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祁连山下。
一辆军绿色的解放大汽车,载着三个女人、两个孩子,正往向西北开去。
“阿嚏!”
天气冷得厉害,汽车上的陆芳芳,抬起胳膊,往鼻子上抹了一把。
瞥了一眼胳膊上油光的花袖子,她小脸上通红。
不是羞得,是冻得!
不光是脸,她鼻子经过长时间的摩擦,现在也火辣辣的疼着。
“大西北,可真是冷啊。”
陆芳芳揣起手,蜷缩在汽车的角落里。
抬头看了看远处的雪山,她心情不错。
上辈子一直住在海边,这还是她第一次来大西北,看到白色的雪山。
是的,陆芳芳是位穿越者!
她从二十一世纪,穿越到了六十年代,一个同名同姓的人身上。
说起原主“陆芳芳”也是命苦,她老家闹饥荒,乡下实在是没东西吃了。
家里人只能去大队开了介绍信,让她奔赴两千公里之外的祁连山,投奔从小有娃娃亲的未婚夫。
原主懵懂地坐着马车到了县城,然后坐汽车去了曾市。
本想在曾市坐火车去甘省,可她人刚到火车站,身上包着钱和粮票的手帕就丢了。
原主又气又急,一命呜呼没了。
穿越过来的陆芳芳,懵逼了半天,又想了一夜,决定还是继续去祁连山。
现在“运动”才刚开始,待在队伍里可比乡下好。
可她身上没钱没票,又害怕被遣返,不敢去找公家,只好一路乞讨。
挖野菜、喝河水、夜宿荒野,好在陆芳芳有徒步、探险的经验,她走了一个月,终于到了甘省的地界。
甘省太大了,继续往西走,路上太荒凉,野外连狼都有。
到了这里,陆芳芳不敢再继续独行,她跑到渭县武装部,凭着一张未婚夫的军装照片和介绍信,乞讨到了一张火车票。
昨天她坐着火车,终于到了民乐县。
她未婚夫的部队驻地,正在民乐县不远处的祁连山下。
熟练地找到民乐县武装部,陆芳芳被安排住了一夜招待所。
到了第二天,她和两位军嫂,坐上了去部队驻地的汽车。
想起这一个多月的经历,陆芳芳心中想哭又想笑。
从祖国东部沿海,到大西北,她陆芳芳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来了。
“也不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到了这里,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抿了一下干裂的嘴唇,陆芳芳从包袱里,掏出了一张黑白相片。
轻轻摩擦了一下,她看得有些入神。
相片里,男人骑坐在马背上,眼神清冷坚毅,在他身后,是广阔的草原和高耸的雪山。
这张军装照片,一路上没少帮陆芳芳的忙。
夸张点说,她拿着这张军装照片,讨饭都更容易些。
这张军装照片,算是救了她的命!
……
“妹子,天这么冷,你穿的也太少了,俺这还有一件厚褂子,你披上避避风吧。”
陆芳芳回过神来,下意识地摆了摆手,“不用,大姐,别麻烦了。”
对面坐着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此时正在解着怀里的包袱。
听见陆芳芳的话,她笑着说道:“没什么麻烦的,你别嫌弃俺的褂子旧就成。”
说着,她从包袱里掏出一件蓝色的大褂,递了过去。
“……”
陆芳芳有些感动,双手接了过来。
雪山上吹下来的风,实在太冷了,她展开褂子,披到了自己身上。
搓了搓手,陆芳芳真心实意道:“大姐,谢谢您。”
“没事,俺看着你,就觉得你像俺家里的小妹。”
“对了,俺叫王淑芬,这次带着孩子,去投奔俺男人,妹子,你也是去随军的?”
王淑芬好奇地看着她。
说实话,对面的妹子瞧着就像逃荒的,有点不太像军属。
“大姐,我叫陆芳芳,您叫我芳芳就成。”
陆芳芳犹豫了一下,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随军。
半晌,她摇了摇头说道:“我是去找我未婚夫的。”
王淑芬眼睛一亮,她伸手指向马车上另一个女人,“哎呦,那可真是巧了,芳芳,你跟海媚一样,都是去找未婚夫的,可真是有缘分。”
“嗯?”
听到王淑芬的话,旁边的朱海媚睁开眼睛。
从头到脚,她打量了陆芳芳一遍。
黄色老式头巾,红色破旧棉袄,带着补丁的黑色裤子,露着脚趾的布鞋。
这身穿着,一看就知道是从农村出来的。
朱海媚摇了摇头,又看了看她的面容,嗯……
蜡黄的小脸,瘦巴巴的身子,再加上她的大高个,活脱脱一个竹竿像。
啧,黄毛丫头一个,不值一提。
不过小手倒是白皙得很,也是奇怪。
陆芳芳被看得心里发毛。
低头瞧了瞧自己,她连忙缩了缩露出来的大脚拇指。
“陆芳芳是吧?这女人随军是有政策的,男人至少得是营职干部,大头兵的家属可随不了军,你不会是被男人骗了吧?”
陆芳芳脸上一僵,这满是优越感的话,实在太惹人厌了。
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相片,她也不知道男人在队伍里的职务。
不过也无所谓,她本来就不是随军的,只要能活下去就行。
“海媚,你咋这样说话?大头兵怎么了?俺男人就是大头兵出来的,现在都是政委了。”
“大姐,我可没说您,我只是担心小丫头被人骗了。”
朱海媚挑了挑眉头,看着王淑芬,她突然想到了什么。
“对了,大姐,我未婚夫是一团里的营长。”
“他一米八的个子,长得……长得挺英俊,还是战斗英雄,你听姐夫提起过吗?”
说着,朱海媚脸上突然有些羞红。
她看过未婚夫寄过来的相片,一眼就沦陷了。
家里被小兵天天打砸,她待下不去了,便收拾好东西,从沪城直奔大西北,打算投奔男人。
“海媚,你男人是一营长?”王淑芬一拍大腿,激动地问道。
“一营长?”朱海媚一愣。
“对啊,妹子,咱俩可真是有缘分,俺男人跟俺提起过,一营长是团里最俊的,肯定没错,海媚,你可真有福气。”
朱海媚脸上更加羞红了,她得意地看了对面一眼。
“戚!”
陆芳芳翻了一个白眼,男人英俊又不能当饭吃。
低头瞧了一眼手里的相片,她突然自己这未婚夫也挺帅的。wWW.ΧìǔΜЬ.CǒΜ
“你嘁什么?”
朱海媚脸色一沉。
半晌,她突然展颜一笑,“呵,陆芳芳同志,让我给你把把关,看看你是不是被男人骗了。”
说着,她松开攥着的皮箱,“嗖”地夺下了陆芳芳手里的相片。
低头一看,朱海媚突然愣住了。
照片上的男人,怎么这么眼熟?
“吧嗒。”
急忙打开皮箱,她找出自己未婚夫的照片。
拿在手中,左右看了看,朱海媚发现照片里的,根本就是同一个男人,只是拍照的地方、时间不一样。
心中又气又急,她蹭的一下站了起来,“陆芳芳!你为什么会有我未婚夫的相片?!”
……
……
时隔一年,又来番茄了,这次是年代随军,大西北,天山草原,喜欢的可以收藏下~
爱你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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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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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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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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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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