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三十一年,明太祖朱元璋驾崩,皇太孙朱允炆继位,是为建文帝。建文四年,燕王朱棣攻破南京,朱允炆不知所踪。"
朱元璋大惊失色,都来不及思考自己活了多少岁:“怎么是朱允炆继位?!咱的标儿呢?”
马皇后神色大变,与朱标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见了无法掩饰的惊惧。
大明一向是嫡长子继承制,这是朱元璋定下的规矩,板上钉钉,不可更改。
来日朱元璋驾崩,继位的必定是太子朱标,这是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的。可现在天幕居然说,继位的是朱允炆?!
朱允炆是东宫皇孙,吕侧妃所出,身份当然尊贵,的确有着继承大统的资格。但皇孙到底是皇孙,他的父亲太子才是众望所归的继承人,如何能越过父亲继承皇位?!
只有一个可能,皇帝驾崩之前,太子就已经去世。病死也好,怎么着也好,反正太子不在人世,失去了继承大统的机会。
朱元璋回过神,脸色铁青得可怕,脖颈血管暴突,显然是愤怒到了极点。
"还不请御医给太子诊脉!"他暴怒得想要喷火,宫人忙不迭地传话去了。
马皇后颤声说:“还有雄英……”
朱元璋和朱标闻言,俱是脸色大变。
东宫皇孙继位,意味着太子在登基之前遇到了意外,可换句话说,太子薨逝,皇帝既然选择不立诸王,而立皇孙,为什么是朱允炆?
朱允炆固然尊贵,但他是侧妃所出,是庶次子,前面还有个兄长朱雄英!
朱雄英是太子妃常氏所出,常遇春的外孙,根据《皇明祖训》的规定,“皇太子嫡长子为皇太孙”!只是朱雄英年幼,还没有正式册封而已。
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七十一岁,而朱雄英是洪武七年出生,那时该是二十四岁,已经长大成人了。即使太子有个万一,继位的也该是真正的皇太孙朱雄英,怎么会是朱允炆?
只有一个可能,朱雄英也已不在人世!太子与长孙全部去世,他才会选择立庶孙,还有燕王……
朱元璋闭了闭眼,目光森冷,一字一顿地说:“诸王怎么还没来?”
太监总管小心翼翼地说:“禀万岁,诸位王爷得到消息就进宫了,现在已经快到了。”
“只是,”他低下头,斟酌着说,“燕王殿下今日别院狩猎,恐怕要晚一些。”
朱元璋冷酷地说:“使人告诉燕王,他不来,就永远别来了!”
朱标神色担忧:“爹,四弟他并非——”
朱元璋打断他的话:“标儿,你为人宽厚,疼爱弟弟,这无可厚非。从前他们犯错,你为弟弟求情,咱从来不说什么。”
“但老四这事儿不一样,”朱元璋沉沉地说:“他起兵造反,夺了大明天下,往小了说,这是做叔叔的迫害侄子,往大了说,是老四不遵咱的旨意,谋朝篡位!”
马皇后秀眉微蹙。
燕王也是她的孩子,可儿子夺了孙子的皇位,她左右为难。
朱标神色坚定:“爹,儿子相信四弟,他绝不是心中藏奸之人!如今我们不知前因后果,贸然给四弟定罪太过武断。”
燕王朱棣此时才十一岁,陡然听到天幕来了这么一句,朱棣腿一软,险些从马上摔下来。
天幕你害我!这种事,是能在老爷子活着的时候说的吗?!老爷子固然疼爱儿子,但皇位继承这种事是底线啊!
内侍进来禀报:“王爷,万岁急召诸王进宫”
燕王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一定要去吗?”
内侍低声说:“万岁特意提到您,说您不去,那就永远别去了。”
燕王五雷轰顶。他知道,老爷子的意思绝不是放过他,而是“你不来,那你死定了”!
燕王脸色惨白:“知道了,本王这就动身。”
我命休矣!大哥,救命啊!
已经登基的朱棣神色阴沉:“诛方孝孺十族?”
果然,这就是乱臣贼子的待遇么,连这种事都编造得出来。
皇帝们神色剧变:“藩王造反?”
景帝刘启下意识地抚摸身旁的棋盘,当年他就是用这个砸死了吴王太子。
刘彻也想摸棋盘了,但他想到的不是吴王,而是他那便宜叔叔淮南王。
李世民轻笑:“藩王造反成功,简直是闻所未闻。”
他也是亲王,但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就藩。
大唐白月光:朱棣是哪位,可否让朕认识一下。
大秦始皇帝:朕也想认识一下。
猪猪公主:朕也很好奇。
燕王朱棣哀嚎:你们捣什么乱啊,老爷子是真的会打死我的!
永乐皇帝没有吭声,他知道老爷子是能看到的,他要是得意忘形,倒霉的只有从前的自己。
“朱棣俘虏了一些建文帝旧臣,其中有一个人叫做方孝孺,对建文帝忠心耿耿。据朱棣的谋士所说,方孝孺此人是天下读书人的种子,一旦杀了方孝孺,天下的读书种子就灭绝了,朱棣答应。”
“朱棣登基之前,命令方孝孺起草即位诏书,被方孝孺严词拒绝。朱棣勃然大怒,问道:你就不怕诛九族吗?方孝孺说:纵十族何如!也就是诛十族又如何。”
“于是朱棣下旨灭方孝孺十族,连通他的亲友、学生一并杀了。每一个被杀的人都会先送到方孝孺面前,让他眼睁睁地看着亲友惨死,借机折磨他。实在是很残暴了。”
刘彻震惊,他都没干过诛十族的事,何况族诛都是夷三族,这事要是真的,那这个朱棣也太可怕了吧?
李世民叹道:“成王败寇,斩草除根,这也是常事,可诛十族实在太过残忍。”
朱棣冷笑:“这方孝孺还是个忠臣,倒显得本王是昏君了。”他把忠臣二字咬得很重。
既然是忠臣,那朱允炆乱搞的时候,怎么不见忠臣站出来尽忠?指出君主的错处并加以规劝,这不是忠臣该做的事么?
现在南京城破了,你再来谈什么骨气什么宁死不屈,早干嘛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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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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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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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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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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