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陆孟乌麟轩>第 52 章 咸鱼醉酒
  陆孟不知道她刚进了暖亭,屁股还没等坐热,才听完一曲,收到消息的乌麟轩已经快气死了。

  陆孟在亭子里头拿起了温好的酒,凑到唇边喝了一点,而后惊讶地一挑眉。问正好一曲终结的人:“二表哥,这梨花白是在文华楼买的?”

  据陆孟所知这梨花白在文华楼卖得可不便宜。

  文学承跟陆孟吹嘘的时候说了,这梨花白酿制起来十分费力,而且一年能出产的数量很有限。

  必须得是那一个村里的梨花,什么不染尘世,如世外桃源。在每年梨花盛开之后那几天之内,让未曾嫁人的少女采摘下来。

  混着少女的香汗入酒,一两千金。

  当时陆孟一听,就觉得这些都是噱头。但梨花白的口感确实清甜醇香,而且只醉人不上头,不论喝多少第二天早上起来都不会头痛。

  岑溪世日常如果喝这种酒……难道岑家这么有钱?

  纯臣最难做,一棵大树独立枝叶繁茂,看上去经得住风雨飘摇。但其实也是众矢之的。

  若是岑家有任何的错处,例如受贿。势必要被人给抓着做尽文章,谁不想搭上刑部?连延安帝都想掌控呢。

  想来应该是岑家私下里也有很多产业,否则就靠朝廷俸禄,如何养活得了这一大家子呢。

  陆孟喝了一杯,把酒杯放在了桌子上。

  陆孟不贪酒,只不过这亭子当中氛围太好,灯烛暖黄,让人的心都跟着柔软下来。只要抬手一拨,把帘子拨开,就能看到外面纷飞的大雪。

  坐在这风雪之中饮酒听琴,确实是又浪漫又惬意。

  “二表哥真是好兴致。”陆孟喝了一口,胸腔都暖了起来。

  陆孟简直想唱歌。

  向天再借五百年!

  她看向岑溪世,岑溪世一身素白,在这样的暖黄灯光之下,整个人都蒙上了一层温暖的颜色。

  他模样生得极好,眼睫垂落,好像陈旧泛黄的古画当中走出来的画中人。m.χIùmЬ.CǒM

  陆孟不知道他的琴弹得怎么样,这世界的人弹奏的那些曲调,没有一首事陆孟熟悉的。

  但是人确实是很赏心悦目的。

  陆孟把杯子一放下,岑溪世立刻倾身。他怀中还抱着长琴,便一手提着袖子,一手抓着酒壶,又给陆孟倒了一杯。

  “这梨花白并非是文华楼当中买来的,梨花白一两千金,岑家负担不起。这是去年春天我亲手酿制,”岑溪世给陆孟倒完了酒,这才慢慢抬眼看向陆孟。

  “表妹觉得,滋味和文华楼当中的酒相比如何?”

  从王妃改口叫表妹了。

  陆孟对上了他的视线,仔仔细细看了他一眼,这才发现他眼尾细长,收成一条线。

  这条线现在微微对着陆孟弯着,满眼暖色的笑意。

  这样抬眼看来,把他眉目之间的霜雕雪塑摧折殆尽,如山巅生出了一颗嫩芽,颤巍巍地在冰雪之中舒展枝叶,生机勃勃引人赞叹。

  陆孟喝酒的动作一顿,突然间明白过来,她这二表哥不是兴致好,也没有铺张浪费。今天是故意引她过来的。

  这是有话要说啊。

  陆孟又喝了一口梨花白,她盯记着杯底儿眼珠转了转,想了一下原著当中的剧情。

  这个二表哥暗中帮助原女主很多次,算是一个数得上名的男配。

  但具体的情感纠葛作者又没有细写。至少陆孟记得是没有的。

  因为原女主一直是对男主角痴心不悔,其他男配都市单方面暗恋她,怎么表白也没用。

  有句话叫表哥表妹天生一对。

  陆孟不知道岑溪世是什么意思,所以她打算试一试。

  她笑着对岑溪世说:“我有幸喝过两次文华楼的梨花白。我听那掌柜说,梨花白最妙的地方,在与美人香汗入酒。”

  陆孟看着岑溪世说:“这酒既然是二表哥亲自酿的,那自然在源头上,就盛文华楼的一筹。”

  这话说得还算是隐晦,但又很孟浪。不过陆孟自认为没有半夜三更的跑人家院子门口抚琴,引诱她过来的行为孟浪。

  她说完之后就看着岑溪世,岑溪世脸上并没有什么被冒犯的情绪。只是眉梢微微挑动。

  嘴唇很细微勾了勾,说:“表妹既然喜欢,多饮一些也无妨。”

  他重新坐了回去,修长如玉的十指放在琴上,而后再度抬眼问陆孟:“表妹有什么想听的曲子吗?”

