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人则驾驶牛车,原路返回。
大龅牙看着我们的目光有些胆怯,半天都没有说话。
估计她自己心里也清楚,昨晚自己表现得太怂了,很不够义气!
憋了半天,大龅牙还是背不住了,道:“法师大人,对……对不起,昨晚我错了!”
“不!”
冥秋的回答让我很是意外,道:“你昨晚做得很对!如果我们都死了,可能就没人知道发生过什么,我们需要有人活着!”
话虽如此,大龅牙看去还是很愧疚。
不过她的愧疚时效太短了。
很快她就开始一脸好奇地盯着我看,心里好像在说,这货怎么能动了!
看了一会儿,她甚至试着伸出手,又想来弹我!
“放肆!”
我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她吓了一跳!
“嘶……疼!”
大龅牙龇牙咧嘴,疼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冥秋道:“冥花,不得无礼!张远是我们土族的恩人!”
“好吧!”
冥花一脸不舍地看着我,道:“那他还是我的奴隶吗?”
冥秋不高兴了,皱眉道:“奴隶是金族才有的说法,他们把人类当成牲畜一样使唤,我们土族永远都不会有奴隶!”
“哦哦!”
冥花幽幽道:“那他是我的男人吗?”
闻言,冥秋忍不住笑了出来,道:“那你要自己问他同不同意!”
“喂!”
冥花看着我道:“你愿意做我的男人,和我配吗?”
配,在这个年代大概就是做的意思。
除了配,还有夹、套、坐、入等,用法均是大同小异。
不同的就是主动与被动的问题。
配比较中性,男人女人都可以说。
夹、套和坐,是站在女人的角度,比如女人对男人说:我想夹你、我想套你、我想坐你!
入,则是站在男人的角度,大概相当于日,比如男人对女人说:我想入你!
土族是女性为尊,所以女人的表达方式比男人多一些。
我狠狠瞅了大龅牙一眼,道:“滚!”
“切!”
冥花白了我一眼,自顾转过身,嘴里嘀咕道:“瘦了吧唧的,老娘还看不上你呢!”
这个大龅牙,丑得要死,倒是挺自信的!
我懒得和她掰扯!
多看她一眼,好像都会污染我的眼睛!
我赶紧把目光看向冥秋,这样才能洗涤我浑浊的双眼。
“对了!”
冥秋道:“原本说要让人带你去大部落,现在正好,你随我们一起去吧!”
“是的!”
我说:“三天能到吗?”
冥秋道:“如果顺利,应该差不多,甚至要不了三天!”
“那挺好!”
我说:“放心,有我在,一定会顺利!”
冥秋深深看着我道:“我相信你!”
之前牛车上拉着九个人,现在就剩下三个,速度快了感觉三倍都不止!
很快,我们回到集镇。
昨晚被偷袭,集镇死了十几个人,包括祭司。
冥秋很是伤心。
但现在不是悲伤的时候。
因为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就是带领集镇的人回到大部落,与大家汇合!琇書蛧
一千多个人,拖家带口。
还好这个年代,人们几乎都没有什么行李,迁徙倒也很便捷。
就是车马太少。
一千多口人,有牛车的人家只有七八户。
此外还有一些骑马、骑猪的。
中午出发,眼看太阳快要落山,仅走了几十里路。
“怎么这么慢?”
冥秋回头看着大部队,暗暗皱眉。
她这么年轻,估计做法师也没有很久,搞不好也是第一次经历大迁徙这种事情。
如此一来,不知三天的时间还能不能赶到了。
天黑之后,来到一片山谷。
冥秋下令原地休息。
其中有人想要生火,但很快被冥秋喝止了。
晚上生火,会暴露自己的行踪。
万一被金族人看到就麻烦了。
这个年代还没有火折子。
如果没有随身携带火种,生火相当麻烦,需要钻木取火!
一块木头钻孔,里面放着干枯的草叶等易燃物,另一块木头削成钻头的形状,双手搓着往小孔里钻。
白天时候我好奇心作祟、试了一次。
钻木真的可以取火!
不过钻火我兴趣不大,我还是更喜欢钻水!
我看着坐在身旁的冥秋,心里如是想。
此时冥秋已经恢复了平时的打扮。
上身盖着两片大贝壳,下身是一件白色毛皮短裙。
她给我也弄了一件。
一件黑色的皮裙,摸起来好像是狗熊的!
这个时代以黑色最为尊贵!
在女性为尊的土族,男人穿皮草算是屈指可数,穿黑色皮草的则更少!
一千多口人,应该就我一个!
大龅牙都没皮裙穿,只能一脸羡慕嫉妒恨地看着我。
这幽怨的小眼神,竟给我整出一种相爱相杀的感觉!
头疼!
“远!”
冥秋忽然看向我。
这里的人们虽然也有姓氏,但平时很少连名带姓一起称呼。
我点了点头,道:“怎么了?”
冥秋一脸抱歉道:“按照这个进度,三天怕是到不了大部落了!”
我说:“预计几天?”
冥秋粗略算了一下,道:“可能……要七八天!”
这是我来到这里的第三天。
七八天之后,那就是十天、十一天了!
虽然有点赶,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当然,前提是接下来一切顺利!
最好冥秋的母亲冥水,可以给我指出一条正确的路线。
否则悬!
事已至此,怨天尤人已经没用了。
目前能不能找到那个炼丹的道童反而是次要的。
真找不到又能咋滴!
宇宙也不会忽然就大爆炸了!
关键问题是,要回到现代,必须通过炼丹房的结界!
所以必须得尽快抵达昆仑山!
此时是秋天。
太阳落山后,气温很低。
不过当时的人们习惯了耐寒,抵抗力都很好,即便光着睡在山脚下,也没有几个人喊冷的。
我和冥秋、大龅牙等人躺在牛车上。
这是从金族人那里抢来的牛车,地方比较宽敞,可以躺好几个人。
大龅牙也不知有意还是无意,老是往我身旁靠。
我只能朝冥秋身边挤。
如此僵持一会儿,大龅牙终于睡着了,身旁响起了熟悉的呼噜声。
我被吵得睡不着。
转脸一看,恰好冥秋也在看着我。
我俩相视微微一笑。
古人很可怜。
一是寿命短,二是见识少。
很多人活了一辈子,可能都没出过村。
他们大部分人,一辈子都在反复做同一件无聊的事情,然后稀里糊涂就死掉了。
但同时,这些人也值得尊重!
没有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与积累,就没有后世的文明与辉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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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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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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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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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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