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娘俏生生地笑了,眉眼间一片春意盈盈。
她明明没有多用什么胭脂香粉,可那张脸蛋白嫩得好似能掐出水来,双颊粉嫩,衬得那笑脸越发娇憨明媚,叫人一眼难忘。
这还是生养过的妇人了,竟不比待字闺中的女儿家差。琇書蛧
翁元雁有些不甘心地想着,目光忍不住落到她今日穿着的衣裳上。
今日丹娘本没有待客的计划,沈夫人来得突然,她也没有更衣,只着平日里料理庶务时的款式,里头是明艳的杏黄色,一水的娇嫩清艳,外头配的是比甲长衫,又是盈盈的翠绿,那翠绿中还透着浅浅的蓝,却是翠竹青叶的花样子。
再仔细一瞧,这浅浅的蓝竟是难得一见的浮光绣线织就,那上头的祥云纹瞧着富贵大气,晃得人眼睛都挪不开。
这一套下来,莫说千两纹银,无品阶的贵妇都够不上。
翁元雁忍不住暗恨——若是自己不识货,瞧见也就瞧见了,也不会这般不舒坦。
可偏偏,她识货。
如此一来,这心里的不平衡愈发浓郁。
丹娘自然察觉到对方那不友善的敌意视线。
她看都不看,依旧笑盈盈地看着沈夫人。
沈夫人也没想到她会再提起陈妈妈,笑容僵硬片刻:“瞧你说的,我不疼你疼谁呀,说起来家里那几个媳妇里头,就数你最招人疼了。”
丹娘仿若当了真,笑得比刚刚跟娇羞灿烂。
“我就说嘛,太太这般心善的好人,当真是菩萨转世,千百里头也挑不出这么一个。这样好的人,哪能任忍心叫人家一个形单影只的妇人再给人家做妾呢。”
话还没说完,沈夫人的笑容凝固在了唇边。
她今日的来意还未说明白,却已经叫对方将各个门路都堵死了。
再开口,她自己反而落了个不好的名声。
是啊,翁元雁如今再不济,那也是有个做皇妃的姑姑撑腰的。
怎么也不能沦落到给人家做妾吧?
没给这两个人回神的功夫,丹娘很快又说起了另外一件事:“对了,前几日庄子上来传话,说是……有人想给康妈妈迁坟,我这头事情多,一忙起来反倒忘了,可巧今日太太过来,我正好一并说了。可是咱们云州老家来人了?”
沈夫人如临大敌,浑身紧绷。
直直地凝视着丹娘半晌,她才缓缓开口:“不过是奴才的事情罢了,也值得你拿出来说?她要迁坟就凭她去好了,你为何又要这么问?”
丹娘叹了一声:康妈妈是跟着您身边多年的老人了,可惜我福薄,没能留得住她,当真是惭愧。如今她家里来人,我少不得要跟太太说一声才是,那康妈妈是云州本地人,想来其他亲眷什么的,也是打云州过来的。”
“人家千里迢迢地过来了,我少不得要过问一二,这不康妈妈留下的一点东西我也交托给人家了,别回头太太问起来了,一问三不知才好。”
她笑得轻巧,字里行间似乎透着其他的意思。
偏沈夫人又不敢问得太直接,生怕打草惊蛇,更怕被身边这个外人翁元雁听了去。
沈夫人勉强稳住了:“我当是什么事儿,原来是这个,你这头也开府立门户数年了,你看着办就是了。不过,你考虑得也在理,那康妈妈跟了我多年,回头给他们家一点子银钱抚恤,想来也没什么大碍。”
“好,全听太太的。”丹娘搁下茶盏,喜笑颜开。
她又拉着二人闲聊,东拉西扯了一大堆。
搞得沈夫人好几次想开口,都被她不着痕迹地挡了回去。
这一聊便是大半日过去了,丹娘又留她们下来用晚饭。
沈夫人刚想拒绝,没想到翁元雁却一口应下。
瞧了一眼翁元雁那期盼的眸光直发亮,都是过来人的沈夫人哪里能不知晓的?
只是这个光景下,见沈寒天显然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没等沈夫人想到理由推辞,那翁元雁已然羞答答道:“既然沈大奶奶相邀,我也不便拒了,倒显得我没有礼数,原先我与大奶奶有诸多误会,今日反倒能解开心结,叫大奶奶也明白,其实我也是个敞亮之人,往后、往后……常来常往的才好。”
丹娘心中冷笑,面上却不露分毫:“好呀,我也正有此意。”
花厅开席,自然是一番周到准备。
翁元雁惊讶地看着丹娘吩咐事情,却也不多说什么,只提点了两句,那下头的婆子丫鬟们都明白了,领了差事便去办。
这熟稔麻利的模样,竟比那琼妃都不差。
她曾经见过姑姑料理宫殿琐事的模样,凭良心说,那气势威风比起丹娘来,还是差了很大一截。
不知为何,这位沈大奶奶的身上总有一股杀伐果断的威慑,不怒自威桃花脸,竟瞧得人忍不住心生畏惧。
不消一会儿,花厅里便摆开了宴席。
到底只有三个女眷用饭,菜色上就偏精致清雅,吃着也爽口鲜甜。
翁元雁内心暗暗吃惊——人人都道沈寒天乃圣上身边头等心腹之人,如今瞧来一点不假!这吃的用的,比起宫里的都不差,可见平日里这抚安王府圣眷优渥,不是一般人家能比的。
原先,她还有些犹豫不决。
想自己从前堂堂县主之尊,从寡妇成了个平民,如今又要入府为妾,多少有些个愤愤不平。
可今日瞧见了这些,她那颗原本就没那么坚定的心,瞬间蠢蠢欲动。
很快,这蠢蠢欲动的心在她看到沈寒天的一瞬时,越发火热,难以自持。
南歌来报:“夫人,侯爷回来了,侯爷听说夫人这边正在待客,便说去书房用饭,叫我来告知夫人一声。”
“不妨事,太太在这儿呢,叫他好歹过来给太太请个安再去,方不失孝道。”丹娘道。
不一会儿,沈寒天过来了。
见了沈夫人,他照旧请安起身。
那一身利落挺拔,玉姿神丰,当真叫人看得迷了心窍。
他已换下了朝服,与丹娘一样身着常服,夫妻二人一个明媚,一个深沉,虽衣服料子的颜色截然相反,但若仔细瞧便会发现,那上头的花纹样子如出一辙。
翁元雁还不曾与他这般近的相看过,一时间目光都忘了挪开,直羞得耳根脸颊通红。
她哪里能看穿这二人衣服上的秘密,只顾着自己甜蜜了。
“见过侯爷。”
不等丹娘开口,她便起身拜倒,口中娇滴滴道,“上回子侯爷帮忙,还未谢过,今日正巧来府上叨扰,便多谢侯爷了。”
这话说得暧昧不明,若不是丹娘早就知晓其中的隐秘,怕是会被翁元雁给气死。
丹娘故意冷冷道:“哟,还发生了什么我不知晓的故事么?你还藏着掖着作甚?”
“你整日价的编排我。”沈寒天抬手就捏着她的脸颊,咬牙切齿间流露出几分亲昵甜蜜,“我何事没跟你说了?还不是上回替母亲走了一趟!若非母亲在跟前,我可要冤死了。”
丹娘忙挣脱,躲到沈夫人身边,娇嗔道:“太太,您瞧,他又欺负我了,您可不能不管,可要替媳妇做主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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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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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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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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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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