  十八摸。

  陆孟脑子里冒出这三个字之后,就忍不住笑了。

  不过她也只是脑子里扯个蛋而已。

  这岑溪世是岑家年轻一辈之中的翘楚,陆孟查了很多关于他的资料,独龙给她搜来的还算详细。

  岑溪世在刑部当中虽然职位不高,但威望很高。

  擅长制作刑具,逼供。据说谁到了他手下都能扒一层皮。

  这双漂亮的手,甚至不像乌大狗一样看上去有力,却不知道亲手扒过多少人的皮,拔过多少颗牙。

  他绝不是肤浅急色之人,不可能因为救命之恩,就要以身相许为爱当三儿。

  而且说一千道一万,就算因为剧情的原因,岑溪世对她这个虐文女主有意思。就算以后陆孟能摆脱乌大狗,也是无法接受他的。

  美人再怎么美,和陆孟这具身体也是近亲。

  近亲结婚要不得。

  而且陆孟一点也不觉得擅长刑讯逼供的人,能是什么骨子里温柔纯良的人。

  看小说可能会喜欢那些有一点点病态的,有一点点出格的,会觉得有一些酷。

  尤其这个人如果长得好看,那是三观能跟着五官跑的。

  但那仅限于书中,仅限于那个人他不会从书中世界出来。

  而陆孟现在身在书中,和这样的人在一个次元当中,陆孟真的无法欣赏。

  她的爱好千千万万,但没有变态。

  要不然她早就跟最变态,又长得无可挑剔的乌麟轩和和美美了。

  因为想得实在太清楚,连着温暖暧昧的气氛都没滋味儿了。陆孟浅浅喝了一口酒,有些意兴阑珊地放下了酒杯。

  面上没显示出什么,对岑溪世说:“二表哥也知道,我从小没人教,字都没识得几个,自然也不通音律。”

  “二表哥随便弹,反正我听着都一样,听个热闹而已。”

  陆孟笑眯眯地说完,岑溪世却没有动。

  记片刻之后,他和岑夫人说了同样的话:“表妹,这些年,你在侍郎府中受苦了。”

  如果陆孟是原身的话,可能会有一点动容。说不定会湿了眼眶。

  因为不管心中怎么怨,都已经熬过来了。被这么俊俏的表哥温柔软语的心疼,总是最容易戳中少女柔软的内心。

  因为大部分的女孩子,都喜欢做一个被保护的角色。这个世界尤甚。

  可陆孟偏偏不是。

  她既不是原身,也没有太柔软的内心。

  她现在被迫接受了这残酷的世界,反倒是将这世界看得更加清楚。

  因此陆孟就只是笑笑,又拿起桌上的酒杯,送到唇边喝了一口说:“那些都过去了,我早已经不在意了。”

  “从前不在意,那么现在呢?”岑溪世手指在琴弦上轻轻一拨,一阵琴音轻缓流动。

  “嗯?什么?”陆孟喝酒的动作一顿。

  “表妹现在嫁了人,能将从前的一切忘却自然是好的。”岑溪世看向陆孟说:“可是表妹现在过得好吗?”

  陆孟:“……这话从何说起?”

  陆孟不想把她和乌大狗的事情跟任何人说。因为没人能管得了。

  陆孟也根本不需要别人唏嘘地说些什么风凉话。

  大部分都不会站在她这边,因为这个世界衡量女子的标准是三从四德。

  丈夫是女子的天,这种关系有些像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男子杀妻在这个世界上,虽然也会触犯律法。但是陆孟只听说谁谁家后院谁死了,被席子一卷草草埋了。却没有听说谁谁家后院谁死了,然后他们家的老爷被下狱了。

  因此乌麟轩之前对陆孟做的那些事,如果真的说出来根本就不算事。至少在这个世界不算。

  那会显得她不知好歹。建安王那样金尊玉贵的身份都对她低头了,她还不回去跟人家好好过日子,就是不守妇道。

  陆孟也想到为什么岑溪世要这么说。

  因为岑家关注她,知道她一个人搬回了将军府,今天早上接她的马车都是停在将军府的。

  “我住将军府,只是因为我有些思念长姐……”陆孟解释了一半就不解释了。

  她虽然不想让别人来评论她的事,但她干什么替乌大狗洗白?

