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之后,才开始整理思绪,写出影评来。
她是真的爱极了这部片子,这年月,爱情片已经不是主流电影,但是她始终相信爱情片永不过时。
只是如今的一些爱情片,大多都是打着新奇,古怪,拜金等等的美其名曰,与时俱进的套路,可是她不爱,不喜欢这种充满各种浮躁的东西的爱情,她一直都觉得那不是爱情真正的美好的地方。
“《假如爱有天意》,这部影片,我承认,我被圈粉了,哪怕看起来有些剧情的确略微老套,可是有时候越老的东西,越是有味道。
在这个几乎大多数人都追求个性,对于温情不屑一顾的年代里,我仍然汗颜地承认,对于纯情的坚守与热爱。可惜的是,在人心刻意的播弄下,纯情与扇情就像一枚硬币的正反面,近来难分雌雄。
我的热爱往往扑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银幕上的爱情,开始充斥着各种让人无法理解的东西,出轨,拜金,色Q,等等,等等,仿佛离开了这些,就不够流行,不够与时俱进了。
可是殊不知,真正的美好的,存在于我们的渴望之中的爱情,往往都是最单纯的,最天真的。m.xiumb.com
《假如爱有天意》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这种遗憾,它是一本打开卷来就风化,散发着百合香味的爱情札记,纠合了一切纯爱因素,却并不因虚假而令人心生出怀疑的厌恶。
在慕晴导演的讲述里面,初恋就该是黄昏时划过窗外的纸飞机,白浅蓝灰,干净又迷茫,翅膀跃动的音符则平衡在少年感伤与狂喜的轨迹里。
窃以为意境的把握恰到好处,珠喜的眼睛里出现了逝去的爱情,我们的眼睛里则出现逝去与正在进行的爱情。“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们都一样热爱这些纷美而清新的瞬间,反正此刻我们都很入景又都一样华丽。是你看我,还是我看你,是主看还是被欣赏,是如临其境还是身受感同,它们根本就不重要好不好。你仅仅只需要知道,你笑了,所以我笑了,我们的笑,让人记得美和好。
青春与湿漉漉的山林同色,像停驻在额角的雨珠一样动人,岁月精致便于梳理,一切都理直气壮要不带一丝烟火气。片头的纸页漫天飞舞,像胸中积蓄已久的万斛泉源择地而出,又像流年瞬时光涌,一切早已凝固的早已埋葬的,在那瞬间里被风重新撩动,——然后出现彩虹,一如爱情的美妙,一如企图得到的遥不可及。
喜欢的是俊河和珠喜的初遇的一见倾心,青春的荷尔蒙自然地迸发,喜欢的是在河中,俊河尴尬地挠头,小船在原地不动,喜欢的是暴雨倾盆之下,他们在瓜棚底下吃着瓜,看着天边的彩虹,喜欢的是在小木栈桥上,她等着他为他捉来萤火虫,喜欢的是他在她家门口按下的开关......
哦,还有什么时候都不会过时的托腮凝望的人,对那青空的万千虹彩,憧憬又恐惧,恍若出局又身处其间,鸽子在藤叶下咕咕叫着,也许它是不会明白人类的终极盲点。为爱生,为爱死,为爱痴狂疯癫,又为爱冷漠森寒,一个字,就演练了千万年,且看样子,还要继续继续继续潜下去。
明明只是吃下一种原料,却偏要兴起万般做法,哪怕最后也只是落个同等结局。
窗台上被赶走的鸽子,永远不会明白,无论下过多少场雨,只要天空还在,就还有彩虹出现,就永远不乏眩惑的看紧彩虹的人。
人们不在乎时间的长短,不在乎其实有没有虔诚的观众,不在乎自己是个过客是仓促的行人,甚至不在乎真正没有改变的,只有天空与大地这个巨大的舞台。只要我们还有手有脚,能笑能哭,就容许我们静静赴这场舞,即使它简陋它没有音乐它虎头蛇尾甚至它戛然而止。
与其说《假如爱有天意》是部电影,不如说它是首月下吟唱的行吟诗歌。音乐的涌动,像颜料盒里饱满生动的色彩,相得益彰的绿,红,黄,蓝,白,化成烟波撩动的情绪奔涌,不动声色的把故事往高潮推送。
珠喜和梓希这对母女,明明有着一样的面孔,却又绝不会令人错认。
珠喜雅郁而诗意,配上清新明朗的俊河,有种山谷油画的秀外慧中。他们的歌笑颦叹,风姿楚楚又缠绵动人,无论是水中初见的凝望,鬼屋探险的灵犀,雨中瓜棚的寂静,还是灯下初燃的心动,他和她的所有所有,都美得不似人间。
普通人只要能领略到这其中的任何一幕,也许就足以心动,可他们的每一幕都太惊艳。这样的缘分是意外,也是注定,是幸运,也是遗憾。花枝春满,满到了尽头就只能流走,即便最后只能分别以终,但他们曾经放声笑,痛快哭,所以可以说不负此生。
比起优雅如画的母亲,梓希直白简单像首歌,她在人群中就要显得普通得多。
她是那种邻家女孩,随处可见,却又有属于自己的小梦想与独特灵动的心思。天真而不太识得痛苦,暗恋不得就已是至上的烦恼。默默关注戏剧社里英俊高大的王子,含蓄的表达,心意慌张的掩饰,最后福临心至的明了,没有母亲的爱情那么地动人委婉,顶多就是不能说,未说已破,两心相合。最欣喜的震颤是雨中那一路的奔跑,最美丽的瞬间是月下桥上的一吻。不能再多,再多就要失去。
母女两代人的爱情都因雨而结缘,俊河背着珠喜走过树林,尚明为梓希欢快地塔起一把伞,都以在月下的小桥上捉萤火虫而到达静谧圆满的高潮。最后那一刻,真的要感激岁月的慈悲。尽管命运把本来应该在一起的人分开了,但是基因却很顽强,冥冥中还要记得那熟悉的吸引与靠近的轨迹,纵使分开一万次,也要一万零一次的相遇。
其实明知道这样的感情好难在现实里存在,却又收不住眼睛的被吸引。这样的情结似曾相识,犹如中毒。一旦它真的发生了,往往犹疑的令人没法抓住。怀疑它不过又是一场无畏的幻觉。人活着,就要与各种各样的东西竞争。爱情也一样,它也有自己的生命,只是经常要与错过,与倦怠,与天意,与死亡竞争。争过了,你能有一辈子的圆满,争不过,无非是下次再见。
所以,与其说这个故事是记载,不如说它是在画梦。真实与否不是它的主题,它只要你欢笑,然后再清澈地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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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电影就像生活,你并非全部预料,也并非全部都是高潮,但是总会有那么一秒,在高高撩起的序幕终结的时候,它会给你一记重拳,让你的心脏流一滴眼泪。为了这一滴眼泪,它甚至可以仅仅只是一个清晰的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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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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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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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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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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