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一明的母亲在这件事情之上非常热情,她是那种细心的人,她的细心可以说,让我无法形容,也许是职业的习惯,事无巨细,都要亲自过问,还会列了计划。哪怕买件衣服,她把每个针头都要看一遍,总之,有这样的婆婆,我的日子将会在无比温馨的情况下度过。房子是罗家出的钱,母亲计划添一点,又怕伤了罗家的自尊,之后,就买了一辆豪车赔了过去。当然,罗家把自家的老底也搭了进去,原本是要出钱好好装修一下的,临了,却掏不出钱来,母亲大手一挥,还是给添了一点。此次,罗家的房买的大,小一百八十多平米,想着,今后,老两口也跟着我们住。对此,我同意,有个老人在身边,日子还是可以过得更安稳一些。房子解决之后,就是准备婚礼。我们看婚纱、照相、试衣服,一应婚前准备的事情都一应按部就班做着。罗家此次决定大办,想热热闹闹的显摆一下。
一直以来罗父罗母为儿子找不到合适对象而头疼着,托了无数人,欠下了无数人情,临了,却一个没成,这令老两口非常闹心,好不容易,寻到中意的儿媳,老两口一时欢天喜地,便比自己娶媳妇嫁人都高兴。两人觉得儿子结一次婚,不易,便决定大办一场,把所有亲朋好友都请来,顺便把同事和邻居也请来,这是一种宣示,告诉所有人,他们家儿子找到媳妇了。我也理解,一个三十岁的男人了,才刚刚找下对象,也极不易,如果不是碰到我,相信他这一辈子打光棍,也不知他是捡到了多大的福气。当然,婚礼的钱,罗家又想自己出,但母亲大臂一挥,说:“这事,交给我黄家吧,母亲也想大办一次,城里办一次外,在村里也办一次,按着传统的婚俗来。”母亲决定出一回风头,自己家的姑娘嫁人,无论如何,都要风风光光、体体面面办一次。
我由着母亲,在婚事上,绝对得听母亲的,老人过得桥都比自己吃得盐多,母亲是经过事儿的人,有经验。特别是在张罗婚事方面,更是得心应手。这一点,我知道,村里很多年轻人的婚礼,都是母亲帮着张罗的,因为,她既是支书,还是企业一把手,为员工考虑,是她的职责。习惯养成自然,在我的婚事上,母亲也习惯了自己发号施令,决定不给老罗家留一点机会。当然,对于罗一明,母亲也是满意的。当我第一次领着罗一明上门时,她左瞅右瞅这个年轻人,看哪里都满意。特别是,罗一明到了家,盯着母亲一橱窗珍藏的美酒,站在那里一时赞不绝口。罗一明业余喜欢研究酒,尽管他不喝酒,对于酒和酒文化,却研究很深,说到酒,总是如数家珍。他三言两语便说到了母亲的心窝中去了。母亲这些年,除了经营企业,其余时间没干别的,全钻研在酒上了,有钱就买好酒,然后,收藏起来。可以说,母亲的酒柜上,摆放了好多好酒,很多,在市面上见不到。
母亲也考究了他一下,随意地挑了几瓶市面上很少见的酒,让他去评价,他会从酒的产地,典故及酒厂历任厂长、总工,及它有什么品牌,有什么特点,哪些名人或权贵喝过它且称赞过它,都能一一说来,这令母亲大感意外,在母亲的心里,有心的人就是可成大事者。因为他有心,也才会用心,从而才能走心。一番交谈下来,令母亲对他赞赏有加,母亲说:“罗一明就是她期望中的乘龙快婿。”这评价就高了,母亲一直为我不能上大学而心生遗憾,主要的,就是我不能在大学找个乘龙快婿。岂知,在日常生活中,我也能遇到如此优秀的人。这令母亲喜出望外的同时,也倍感欣慰。她一时如获至宝,心里开心的很。多年的夙愿终于得以实现,这种结果,一直是她梦寐以求的。Χiυmъ.cοΜ
我的婚礼,在我们村,甚至在我们县,也是首屈一指的,并且在村史上,也是百年难得一次,那一天,我家摆了流水席,三十个名厨,在村广场上大做了一天,五百桌的酒席,从早吃到深夜,走一拨,马上又来一拨。原本计划去酒店,母亲嫌没气氛,便把酒席摆在了村广场上。一律的名厨,连服务员也都是从酒店请的,为了举办我的婚礼,母亲提前把村广场收拾了一下,除了硬化之外,在它的软文化上,也做足了功夫,增加了很多带有文化气息的装饰,盖了走廊,加装了书画角,修了荷池,里面栽种了荷花。那一天,母亲专门搭了一个偌大的棚,主要是起到遮风挡雨的作用,同时,也防晒。这是一次特别美好的婚礼,以致于多年以后,参加那次婚礼的村人,一旦提起它来,都赞不绝口。娶我的时候,婚车也都是清一色豪车,呼呼啦啦从镇上排到了我们村,那种阵仗,史无前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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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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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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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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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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