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怎么行?
耀帝不把七皇子拿下,他们怎么“扶植”别的皇子上台?
“要不然……”薛大爷心头一横,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薛老爷没说话。
薛大爷急了:“爹,你可不能不管啊,你那么一大把年纪了,享受了一辈子,儿子和你孙子他们还没享受呢。而且,你第六个曾孙才刚出生,你总不能让他长大了以后,什么好处也捞不能,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吧?”
薛大公子缩着脖子,没说话,因为他清楚,这种场合没有他说话的份。
倒是他二叔、三叔他们也在纷纷出声,出谋划策看这件事情要怎么办。
直接对七皇子下手,他们也不是没下过,但那不是被七皇子给躲过去了嘛。
再加上这是天子脚下,耀帝又没老糊涂,他们也不敢做得太过分,试探一下就行了。
薛老爷被他们吵得心烦:“闭嘴!我不是已经说了吗,孩子要生下来才是孩子,要生不下来,那就是一堆烂肉。”
“爹的意思是……”薛大爷的眼睛瞬间就亮了,连忙说道,“爹,你不说我还忘了,可不是嘛,那让孩子要生下来才叫孩子,要生不下来,那就是一堆烂肉。”
甚至有人建议,孩子还是要让他生下来的,但可以考虑拿一个“女儿”去换。
到时候七皇子倒台了,他们还能做个“好人”,留七皇子“父女”一命,到时候薛家就有一个公主了。
“到那时候要不要告诉那个孩子真相呢?”
“真相什么的,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从那一支开始,皇家就有我们薛家的血脉了,这才是重点。”
……
薛家挺会钻空子的,这边医学说,三代血亲不能成亲。那边就选出三代以外的,或者血缘关系比较远的。
把旁系、偏远的孩子抱过来养着,从小养到大,还不是跟他们亲?
为了防止这些小子长大了,翅膀硬了不听他们的话,大部分情况下他们都不会教太多有脑子的东西,教的都是“以家族利益为重”,靠美色惑人。
说白了,就是挑些长得漂亮的,把他们养成“花瓶”;或者把那些长相不是很出色,但有点脑子的养成间谍,做薛家的内线。
薛家的野心很大。
要不是条件不允许,他们都想直接“造反”。
当然了,他们心里很清楚,薛家没有太大的军权,也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坐上那个位置。那没关系,坐不上那个位置,就让那些掌权的子子孙孙全部变成薛家的血脉。
这才是为什么他们非要夏家娶薛家姑娘的原因——你夏家再厉害,孩子还不是有一半是薛家血脉?
以前血脉只认父系,他们还不太好搞,薛家就那么点人,娶再多,娶进门的人也只能分薄薛家的那点东西。
但现在不一样了,血脉这东西不只父系,也得认母系吗?
那把薛家的姑娘嫁到别人家里,生下了孩子,不就是薛家血脉了吗?
嘴上说着什么“真相”不重要,他们到时候肯定是要“认”那个孩子的,甚至还要把这些拥有薛家血脉的孩子串起来,互相介绍他们认识,让他们搞清楚,谁才是他们真正的“靠山”。
如此……
即使薛家不是皇帝,也胜似皇帝了。
远在边疆的夏乐武:“……”
他以为自己到边疆了,就能摆脱薛家人了,没想到这平静日子才过上没多久,他就被人“自荐”了,而且“自荐”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薛家姑娘。
虽然她隐了姓名,但大老远跑来,一路上有人护送,又是车队什么的,又如何能够逃脱军队的法眼呢?
他们要是查得不严,万一被奸细渗透了怎么办?
夏乐武新娶的姑娘叫伍锦兰,五官深邃,鼻梁高挺,是个拥有异邦血统的小姑娘。她个头高大,舞得一手好枪。
曾经参加过几次边界战争,只可惜因为是女子,没有得到正式身份,只获得了一些赏银罢了。
伍锦兰豪爽大气,一眼就相中了他。
他跟伍锦兰解释,他家里有妻子,但是因为家族联姻才娶的,他确实有意在边疆另娶一位,就是不知道她愿不愿意。
把情况说明以后,豪爽的伍锦兰想了一夜,就答应嫁给他了。
“你放心,我不会跟你进京!”伍锦兰一脸认真地说道,“我自己的情况我自己知道,我是混血儿,很多人都嫌弃我有外邦血统,不愿意娶我。就算娶我,也只是图我漂亮,想跟我睡觉……
我嫁给你,给你生孩子,只要你对我好就行。我感觉你会是一位好父亲!”
伍锦兰也挺可怜的,她娘是被外邦人欺负了才生下的她,所以她娘根本就不喜欢她。
要不是她娘心软,她生下来就被扔了,能不能活下来都不知道。
再后来,她是被一个伤了腿的老兵,也就是她的养父伍大强养大的。
夏乐武知道伍锦兰想上战场,所以提前跟她商量好了,她想什么时候怀孩子,他就什么时候把避孕药停掉,她要不想生,他就一直吃着。
“还有避孕药?!”
当伍锦兰第一次听说的时候,震惊得瞪大了眼睛。
夏乐武点头:“嗯!我奶是个大夫,她懂医术,我出来前,她给的药。她希望我在边疆找到一个心爱的姑娘,好好跟她过日子。”
京城那一堆烂事,夏乐武就没跟这个脑子简单的姑娘说了,只是让她明白,即使她是二房,那也是他认认真真娶的。
只要在边疆,她就是他夏乐武的妻子。
伍锦兰和夏乐武的婚礼也十分简单,也就他舅舅和几个老兵参加,就是伍锦兰的娘都没来,只是事后送了几个鸡蛋过来。
伍锦兰有点小难过,但很快被夏乐武哄好了。
最开心的是,他不嫌弃她舞刀弄枪,甚至还会跟她对练,还会带她一起上战场。
伍锦兰说:“我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嫁给你,我没想到嫁你以后,我还能上战场!”
她的眼睛闪闪发亮,就好像一边的星星一般。
夏乐武说:“我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娶你,我也没想到,我会娶到一位这么优秀,枪耍得比我还好的妻子。”
伍锦兰被夸得脸都红了,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我比你耍得好,你不生气吗?”
“我为什么生气?你耍得比我好,这说明你厉害啊。你这么厉害,那我们以后的孩子肯定也厉害,孩子一般都像母亲。”夏乐武表示,他娘也是武官之女,只可惜嫁在京城,不如她自由。
能看到她这么开心,他也很开心。
只是有点小遗憾,虽然他能特许她和自己一起上战场,但没办法帮她申请军功。
大昭,还是没有他想的那么开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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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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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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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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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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