不可爱。

  “奶,今晚吃兔肉。”毛头流着哈喇子,抱着徐老二的大腿。

  程顾卿想不到自己身手那么好,要是以后吃不上饭,打猎也可以,心里美滋滋。

  “好了,今晚吃,赶紧走路。”幸亏自家是在队伍最后面,也没人投诉他们阻碍交通。

  隔壁的刘婆子羡慕嫉妒恨,徐寡妇运气太好了吧,随手一掷,就白得一只兔子,如果用心一掷,岂不是天天能吃肉!

  又看了前面低头推车的儿子。家里独苗苗娶了个媳妇,也生了一个独苗苗的孙子,人单势薄。

  平时在村里不觉得困难,逃荒路上就显出来,老头子去得早,孙子小,媳妇懦弱,事事都要指靠儿子,想想都觉得悲哀。

  又想起死去的徐三郎,当初村里都嘲笑他娶程寡妇,谁知后来发家致富,而且程寡妇是个好生养的,一堆儿女孙子,福气拉满。

  至于徐三郎病逝,在刘婆子眼里,他已经很好命了,本来半死不活,自从和程寡妇成亲,吃好穿好,还能传宗接代,比预期的幸运太多了。

  而且程寡妇重情重义,散尽财产,也为徐三郎治病。家里的孩子也教导的不错。

  刘婆子心里咕噜,下次自家大孙子娶妻,得请村长拉媒,村长好眼光。

  程顾卿不知道刘婆子小九九,只认命地赶路。

  终于在天色将暗那一刻,目的地到了。

  黄山子几个先赶到水潭,发现水已经减半,但还够用。建议远离潭子一里路休整搭营。害怕潭子周围有野兽。

  程顾卿赶紧把肥团放下来,小团子,份量十足,背了一下午,巨人都觉得累。

  黄氏几个妇人自动搭棚,做饭。大壮二壮几个小子去拾柴火。徐老大几个则去水潭挑水。春丫几个小娃子,在旁边捡好路上采摘的野菜。

  林大泽阿娘被安排看好家里的小娃子。

  程顾卿看到夏氏瘦瘦弱弱,好几次见她跌倒在地上,又快速爬起,咬牙坚持走路。也只比明珠稍微强一点。

  从空间抽出一盒云南白药膏,递給她搽。

  夏氏双手擦了擦衣服,接过药膏,仿佛是啥圣品,一脸感激。

  要说夏氏觉得这辈子最正确决定,就是叫大泽娶宝珠。

  别人都嫌弃宝珠泼辣刁蛮,说话大声,锱铢必较。但自己觉得宝珠是个好儿媳。

  孤儿寡母,因为自己懦弱经常受气,自从儿子娶了宝珠,村里人再也不敢欺上门。

  有亲家的扶持照顾,家里年景一年比一年好,能吃饱饭,穿暖衣。而且还有两个可爱的孙子,对得起林家列祖列宗。

  这次逃荒,想都不用想,肯定紧跟着亲家。大泽当初还想要不要跟着林家村逃荒。

  夏氏一口否定。自家就大泽一个,老头子也没啥兄弟,有也是一个远嫁外地的姑子,其他都出了五服的亲戚。

  想当初这些人不仅没给与帮助,还趁老头子去得早,欺负上门,占便宜。

  自家忍气吞声,只盼儿子长大成人,不用被吃绝户。

  这次逃荒指望林家村那些人,不如指望猪能上树。

  亲家母不偏心,给的吃食一视同仁,待锁子栓子也很好。

  夏氏越想越觉得以后要紧紧跟随亲家,亲家指东,绝不走西,怎样安排怎么做,绝无怨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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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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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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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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