  让他们都觉得乌大狗负心薄幸才好!

  岑溪世想要可怜她就可怜吧,反正陆孟在岑家表现得弱势,倒也有好处。

  于是陆孟话说了一半,咬住了嘴唇,故作黯然地垂头。

  岑溪世看着陆孟说:“救命之恩不言谢,表妹若是有什么难处,大可以说出来,岑家定然鼎力相助。”

  那你们努努力把乌大狗男主角光环干碎吧!

  陆孟心理这么回答。

  不过表面上陆孟没接话,只是咬着嘴唇,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实情她肯定是不能说的,说了之后反倒是她“没理”。

  沉默代表一万种可能,今天晚上这番问话,很显然不止岑溪世自己的意思。如果是岑家的意思,那就让他们自由发挥想象力吧!

  果然陆孟装着被欺负之后,岑溪世按在琴上的手用了一些力。

  他脊背挺得笔直,下颌线绷紧,轻记声说道:“表妹,建安王此人心思诡秘,绝非良人。”

  陆孟心说这你就不知道了。他何止是心思诡秘,他整个人都很诡异,他就是个精神病患者。

  “表妹应当听到了皇城当中的传言,永乐郡主在猎场截杀的搜寻之中,救了他一命。”

  “文山王封地在江北,正是建安王建功立业封王之所在。”

  岑溪世说:“你父亲当年宠妾灭妻,为人不耻。姨母执迷不悟,不肯同他和离归家。最后下场如何凄惨,表妹也亲眼看到了。”

  “若是建安王娶了永乐郡主,救命之恩加上文山王之势,必然要以王妃之位酬谢拉拢。”

  岑溪世看着陆孟,此时此刻眼中倒是流露出了些许真情实意的担忧。

  他说:“若到那日,你又当如何自处?”

  岑溪世没有明说,但很显然就是在线劝和离。

  陆孟神色认真起来,这岑溪世还是真的在为她考虑。

  岑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陆孟虽然觉得他们家之前对原身过于冷漠。却也知道这些氏族大家,容不得半点错处。

  岑家愿意为了她和乌大狗对上,事陆孟根本不敢想的。

  岑溪世这些话的意思,便是如果陆孟想要和离,岑家会帮她。

  陆孟真的有一瞬间的心动。如果她能够远离男主角和剧情的话,就可以彻底在这个世界躺了。

  但陆孟的心动很快又被理智取代。

  且不说现在乌大狗对她兴味盎然,不可能放她和离。

  就凭乌大狗的那些手段,那偏激至死唯我独尊的性子。她真利用岑家逼迫他和离,接下来剧情要发展成什么爷爷奶奶样,陆孟根本无法想象。

  且岑家现在很显然还不知道,那场天灾实际上是人祸。

  埋了半个皇城小半世家翘楚的,不是无情的老天爷,而是滋生在深渊的恶龙。

  至于娶永乐郡主,以王妃之位酬谢?怕是开水烫脑花,一路送到姥姥家吧。

  陆孟还不能换老板,至少现在不能。就算老板现在哭着喊着要“潜规则”她。

  没有更大更厉害的老板,往哪里跳槽都是往坑里跳。

  她何必爬出狼窝又入虎穴?岑家就算是为了她救三条人命之恩,帮她和乌麟轩对上。

  一旦他们真地领略到了乌麟轩的手段,在家族倾覆和救命之恩之间,会怎么选?会保她到底吗?

  不会。

  陆孟也不会把自己躺在哪里,用什么姿势躺着的选择权放在别人的手上。

  岑家的大船她要定了,但她不能用船去撞冰山,那样就算是泰坦尼克号也会沉的。

  与其寻求不切实际的自由,不如寻求制衡。

  让乌大狗像现在一样,杀不了她,动不得她,爱不成她,又放不开她。

  这样她才能真的躺得舒服。

  所以陆孟迅速思索之后,故作勉强地笑笑说:“二表哥言重了,王爷……就算娶了永乐郡主,我就算做不成建安王妃,那也没什么关系。”

