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水道:“什么情况,慢慢说!”
来人平复一下情绪,然后说了起来。
原来,土族的王今日去城外视察防御工作,不小心遇上了金族人。
她身边的两位大法师都战死了。
王更最后被金族人掳走!
听到这个消息,冥水异常震惊!
能杀死土族两位大法师的,只有一个人!
那就是金族的大巫师!
谁也没有见过此人的面,因为见过她的人都死了!
她是男是女、多大年龄,人们对此均一无所知。
唯一确信的,就是此人宛若神明、不可战胜!
甚至有人说,她就是当年诸神混战时期、侥幸存活下来的一位神明!
数十年来,大巫师一直都居住在夏王宫、从未离开半步。
想不到,她居然会出现在土族附近!
看来金族这次是要动真格的了!
很快,大祭司也得到消息赶了过来。
目前整个土族最有话语权的两个人,就是大祭司和唯一的大法师冥水。
王肯定是要救的。
关键是怎么救!
首先冥水肯定不能离开部落。
否则万一金族人杀过来,土族将直接土崩瓦解!
大祭司也不行。
大祭司是负责与神明沟通的职位,自身并无多少法力,去了就是白给一个人头。
所以,这个九死一生的任务,只能落在剩下那些普通法师的身上。
而且去的人还不能太多,以免暴露行踪。
作为一名非常有责任感的法师,冥秋自然是自告奋勇。
冥水自然舍不得女儿。
最后大祭司决定,用抓阄的方式选出一位法师。
好巧不巧!
居然恰恰是冥秋抓到了!
看来天意如此!
得到天马之后,我原本当天就要走的。
但一看冥秋马上要赴险,我哪里还走得了!
还好现在时间是充足了。
不如就去闯一闯金族的龙潭虎穴!
白天时候目标太明显。
太阳落山之后,我骑着天马、载着冥秋,带着土族人的希望,一路向东。
天马果然神速!
不到两个小时,我们就来到了金族的地盘。
金族的都城叫夏城,是五族中最繁华的一个,大概相当于后世一个普通县城的规模,里面居住着十万人之多!
此外都城外围还住着十几万人!
到了金族的地盘,我们就不敢骑天马了,只能将天马藏在附近山里,然后步行前往。
夏城共有四个大门。
外族人只能通过北门进城,另外三个大门则是金族人的专属。
城墙高十几米,且守卫森严。
硬闯倒是可以,关键如此一来就打草惊蛇了!
经过和火族大法师的一役,我对大法师倒是不感冒了!
关键金族还有个神秘的巫师!
她能以一己之力、灭掉土族两位大法师,实力绝对不可小觑!
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混进去!
我和冥秋逗留在北城门附近,商量半天,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正束手无策呢,忽然一个戴着蓑笠帽子的人走了过来,压着声音道:“要进城吗?”
对方浑身包着一块黑布,帽檐则把整张脸都遮住了,行踪诡秘,一看就不像好人!
冥秋没敢回答。
但我,忽然想到了后世一种神奇的职业——黄牛!
看来这玩意儿早在数千年前就有了啊!
我说:“你有办法送我们进城吗?”
“有!”
那人道:“把女人脖子上的项链给我,我送你们进去!”
冥秋二话不说,把项链摘下、递给对方。
黄牛伸手抓了过去,转身道:“跟我来!”
黄牛伸手的时候,我发现他手上长满了黄毛!
怪不得这个职业被称为黄牛!
不会是因为他们的祖宗身上有黄毛吧?
黄牛个子很矮,大概就一米三那样,走起路来也有些别扭,估计是有小儿麻痹症。
进了一座房子里,黄牛把头上的蓑笠帽子拿下。
这时我和冥秋才惊然发现,对方原来不是人,而是一只直立行走的黄毛狐狸!
怪不得他手上长满毛,说话声音也那么尖细,走路姿势也那么奇怪!
“从北城门很难混进去,想要进城,必须走西门,那里守卫最松!”
说着,狐狸打开抽屉,开始在里面翻箱倒柜。
冥秋不解道:“另外三个城门不是只有金族人才可以走吗?”
“是!”
狐狸道:“所以,我会把你们伪装成金族人!”
说完,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根细长的针,还有一个陶罐。
陶罐里面装满了青色的液体。
“这是纹身?”
我眼前一亮。
狐狸道:“最多只能维持三天,所以你们必须在三天之内离开夏城!”
“好!”
我主动把胳膊伸过去。
狐狸拿针在我胳膊上扎了一圈,很快扎出一把刀剑形状的纹身。
纹身会流血。
但我身体有超强的自愈能力,自然不怕这些。
狐狸一脸惊奇道:“你怎么不流血?”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
狐狸倒也没有继续追问。
我纹完就是冥秋了。
她流血就比较厉害了。
不过我帮她亲一下,很快就好了。
狐狸收起工具道:“月色中天的时候,从西城门进去,那时的守卫是我好兄弟,不会盘问你们的!”
“谢谢!”
我点了点头,道:“兄台,跟你打听个事情可以吗?”
狐狸道:“你说!”
我问道:“一般金族抓到人之后,会关在哪里?”
“那就说不准了!”
狐狸道:“有在矿区做苦力的,有在街上卖的,还有关在大牢里的……你们要找的人是男是女?”
“女人!”
冥秋赶紧回答。
狐狸道:“多大年龄?姿色如何?”
冥秋道:“约莫比我大一旬,长得很白!”
狐狸道:“估计要被卖到那种地方!土族以女性为尊,夏城里的人最喜欢征服土族女人,以此获得更高的征服感与成就感!”
闻言冥秋大惊。
我好奇道:“兄台,你怎么知道我们是土族人?”
“不!”
狐狸指着冥秋道:“她是,但你不是!是哪个族的人,我只消闻闻气味就知道了!但你的气味有些古怪,我从见到你的时候就一直在闻,但到现在也没闻出你是哪族人!或许,你不属于五族吧!”
“厉害!”
我心里感叹一句,想了想又问道:“兄弟,你刚刚说的那种地方,一般在哪里?”
“很多!”
狐狸道:“夏城里面那么多人,想找一个人太难了!我有个兄弟叫牛头,是专门做那行的,你们进去之后,可以去三棵枣树附近的一家店铺找他试试,但他收费比我高!”
既然有眉目,那就好办多了!
我和冥秋再三道谢之后,来到西城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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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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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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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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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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