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这个年代独有的特色,劳动最光荣!
陈丽莎他俩由于离得远,更是天不亮就起床了,拿出来麦乳精和鸡蛋糕就这么的对付了一顿。然后就锁上门往村里走去。
每天早上7点,村民就会到村里晒粮场上集聚,等队长安排上工的地方。
他俩到晒粮场的时候,吵闹的人群一下子寂静下来,接着就是各种议论声。
他俩是新知青?
怎么不住知青所?
孤男寡女怎么从那边山下过来呢?琇書蛧
这个知青姐姐好漂亮啊!
他俩是在谈对象吗?
大队长来后吹了一声口哨,大声说“诸葛知青和陈知青刚来,一会儿跟着李婶子学习怎么拔草。”又陆续安排其他村民上工,知青院的知青们看着两个不住在知青院的人,并没有太多的想法,不来才好,人多是非多,更何况没地方住呢,没有打招呼直接去上工了。
看着现在光鲜亮丽的,过个半年的时间也会跟他们一样灰头土脸,皮肤粗糙。
陈红看着自己好像被遗忘了,大声的喊:“队长,我也姓陈,我跟谁?”说完瞪了陈丽莎一眼。
陈丽莎扭头跟着李婶子走了,诸葛瑾轩瞥了陈红一眼跟上。
王浩看着这个不安分的知青,有些烦躁,指着一边因为八卦陈丽莎俩人还未走的李二婶说,“你跟着李二婶。”说完就背着手走了。
李二婶看着这个大龅牙的知青,不屑的撇撇嘴,城里人也有长的这么磕碜的,跟刚才那个女知青差远了。
“你们三个是一起来的?他俩怎么没住知青院呢”李二婶偷偷的问,只是那八卦的神情让陈红眼睛转了一下。
“他俩第一天过来就住到了那边的院子里,谁知道是不是已经那个了,孤男寡女的,”微小的声音带着点不怀好意。等村里传开了,看你怎么脱身,想着刚刚陈丽莎完美的身姿就满是嫉妒。
李二婶看傻子般的看了这个满脸嫉妒的姑娘,人家一看就是在谈对象,自己想对付没本事,就要搞坏人家的名声呢。“走,干活去。”说完就走了,喜欢八卦也是有原则的八卦,不然就是没事找事。
陈红愤愤的走在李二婶身后,一上午不知道薅掉了多少麦苗,气的李二婶直嚷嚷。
陈丽莎二人跟着李婶子来到路边的一垄地里,认真的听李婶子说麦苗和草的区别,刚开始拔草还有点慢,慢慢的就跟上了李婶子的节奏。
李婶子看着眼前既听话,干活又利索的两人,很是欢喜,比其他知青强太多了,“你们俩是在谈对象吗?”
“是的,李婶子,他是我的对象诸葛瑾轩,不是太喜欢说话。”陈丽莎一边利索的拔草一边笑道。
“要不是刚刚才教你们干活,不然真看不出是第一次干农活,你们这速度可不比村民们慢呢。”这姑娘咋这么俊呢,笑起来还有两个酒窝,真叫人喜欢,可惜有对象了!
“我天生力气大,我对象当过兵。”陈丽莎也不是个多话的人,并不喜欢跟人唠嗑议论八卦,但是还要在村里呆四年,也不能让自己成为八卦的对象,该透漏的还是要透露的。
这个年代当兵可是最被人尊敬的,国家边境还不太稳定,随时都会打仗的,所以这年头就连军属都会被人高看。
果然李婶子看着没说过话的诸葛知青越看越觉得两人般配。
上午的时间稍纵即逝,他们三人干活都很利索,在中午下工前就直接完成了今天一天的任务,喊来了计分员查看。
计分员看了两个知青分的地,把的很干净,并没有留下根须,不由的赞叹“第一次干活就能拿到满工分,你们俩真厉害!”说完就在记工本上写了两个10。
碰巧路过的大队长看了看干净的田地,又看了看其他的知青,真是大差距。笑着对他俩说:“第一次干活就是满工分,你们俩做的不错。明天早晨你们就不要来村这边了,你们住的房子那边有20亩地也需要拔草,给你们半个月的时间完成。”
陈丽莎闻言和诸葛瑾轩对视一眼,“谢谢大队长,我们一定会完成的。”
路过的村民无不赞叹,路过的知青有人赞叹,也有人嫉妒,不过这些陈丽莎二人都不会在意就是了。
因为不需要还农具,他俩告别大队长后就直接回了住处。
“累吗?我去做饭,你先去休息会儿”诸葛瑾轩看着自家对象有些心疼,本来还担心小丫头干不了活,就想着自己干活再把她的干了,谁知道她一点都没比自己慢,“有我在,你不用那么辛苦。”
“好”陈丽莎笑得眉眼弯弯。不过她也是心疼对象的,拦下要去开火的瑾轩,转身从屋里端出来昨晚在公寓里焖好的米饭和菜。还是热乎乎的,做好啥样,现在还是啥样。
陈丽莎看着对象那副傻了的样子,神经兮兮的说:“其实我是天上的仙女,下凡来历劫的。”
诸葛瑾轩一副了然,怪不得先前没有打扫工具,屋子里那么厚的灰土都能变没。上前抱着她紧张的说:“那你会突然回天上吗?别走,你走了我怎么办?”
噗嗤一笑,安抚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本仙女需要一世都呆在这里。”
再三确认后,终于放下心来坐下开始吃饭。“天上的食物就是好吃!”
闻言,陈丽莎差点喷出口中的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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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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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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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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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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