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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月瑶和苏雪衣也忙碌起来了。
苏雪衣每天依然按照习惯来,该练剑练剑,该读书读书。
沈月瑶担心苏雪衣在家看书无聊,出门的时候都会去书肆挑选一些书给苏雪衣。
她也会逛逛街研究一下京城的市场和京城的美食。
这一天沈月瑶如同往常逛街研究市场,路过书肆,准备去书肆找书,因为她发现书肆有时候哪天会突然间多出几本新书出来,所以她会过来看一看。
就在刚进书肆的时候,她听到了争执声。
是一个身上穿着有些破旧简陋的年轻学子,看着二十岁左右的样子。
“掌柜的,这本书是家里传下来的,是孤本,若非我们来京城需要银子,我也不会售卖,五两银子也太便宜了。”
那掌柜的冷眼道:“你说是孤本就是孤本啊,我这书肆每天那么多人来卖书,五两银子都算是我给的价格高了,不信你去别的地方,可没人买你这书,看看书页都破旧了。”
那书生有些无奈,低着头沉默了一会,低声道:“掌柜的,求你行个方便。”
“我知道你,你之前在门口蹲着要卖书,你看有人买吗?”
“我告诉你,这京城啊不缺书,你别在这里耽误我做生意了,卖就卖,不卖就出去。”
那掌柜的摆手,一副鄙视书生的样子。
这样的寒门书生,他见的多了,压根不会有任何同情心。
之前还有人捧着书画来卖的,他给十两银子都不卖,真以为是什么破名画。
那书生瘦削的如同竹竿一样,看着就是营养不良的样子,但脊背挺直,似有傲骨。
沈月瑶看了一下,他的鞋子都有些破了,都快露出脚趾头了。
春寒料峭的天气里,早晚很冷,这样很容易将脚冻坏。
那书生忍了忍,拿着书本还是舍不得将书就这样卖了,他往外走。
那掌柜的嘲讽道:“我告诉你,过了我们这个书肆门,你再想卖书就不是这个价格了。”
沈月瑶本不想多管闲事,但看着那书生,不知为何,觉得眉眼竟然有点熟悉。
依稀跟苏修野有点像。
这让沈月瑶心中有点震惊。
莫不是亲戚?
沈月瑶看那书生顿了一下,她走过去道:“你这书,我能看一下吗?”
那书生愣了一下,还是小心将书本捧给沈月瑶看。
沈月瑶简单翻看了一下,发现还真是好书。
而且看这书有些年代了,但却被保存的很好。
沈月瑶道:“这本书,你为何要卖掉?”
那书生道:“姑娘,实不相瞒,是同我一起来赶考的同乡被人打了,受了伤,看了大夫,需要医药费,我们从家乡赶到京城盘缠都快用完了,而且来到京城,身上带着的钱袋被人给偷走了,没办法,只能将带着的书卖一下,想着凑一下抓药的银子,京城的药材很贵,我们实在是……”
若非那五两银子根本不够抓药的,他真的就将书给卖了。
沈月瑶想了想道:“你会医术,你带我去你同窗那里看一看,若我能治好他,你将这本书赠与我可好?”
那书生一愣,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将心中的疑惑直接说了出来,道:“姑娘,不买这本书吗?”
沈月瑶笑着道:“你这本书价值昂贵,不是用银子能算的,所以我想着我帮你救治你同窗,你将书赠送给我,你放心,这本书会发挥价值的。”
那书生一听沈月瑶的话,眼眶都红了,激动的拱手道:“多谢姑娘。”
他一听便明白,这位姑娘便是识书爱书的人。
而且这位姑娘心中仁善,才会想着帮他,他心中明白。
就这样,沈月瑶跟着这位书生去了他们住的地方。
是外城最为偏远的西城地带,他们租了一个简陋的小院,地方很小,房屋也有些破旧。
那书生有些不好意思道:“姑娘,地方简陋。”
沈月瑶道:“无妨,你们眼下的处境也只是暂时的,只要心有丘壑有鸿鹄之志,天生我材必有用,直挂云帆济沧海。”
那书生听着沈月瑶这番话,全身都狠狠一震。
眼前的姑娘,心胸之宽阔,说出的话都给人启迪,让人心中震撼。
就连他都有些醍醐灌顶的感觉。
心情都有一种放晴的感觉。
“多谢姑娘指点。”
沈月瑶摇头道:“指点谈不上,你这书是祖上传下来的吗?”
那书生摇头道:“不是,是我母亲的嫁妆,母亲去后,将几本珍贵的书给了我,可惜我没保住。”
沈月瑶看着他落寞的神色,再看他身上穿着,便明白,这人可能在家里的处境不太好。
他母亲的嫁妆里能有如此好的书,说明他母亲身份应该不一般。
而他父亲应该也不是普通百姓,至少也是一个小家族。
不过他母亲去了,想必他在家里处境并不好。
沈月瑶没再多说什么,跟着他进了旁边屋子。
屋内床上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人,旁边坐着一个书生,似乎在照顾人。
看到人,他赶忙站起身,“董兄,你回来了,这是?”