  陆孟没有和岑溪世说自己那一套“志不在天而在床榻”的理论,因为他肯定理解不了。

  所以陆孟索性就把自己说得可怜一些。

  像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女子一样,就算被男子辜负,也对男子“痴心记不悔”。

  果然陆孟“执迷不悟”的样子,让岑溪世狠狠皱了一下眉。

  他没有马上再说什么。而是低头抚琴,面上的温暖之色退去,侧脸有一些冷肃。

  其实今天这一番谈话,并非是岑戈的意思,而是岑溪世自己的意思。

  相比于两次救命之恩加身的岑溪世,岑戈要更冷漠一些。

  岑溪世知道今晚自己的父亲要找建安王妃谈话。

  岑溪世提前在这里准备着,把她吸引过来就是想给她一种其他的选择。

  不要为建安王所用。

  离开建安王是最好的。这样岑家才能护得住她。

  只可惜陆孟要的保护方式,和岑溪世想的那种,把人困在四角院子里,看在眼皮下面,是不一样的。

  陆孟觉得差不多了,不能再往下说了。而且她累得慌。

  陆孟唯一愿意动一动的也就是脑子了。但是脑子动得太频繁也会累。

  反正岑家的这棵大树她贴上了,剩下的就走一步看一步吧。

  这本小说后面的那些剧情陆孟能记得的也不太多了。到底要怎么发展,她就算是假设出一千种可能,也都是徒劳的。

  陆孟不擅长杞人忧天。

  于是她把杯子里最后一些梨花白灌进口中,在岑溪世又弹奏一曲之后,从桌边上起身。

  笑着对岑溪世说:“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去休息了,二表哥也尽早休息吧。”

  岑溪世抬起头看陆孟,两句话在嘴边辗转许久,却到底没有吐出来。

  你如果和建安王和离,我可以娶你。

  就算不谈及男女情爱,两次救命之恩在前,我今生绝不负你。

  可是最终岑溪世没有说出口。

  他见过太多执迷不悟的女子,有他姨母的例子在前,他觉得这个表妹也是其中之一。

  他看着陆孟微微弯了一下腰之后,转身走到了亭子边上。也从桌边站起来了,到底还是开口叫住了陆孟。

  “表妹,我其实还有其他的办法。”

  岑溪世说:“你可知让男子回心转意的方式,最简单的一种是什么?”

  陆孟站定之后回头看他,一脸的莫名其妙。

  让谁回心转意?

  她脸上迷茫的表情,让岑溪世更加断定自己这个表妹过于单纯,甚至愚蠢。

  于是岑溪世轻叹了一声说:“你要设法回建安王府。既然你不想离开建安王,至少要抓住手中王妃之位。”

  岑溪世以为陆孟是被建安王给赶出来的,无处可去了,才去的将军府。

  他以为建安王要娶永乐郡主,然后向户部侍郎一样,要灭妻。

  所以他才会有今夜一劝,才会有将军府门前的亲自去接。

  他在帮他的表妹。他自以为在帮他的表妹。

  岑溪世擅长刑讯,惯常习惯用一些阴诡套路。

  于是在陆孟迷茫的神色当中,岑溪世说:“男子天生争强好胜,越是优秀之人,越是天生尊贵之人,便越是独占欲旺盛。”

  岑溪世认真在教陆孟御夫之术,“想要男子对你回心转意最好的方式,并非是曲意奉迎伏低做小。而是用记其他的方式自抬身价。”

  “表妹,今夜岑家探入了外人的眼睛,在你迈入这亭子的那一刻,那双眼睛已经看到了。”

  “什么意思?”陆孟眼神迷茫,很快又从迷茫渐渐变为震惊。

  心里已经有一串操,成群结队地朝着她狂奔而来。

  岑溪世说:“过了今夜,表妹回了将军府,建安王肯定会去找你。”

  岑溪世一手抱长琴,端的好一副翩翩佳公子,心眼儿比狗多的样子。

  可是陆孟知道他说的什么意思之后,差点当场骂人!

  “表哥是说,建安王手下有人跟着我,看到我跟你深夜私会了?”

  这话说得太直白了,岑溪世有些不适,他一贯喜欢弯弯绕绕那一套。

  不过想到自己的表妹心智不够,岑溪世又只好直白解释,说:“今晨也有建安王的人在将军府外活动。”

  陆孟心理那一串操终于排好了队,齐刷刷的和她敬了个礼!

  陆孟表情没绷住有些扭曲。她还是单纯,只想到岑溪世去接她,是因为救命之恩。

  没想到岑溪世还给她下套!

