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薇听到这句话回神,喊住如画:“这些衣服别丢,浆洗晾干,收起来吧。”
“啊?留这些衣服干嘛,您又穿不着。”
“当个回忆吧,毕竟我还是第一次穿这种衣服呢,挺新奇的。”
如画哦了一声,把衣服给二等丫鬟去洗。
看着小姐有些消瘦的脸庞,如画心疼道:“也不知道这几天,您是怎么过来的,又吃了多少苦,要是国公爷知道了,怕是得心疼死。”
云薇蓦的想,其实,也没吃多少苦。
一路上顾长凌很照顾她,后面伤好一点,几乎什么都不让她做,也很省。
省下来的钱都给她买吃的用的。
自己穿的随意,吃的随意。
前天二人赶路,错过了客栈,在山里露宿时,有狼嚎。
他抱着自己,说:“等你不怕了我就松开……”
在偏僻的客栈中,有人对她图谋不轨,言语轻佻,顾长凌就因为她跟人动了手。
对方虽然武功不高,奈何人多势众,他又有伤,云薇劝他忍一时风平浪静。
可是他却不忍,拼着伤口崩开,将一众人打趴,逼着那些人跟她道歉。
晚上帮他处理伤口时,看着斑驳血迹,云薇没忍住红了眼眶。
“好端端的,你逞什么能,伤口都崩开了!”
他就说:“不疼,你是我的妻,你是高高在上的郡主,我怎能容忍那些下九流的人如此轻慢你。”
蓦的,那一瞬间她的心湖像是被这句话拨弄了一下,荡起一圈,一圈,一纵即逝的涟漪……
不过几天的相处,他对她逐渐好的让人无所适从。
让她偶尔生出错觉,仿佛他们是真的夫妻,仿佛他真的爱自己。
云薇不傻,感觉得到顾长凌对自己的心思。
他何时起的呢?
又为什么会起这种心思呢?
即便他打消了对自己的杀意,云薇也从没自恋的想过他会对自己生出别样的情分。
若不是这次暗杀,她怕是一直没有察觉……
琢磨不透,也不想琢磨。
因为他们注定不可能的。
即便他目前的后宫早就乱了轨迹,可是有一个人却是早早存在的,且陪他一起成长。
那就是若雨。
空明山他吻了自己那次,喊得就是若雨的名字。
喊得那么温柔,吻的那么小心翼翼……
他喜欢若雨的吧。
而且若雨喜欢如风,他就要阻止,可见若雨在他心里的位置。
如果她真的喜欢上顾长凌,以后不会是他的第一个女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所以,再好,她也不能要。
她必须从现在开始就跟他保持距离,及时止损。
之前二人同行那是没有办法,现在条件可以,云薇第一件事就是分房。
收拾妥当去了宴厅时,顾长凌也在客房沐浴,换了一袭儒衫,发髻梳得整齐。
看着她一身光鲜靓丽,心想,她就该衬这么好的。
就该这样一身珠翠,明艳动人,众星捧月。
跟钱亮颔首致意后,云薇就坐了下来。
顾长凌在她身旁落座,钱夫人带着儿子女儿都一起出席。
钱亮的儿子叫钱明,女儿叫钱佳,均生的不错,男的俊,女的靓,正值好年华。
云薇与他们打完招呼后,就默默吃饭。
反倒是顾长凌,处事周到,言语得体,桌上氛围被他弄得良好无比,笑声连连。
尤其是钱佳,还差一个月才及笄,十四的年纪,天真活泼。
听他说话时,眼睛都是亮晶晶的,一直问他路上的见闻……
云薇忽觉乏了,在一众笑声中起身告辞。
顾长凌见她神色恹恹,以为是不舒服,立即起身摸了摸她的额头,“不舒服?”
云薇一怔,不动声色的后退,“没有,就是累了,想早点休息。”
钱夫人忙接话:“郡主连日奔波,确实劳累,是我们疏忽,彩霞彩月,快送郡主回去休息。”
云薇歉意一笑,说有如诗如画带路即可,让他们接着吃,不必因为她扫兴。
钱夫人哪里敢觉得郡主扫兴,还是客气的相送到门口。
云薇一离去,顾长凌也就仓促结束了宴席。
是不是这一路来,她又生病了,只是怕自己担心,所以没说?
顾长凌暗道自己粗心,她身子本就弱,又跟着自己风餐露宿,今日如此萎靡,定是哪里不舒服。
跟着小厮去翠和苑,他的步伐很急。
终于到了门外,他猛地推开门。
屋内安静,没有烛火,没有人气。
“郡主呢?”
小厮回:“在您对面的东屋呢。”
顾长凌往东屋望去,也没有烛火。
但是门口有如画守夜,证明她就在东屋。
小厮进去掌灯,说道:“您的包袱都在桌上,大人还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
他回头,看着桌上一个寒酸的包袱,摇头:“没了,你下去吧。”
“是。”
小厮恭敬的退下,顺手关门,隔绝了他的视线。
这一刻,顾长凌蓦的想笑。
几天相处,让他理所当然了起来,理所当然认为两人回到临安会住一个屋子。
直到现在,才恍然清醒。
她当时和自己共枕,原来不过是无奈之举。
只要一回来,就迫不及待的跟他分居。
一切……是他想多了。
翌日,天晴朗,好风光。
许是因为这几天的奔波,云薇没有睡过懒觉,所以这一觉睡到巳时。
醒来时,就听如诗如画说顾长凌一大早就跟钱知府下乡查看农桑情况了。
如诗如画比云薇早来几日,关于改稻为桑听到了些舆论,就告诉了郡主。
“您不知道,许多人不相信这个政策可行,怕插秧的季节过了,便已经私自插上了秧苗。”
“钱知府得知后,就派人把带头起哄的百姓秧苗给踏了,引起了轩然大波。”
“官府想悄悄镇压,但是似乎压不下去,近来闹的愈发大了,便是我们在后宅,有时都能听到街上传来的抗议之声。”
云薇并没有诧异,眼下这情况和书中所写一致,再说在进了临安城后,她也听到了百姓们的议论。
原著里百姓们争闹不休,说不让他们有粮食吃就造反之类的,最终,这个政策没有推行下去,太子还落了一身骂名,在皇帝那边失了宠信。
现在,顾长凌来了,该怎么处理这个烂摊子呢?
古代农耕为主,想剥夺他们的田地种桑苗养蚕纺丝绸,怕是很难。
她担心也没用,自己又帮不了什么忙,恹恹的喝了粥,思绪有些发散。
不知道是不是昨夜睡之前想的太多,晚上竟然做梦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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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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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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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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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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