待看到沈月瑶的时候,他有些疑惑。
董书生简单的说了一下,道:“康大哥,书肆只给五两银子,这位姑娘恰巧会医术,听了我们的事,便好心过来帮忙给封兄看一看。”
那康书生看了沈月瑶,虽有些诧异,但神色平和,赶忙让开地方,方便沈月瑶给看诊。
沈月瑶简单的看了一下床上的人道:“到底什么人下的狠手,将人鞭打成这个样子?”
“这伤势有些严重。”
沈月瑶看着都有些触目惊心,这人身上的皮肤都有些溃烂了,都有些感染。
跟沈月瑶一起回来的董书生解释道:“我们进城的时候不小心冲撞了贵人的马车,那贵人着人将人鞭打成这样。”
沈月瑶一边从书包里拿出药来,一边听着他们的话。
这一听,她眉心一蹙,“不就是冲撞了一下马车吗,什么人胆敢光天化日之下鞭打赶考的学子?”
两个人的脸色都很不好。
过了一会,康书生道:“是安平公主的马车,说是没打死人都算好的了,没人敢惹安平公主。”
安平公主身份尊贵,就算是打死了他们,他们也毫无办法。
他们本带着一腔热血来京,将攒的盘缠都用完了,哪想到真正来了京城才发现跟他们想的不一样。
他们在西州的时候,也算是在当地小有名气,虽然家境贫寒,但考去了秀才后,日子倒也不那么紧巴,至少能吃饱饭,平日他们再抄书卖,也能补贴一下家用。
可来一趟京城花销真的太大了,京城所有的东西都贵,就是租个地方住也那么贵。
客栈他们住不起,好不容易找到了这个地方,他们租了下来,至少有个住的地方。
他们也没想到在京城走着的时候,都有人将他们仅有的那点银子给偷了。
这几天他们吃饭都成问题。
要不是还带了点干粮,节省着点吃,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办。
哪想到又冲撞了安平公主的马车。
他们都害怕撑不到春闱的时候。
沈月瑶听到安平公主,隐约记得之前苏雪衣提起过,好像是当今皇帝的姑姑,辈分大。
听说之前很受她父皇宠爱,哪怕她父皇没了,她身份依然尊贵,手中握有公主府三千护卫。
行事嚣张跋扈。
沈月瑶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
“你们这位友兄没什么问题,不用担心,也不会耽误春闱考试。”ωωω.χΙυΜЬ.Cǒm
“也不要因为安平公主对朝廷失望,我们的皇帝是好皇帝,他会是明君,明君也需要好的臣子辅佐,不是吗?”
说着,沈月瑶便帮人清理伤口,清洗好后,消毒擦药,缝伤口包扎等等。
待包扎好后,沈月瑶留下了一瓶药,交代道:“一日三餐都要吃,一次一粒,饭后吃。”
“还有,这是一水囊水,每次吃药的时候用这个就着吃下去。”
这个水,沈月瑶装的灵泉水,能帮助人快速恢复身体。
沈月瑶的动作那么快,都没让人反应过来。
可他们能看出来,眼前姑娘的医术那是真的好。
之前大夫来看过,给开了一点药,吃了擦了都没有用。
那大夫还说要用更好的药救治才行,需要的诊金和抓药费也很多,至少百两银子。
他们哪想到眼前姑娘就这样简单的解决了。
而且他们都不傻,能看出来,封兄的伤口好多了,有些地方本来流血现在也不流血了,看着真的很神奇。
两个人震惊后,就是拱手行礼连连感谢。
沈月瑶道:“不必多谢,我也是拿了酬劳,就是这本书。”
说着,沈月瑶拿出一百两银子放在了桌子上。
“姑娘,说好了,你治好封兄,书赠送,我不能收银子,君子当以诚信为本。”
沈月瑶笑了笑道:“借给你们用,待你们以后有了银子还回来就是。”
两个人震惊不已,“可,可我们以后如何还姑娘?”
沈月瑶笑了笑道:“总会见面的,我相信你们春闱会金榜题名,所以不必担心。”
说完,沈月瑶就回去了。
沈月瑶想着也不知道苏雪衣看到这本书什么反应,他或许知道些什么。
留下那董文仁和康浩志好一会没回过神来。
两个人心有感激,却不知道说什么。
董文仁眼眶都红了道:“京城还是有好人的。”
这一刻,他们心中感受到了来京城后冰冷凉意中的一丝温暖。
能支撑着他们坚持春闱继续考试。
至少也要将姑娘给的一百两银子还回去。
“我们这段时间照顾好封兄,然后安心读书,好不容易花了那么多盘缠来京城,一定要好好发挥。”
“是。”
他们本来因为安平公主的行事作风,对当官都有些犹豫。
可听了那位姑娘一番话,他们心中又重新坚定了心中的梦想和意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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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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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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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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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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