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痛苦的林素,她恨自己当年没有积极一点。
如果早一点和父母相认,妈妈的心里是不是会少一点痛苦?
“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我应该早点找你们的。”
林素破涕为笑:“别说傻话,你肯定找不到我们的。”
“怎么会?”
孟晚棠觉得自己要是想找回亲生父母,完全可以从林萍月和陈娇娇那儿下手。她承认她当时心里不痛快,觉得自己的父母把自己丢了之后,就领养了别人。
林素瞅了眼女儿,觉得女儿真的太单纯了。
“丁红既然想把你丢了,就是逼我和你爸离婚。你爸年轻身体好,二婚想生几个孩子就生几个孩子。可我不一样,我就算不和你爸爸离婚,也生不出第二个孩子。我们在一起,只会彼此痛苦,相互折磨。最后忍无可忍,或许就会离婚了。”
她们的目的就是分开她和孟珣。
林素早就看透了他们的目的,所以才不让他们得逞。
孟晚棠惊讶:“那……”
她欲言又止。
林素好笑地说:“有什么不好问的?不就是问我为什么不和你爸爸离婚,非要这么痛苦地折磨在一起?”
“也不痛苦,我看我爸乐在其中。”
孟晚棠神情古怪地想,她爸爸这辈子的身份地位可不是一般的厉害,就这还愿意当上门女婿。
完全不顾及自己这个独子去老丈人家生活,会对自己的父母造成多么大的伤害。
就算唯一的女儿丢了,他心里想的也只有老婆。
这儿子算是白生了。
丁红要是不把她丢掉,或许她爸爸还是会很孝顺。丁红这么做,完全把他推到了她妈妈这边来。
也不知道是谁给出的破主意。
这不是坑人么。
“背后出主意这人有点损。要是他们自己想的,那就是相当蠢。”孟晚棠一句话把林素逗笑了。
林素眼角的冷淡转换为笑意,周身笼罩的阴霾一扫而光,就像是蒙尘的珍珠,真正地散发出属于她自己的光芒。
孟晚棠不知为何,觉得心里酸酸的,想哭。
不是难过,而是高兴。
家里的东西都没收拾。
孩子们帮忙,孟晚棠收拾了一整天才把东西都收拾好。
至于那些书籍就慢慢整理,如果非要一天整理完,她估计自己会累死。
下午。
有人敲门。
狗剩跑过去开门,看到站在门外那个气质清冷,长相很美的女人,特别有礼貌地问。
“你找谁?”
兰幼宜没想到开门的会是个小孩儿,她对林家人不算太熟悉,但住了这么多年,也多少知道些事情。
比如,林家小女儿的孩子丢了,见不得孩子。
哪怕是林家大女儿的儿子,都极少会住到林家来。就担心刺激到小女儿。可最不该出现孩子的林家,却出现这么可爱的一个小孩儿。
这孩子是真可爱。
兰幼宜看过很多小孩儿,还真没见过几个孩子能比得上眼前这个小家伙的。
他的眼神很灵动,五官相当精致,属于那种看上去比女孩子还要好看,又带着男孩子英气的小孩儿。
他身上的穿的衣服,和现在小孩儿穿的衣服也不一样。
白色的棉布上衣,下面是一条浅蓝色的短裤,露出骨节修长的小腿。那大大的眼睛像是会说话,卷曲的长睫毛一眨一眨,相当灵动。
“我找林素同志,请问她在家吗?”兰幼宜难得温和地开口。
狗剩可不知道自己得到了特殊待遇,他恍然大悟地说:“哦,原来你要找我姥姥。那你等下。”
狗剩没把人放进去。
他本打算把门关上,但不知为何,又多说了一句:“你在这儿等会儿,我很快就回来。”
狗剩没关门,转身往院子里跑。
他跑步的步伐很轻盈,速度也很快,一眨眼就跑进去了。
“姥姥,有人来了。一个漂亮的大美人。”狗剩是会用形容词的。
孟晚棠正在厢房里整理书籍,听到狗剩的话,从窗户探出头,问:“还大美人?难道比姥姥还美吗?”
狗剩可是个端水大师:“和姥姥的美是不一样的。”
那就是相当美了。
孟晚棠心里猜出那人是谁,但没动,林素起身:“我去看看。”
“恩。”
林素看到兰幼宜忙过去开了下面的小门:“快进来。”
兰幼宜不是空手来的,她还拎着糕点,以及一些水果。
这年头水果可不便宜。
兰幼宜拿的还不少。
“这些东西是给孩子们吃的。”兰幼宜把东西递过去。
林素忙推她的手拒绝:“你说你过来就过来,还拿什么东西。”m.χIùmЬ.CǒM
“要不是你们帮忙,救了我一命。说不定现在隔壁摆的就是灵堂了。”兰幼宜是真的一点都不忌讳,什么话都往外说。
“那你得等了。没个五六十年,是摆不成的。”狗剩说完,把手里的杏塞到嘴里,飞快地跑着去找狗蛋他们玩。
兰幼宜愣住。
她今年才四十六岁,五六十年以后都九十多岁了。一想到以后还要熬那么多年,她的心就不断地往下沉。
她早就不想活了。
儿子死后,她对这个世界,早就没了留恋。
“对对对,我们家岁和说得对。你呀,命长着呢!”林素进屋泡茶,端着出来,和兰幼宜坐在院子里的桌前聊天。
她问兰幼宜:“你去医院看过了吗?大夫怎么说的?”
“大夫说,我身体缺东西,要按时吃饭,多吃橘子什么的。不然再休克,人就完蛋了。”兰幼宜其实多想直接昏过去,到时候毫无知觉地死了。
她之所以搬到这边来住,就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她曾经生过一个孩子,孩子没过三个月就死了。
兰幼宜很羡慕林素,丢了孩子,时隔二十多年,还能重新找回来。
女儿还年轻,她也还年轻,她们还有好几十年可以相处。
“那你就多吃点。你看你现在这么瘦,多吃点,营养跟上来,才不会缺东西。”林素伸出自己的手腕。“我闺女看到我这手腕就着急。她说,我这身体其实多生几个孩子都没事,就是我自己没好好养着,身体亏着了,所以生孩子才困难。她说给我好好调理调理。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我的身体好多了。你看最近折腾了好几趟,我都没说在屋里躺上几天。基本上和正常人看着没区别。”
兰幼宜发自内心地说:“真好。”
“姐,你也没比我大几岁,为什么不要个孩子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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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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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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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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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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