  当然了岑溪世的原意是想给建安王下套,既然表妹不愿意离开他,他就帮表妹把他套牢。

  至少帮表妹守住王妃之位。

  这还只是第一计罢了,只要表妹听话,岑溪世后面还有无数个套。保证能让建安王顾不得娶什么永乐郡主,就算是娶了,也不会让建安王妃的名头换人。

  岑溪世的计策就好比那个老母猪戴胸罩,一套接一套。

  然后他成功把陆孟给套进去了!

  陆孟咬了咬牙,她一点也不在乎乌大狗吃不吃醋,可是乌大狗吃醋了会咬人。

  而且这种招式很低级,陆孟根本就不屑用。她巴不得乌大狗移情别恋,要什么回心转意啊啊啊啊啊!

  她费劲扒拉才把乌大狗给撵走,消停了没有一天,结果她这个好表哥自作聪明,转头就把他招回来了!

  这都是什么破烂事?!

  陆孟表情几变,岑溪世形状姣好的嘴唇开开合合,在教着陆孟到底要怎么应对。

  结果陆孟什么都听不见了,就看到他在那张嘴闭嘴,两个耳朵一阵“嗡——”

  陆孟就只是不回应乌大狗,乌大狗就能给她各种方式轮番上阵,威逼利诱色诱胁迫,各种花式的话术。

  现在搞出了一个二表哥了,他得疯成什么德行?

  陆孟本来是想要在岑府过年的,这里多快乐呀人又多,岑秋书又好玩儿。

  现在看来是不成了。

  陆孟怕乌大狗气疯了,要不管不顾把她才到手的“大船”给掀了。

  陆孟最后做了一个哭笑不得的表情。

  没再理会岑溪世说什么,走到他的面前,哥俩好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二表哥你,最近不要出门吧。腿还没好呢索性好好在家里养着,那个……出门多带一点侍卫。”

  我也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还有这个酒,这个酒挺好喝的我拿回去喝了。”陆孟弯腰把桌上一整壶酒抓在手上。

  边朝亭子外走边说:“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啊……”

  陆孟没看到,岑溪世盯着她离开的背影眼神幽深,悄悄转着自己的扳指。记

  跟早上一样很兴奋,但兴奋的并不是因为看到了他的表妹,而是设计挑衅建安王这件事的本身。

  陆孟猜得没错,她这个二表哥,就不是什么多情之人。对她没有什么男女之情,纯粹是感激她的救命之恩。又觉得她是个一心只有男人的傻子。

  亲身上阵教她御夫之术不说,见她离开之后还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陆孟在这种恨铁不成钢的注视当中,边走边往嘴里灌酒。

  梨花白在怎么口感清甜,到底也是酒。

  陆孟把一整壶都灌进去之后,也回到了自己的院子里,整个人开始晕晕乎乎。

  喝得太急,她喝醉了。

  然后她关起门,甩着大袖子在屋里唱歌,跳舞。

  “我害怕鬼,但鬼却并未伤我分毫……”

  “看铁蹄铮铮,踏遍万里河山……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歌唱得没有一句在调上,舞跳的像一只大螳螂在发狂。

  这是陆孟第一次暴露现代世界的一些东西,只不过她倒也不用害怕。

  因为秀云和秀丽两个婢女,觉得自己家的小姐喝多了,胡言乱语太丢人。不光把门关得紧紧的,还把门外站着的岑家的侍女撵走了。

  陆孟甚至还搂着秀云跳了踩电门版的探戈。

  然后把自己折腾累了趴到床上,一觉睡到大天亮。

  第二天早上被秀云和秀丽揪起来洗漱,陆孟的心里又是一片豁然。

  随便吧。

  像系统一样。

  然后陆孟洗漱好,把自己收拾得特别精神,去前厅和岑家的人打招呼,一起吃饭。

  席间和她二舅舅说话的时候,发现她二舅舅眼下青黑,明显没有昨天看着有精神。

  还感叹了一番,纯臣不好做,这么大年纪了还熬夜处理公事啊。

  殊不知岑戈是因为等建安王妃等了半夜,过了平时睡觉的时间。派人去看建安王妃是否睡下的时候,又听闻下人来报,自己的二儿子自作主张,把建安王妃引去了凉亭。还被建安王的人给发现了。

