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做衣服,一边聊“八卦”,时光还是过去得挺快的。

  一个没注意,一件衣服就做好了。

  三个人开心极了,立马拿起来比划,跑去找白佩佩,让她试穿去了。

  白佩佩没想到她们第一个就是给自己做,十分高兴,嘴角控制不住的上扬。但嘴上,她还是说道:“怎么先给我做了?不是说了吗,你们可以先给自己做,我的放在后面,我现在有衣服穿,你们得了空了,再做我的……”

  这衣服,三个姑娘真的是用心了,特地挑了特别衬皮肤的灰绿色翻底菊花针提花锦缎,做了上下一体的长裙,又用如雪的白缎做了内衬,样式精致而讲究,完全不是村妇穿的。

  白佩佩愣了一下,在三个女儿的催促身上,换上了新装。

  夏小雅一边帮她理着裙角,一边说道:“娘不是说女儿是娘的小棉袄吗?我们当然要先给娘做了,娘这么辛苦,一年到头也没几身衣服,就该做套好看的,穿出去让人羡慕。”

  夏小雅手巧,还跟厉嬷嬷学了盘发,把白佩佩按到椅子上,将她那个小小的梳妆盒给搬了过来。

  “今天,娘也试试女儿的手艺。”

  “这不年不节的,你给我化这个干嘛?”

  “好看呀!娘长得那么好看,当然要好好打扮一下,也让爹看看,他有多幸运才娶到娘这样的好媳妇。”夏小雅说道,“娘,你可要把爹看紧了,我跟你说,现在爹出门可威风了,十里八乡的小寡妇闻风而动,都想往爹身边凑呢……”

  “你怎么知道?”

  夏小雅“嘿嘿”了两声,表示她在村里有自己的耳目。这也是厉嬷嬷为了锻炼她,特地教的。

  夏小雅没有说谎,夏厚德人高马大的,人还年轻,不到四十岁就当了一村里正。还特别有能耐,认识镇上的大人物,就是县令、县丞都因为他来过村里,和他同桌吃过饭。

  如此,怎么能不招人惦记?

  就是出门路过,也有年轻寡妇端了水,问他口渴不渴,要不要进去休息一下。

  白佩佩还想问那人的情况,结果夏小雅话题一转,就不愿意提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白佩佩的气色非常不错,皮肤白皙,五官端正,再被胭脂这么一点缀,那股端庄漂亮的大气劲就出来了,妥妥的貌美妇人。

  年纪太轻了,压不住这身湖绿;年纪太大了,又显得老气了,三十岁正好,就好像刚刚熟透的果子一般,成熟女性的魅力顿时被散发了出来。

  白佩佩没有镜子,看不到自己的样子,但当她一走出去,与夏厚德迎面撞上,就见夏厚德整个人愣住,惊艳非常。

  白佩佩本来不觉得有什么,却不知道为何,被他这么一瞧,就跟被烫着似的,忽然有些不自在起来。

  她不由自主地用手拨了一下自己耳际散落的发丝,轻声说道:“你怎么这么看着我?我这样是不是很奇怪?我就说,我这么穿不合适,小雅她们非说这样好看……”

  “我还是回去换掉吧!”

  说着就要转身,夏厚德反应过来,一把拉住。

  “别!”他连忙说道,“这样挺好看的。你本来底子就好,端庄大气,这样一打扮,就像大户人家走出来的。以后你就这样穿,反正家里条件也好起来了,你也没必要委屈自己。”

  那目光就跟什么似的,一直盯着白佩佩看,就好像怎么也看不够一般。

  白佩佩抽了几次胳膊没抽出来,本来就被他弄得有些不自在,后面又传来了三个女儿的“偷笑”,顿时脸上就烫了,回过头瞪她们一眼。

  夏大丫、夏苗苗、夏小雅一齐扒着门探头,脸上的笑容那叫一个灿烂,就好像看到了世间最美好的事情,眼睛里满是欢喜。

  夏小雅甚至还大胆地打趣:“娘,听到没有,爹都说好看了,我的眼光能差了?以后你就这样穿,保证把爹给迷死。我们才不给外面小妖精机会~”

  夏苗苗:“嗯嗯,娘这样穿好看。”

  夏大丫:“嗯,下一身,我们就按这个做。”

  ……

  没人问白佩佩的意义,立马就将这件事情给定了下来。

  看着她们脸上的笑容,白佩佩想生气都难,心里只觉得有些感动和欢喜。

  女孩子嘛,有谁不爱漂亮呢?

  上辈子白佩佩虽然平日里穿的都是工作服,但也是爱美的小姑娘,日常也会收拾妥当,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

  只是穿了以后,家里条件不好,又受限于原主的“人设”,才不得不“将就”了起来。但就算如此,她也调配了不少养身护肤的药方,里服外敷,这才把原主干黄的皮肤重新养得白皙,白里透红,人也变得健康了许多。

  人的气色好了,人自然也就漂亮了。

  所以才有了现在这么一打扮,让人惊艳的姿容。

  如果人的底子不好,再漂亮的衣服也白搭,穿到身上也压不住,只会把本人衬得更加难看。

  这身衣服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夏厚德的眼睛就好像落到白佩佩身上似的,她进进出出,不管在做什么,夏厚德的目光都会落到她身上。

  搞得白佩佩不禁急了,瞪了他好几眼。

  夏厚德讪讪地摸摸鼻子,也知道她恼了,可没办法,她突然穿那么漂亮,他控制不住啊。

  自家媳妇就是美,外面的那些妖艳贱货哪能跟她比啊?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到了晚上,白佩佩换下那身衣服时,夏厚德还有些遗憾。他还以为第二天白佩佩会穿,结果一早起来,发现她又穿上原来的衣服了。

  “新衣服都做好了,你干嘛不穿?”

  白佩佩:“洗好。”

  “不是才穿吗?”

  白佩佩白他一眼:“那是新衣服,过年穿的。我平时要出门给人看病,穿那个也不方便。”

  “新衣服本来就是做出来穿的,做好了就穿呗。你要是怕过年没有新衣服穿,到时候再买一身好了。”至于不方便,不好意思,夏厚德完全没看出来。

  她平时穿的不也是这个吗,只不过平时穿的颜色素淡,又是粗布,看着灰扑扑的,就跟村里的大娘似的。

  哪像昨天那身啊,穿了都能年轻十岁。

  “谁干活穿那么漂亮的衣服?你看村里哪个妇人穿得那么好看?也不怕遭人闲话。”

  “她们爱说就让她们说,让她们妒忌去。你年轻漂亮,我们家又有这个条件,我们穿得好看一点怎么了?你又没穿金戴银,珠光宝气,搞得那么夸张,不至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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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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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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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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