  后半夜直接彻底失眠了。

  他倒并不怕和建安王对上,但总不应该是因为自己的儿子和建安王妃牵扯不清这种事。

  而且此举势必会连累建安王妃。人家对岑家有恩,结果岑家还没等帮上忙,先把人家拖下水了。

  岑戈心里火烧火燎的,一大早已经骂了岑溪世一顿。仔细询问了岑溪世,是不是对建安王妃有不轨之心。

  后来岑溪世再三保证并没有,岑戈才稍稍放心。结果岑溪世又说,如果建安王妃和离,他愿意娶的。

  岑溪世的原话是:“左右世间也无我喜欢的女子,娶谁都一样。”

  岑戈想让人动家法来着,但是碍于建安王妃还在府中,不好搞太大动作。

  然后再陆孟吃过了早饭,提出要离开岑家的时候,岑夫人想要挽留,被自己的夫君看了一眼之后就没有开口。

  这是真的留不得了。

  陆孟也根本不想留了。吃完饭让人收拾东西,待上了岑夫人给她准备的回礼,然后就被岑家的马车送回去了记。

  岑秋书来送陆孟,一路上非常的惋惜。小姑娘什么都不懂,跟陆孟没呆够,还让陆孟去他们家过年。

  陆孟摸了摸岑秋书的脑袋,说到:“你就保持现在这样,挺好的。”

  傻乎乎的不谙世事,无忧无虑。是陆孟追求的理想生活。

  到了将军府门口,岑秋书还是有些不舍得。她是母亲最后一个孩子,生了她之后母亲就再也生不了了。

  虽然在家中格外的受宠些。但其他的姐姐妹妹们,性子都比她稳重,没有和王妃这么聊得来。

  陆孟对她笑着说:“我就在将军府,你无聊了就来找我玩啊。”

  岑秋书这才喜笑颜开:“好!我送姐姐进去!”

  然后她送陆孟进了将军府,陆孟也礼尚往来给岑秋书看了她养的几条胖鱼,一匹烈马。岑秋书啧啧惊叹,快晌午了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岑秋书离开之后,陆孟身边彻底安静下来了。

  一安静她才发现,她还是喜欢安静。

  昨天还想留在岑家过年,现在发现回来了是好事。要不然年还没等过完,她就要找理由回来,那样才不好。

  短暂的热闹可以,长时间的热闹她真的受不了。

  陆孟躺在自己屋子的贵妃榻上,一边看着话本子,一边吃着好吃的。暖炉熏着,汤婆子抱着,赤着双脚晃来晃去,日子别提多舒服。

  “二小姐,昨天晚上王府当中来人了。”独龙并没有进屋,在窗外敲了敲窗户和陆孟说:“没有找到二小姐,我瞧见他们朝着岑府的方向去了。”

  陆孟番话本子的动作一顿,换了个姿势说:“我知道了。”

  昨天晚上就知道了。

  岑溪世这属于典型的恩将仇报。

  陆孟现在对他那个滤镜彻底破碎了,本来还觉得他长得挺好看,赏心悦目愿意多看两眼。

  现在一看不行。她果然不喜欢心眼子多的人。

  岑溪世心眼儿长得像个葡萄串儿似的,瘆人。

  而且陆孟想了想岑溪世在剧情当中暗中帮助原女主的事儿,看来作者没有仔细写感情线,应该是他们之间没有感情线。

  岑溪世算一个原女主的军师?

  那他这个军师可真不怎么样,原女主还是到最后病骨支离英年早逝。

  陆孟又翻了一页书,话本子上讲的是富家小姐跟一个长工私奔。

  真想不开呀。

  以为低嫁男人就会爱你吗?不是的。

  低嫁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像白给。

  这年头买的东西都不珍惜,白给的东西可能会炫耀一阵子,但珍惜的人少啊。舍弃的也容易。

  陆孟想象了一下自己,如果她是个婢女,她就拐一个少爷私奔。

  少爷要是不变心还能当苦力养活她,少爷要是变心了,直接联系人牙子卖去黑煤窑。

  当然了,在这个世界上哪有少爷和婢女私奔的?

  都是想不开的女子要跟男子私奔。

  比如这话本子里的小姐和长工,如果长工不变心的话,那最后是一个柴米油盐把小姐磋磨得不像样的故事。

  如果长工变心了&3034记0话,那就是个恐怖故事。

  陆孟一直都是把这个世界上的情爱话本子,当成恐怖故事看的。

  所以乌大狗的爱情对陆孟来说,和鬼一样。

  鬼这个东西就是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来。

  暴风雨前的宁静,一下子宁静了好几天。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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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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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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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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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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