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算时间,她嫁到沈家也快两年了,满打满算十七岁不到,在她前一世那个世界里,她这个年纪还在读书呢,别提什么结婚生子,那都是八字没有一撇的事情。
可如今不行了,她不但嫁为人妇,而且已经嫁了一段时间了。
在这个时代里,子嗣有多重要,人人都清楚。
老太太有此一问也很正常。
丹娘虽难以应付,但也不反感。
她笑了笑,干巴巴地扯了扯嘴角:“寒天这不是戍边去了吗,总要等他回来嘛。”
“这圣上也是会折腾人的,叫他这么一个人去戍边,这不是明摆着给沈家脸子瞧嘛!话说,那沈家一家子去了圣京也一年有余了,你那婆婆就没给你捎封信什么的?”
老太太又问。
“家书倒是有过几封,不过都是寒天看了收起来的,想是与我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丹娘毫不在乎。
瞧着自己的小孙女一副毫无心机的样子,老人家轻轻一叹。
“哎……也罢,反正隔得远,倒也清静。”凡事总要往好的一面想嘛,老太太发现自从与小孙女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到现在,自己对待人生的态度也变得从容许多。
丹娘眯起双眸:“对吧,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算算日子……这书信也快来了。”ωωω.χΙυΜЬ.Cǒm
上回把沈双春一行人打发去了圣京,在他们启程之日,丹娘送了一封信去圣京沈府。
信件的往来可要比沈双春坐马车过去快得多,是以沈夫人必定能在沈双春到达之前看到那封信。只是,这位许久不见的婆婆会是什么反应,丹娘却很好奇了。
如她所说,一段时日后,她收到了沈夫人的来信。
两封一起到的。
信中说了沈双春已经平安抵达沈府的事情,字里行间好像有点谴责的意思,大约是说丹娘不该如此兴师动众,庄子上的人犯了事,她身为大奶奶可打可卖,悉听尊便,这般大手笔外头人瞧见了还道是她沈夫人排场大呢。
如今,圣京城里人人自危,个个都夹着尾巴过日子,谁也不愿当那出头鸟,更不要说沈家了。
丹娘看完后,微微一笑,把命新芽将书信收好,便不放在心上了。
可另外一边的圣京沈府却因为这桩事闹得人仰马翻,颇有些头疼。
只因沈双春抵达沈府时,恰巧沈夫人正在和未来亲家吃茶说话,这是她为沈迎安好不容易相中的夫家,自是百般小心,各种优待。
却不想,沈双春来了便自报家门,又说自己姓沈,又说受了委屈云云,跪在院子外头哭成个泪人,好说歹说就是不愿起身。
末了,那位尊贵的杜夫人微微一笑,不咸不淡地留了一句:“沈府的亲眷还真是与常人不同。”
哪怕沈夫人解释得再及时,也抹不去杜夫人眼中淡淡的不喜。
送走杜夫人之后,沈夫人发了狠,命人将沈双春等人捆起来,狠狠打了一顿板子。
就这样,叫苦喊冤一场什么都没好处都落下,反而挨了一顿打。
跟着沈双春千里迢迢奔波而来的众人,一个个都对他生了怨气。
沈迎安听闻这些事,娇兰清秀的小脸阴沉阴沉的。
这位大小姐待字闺中蹉跎至今,好不容易说了个彼此都看对眼的亲家,正在高兴头上,没成想叫几个奴仆差点坏了好事,这口恶气如何能咽的下?
于是,她直接给沈双春等人的待遇来了个腰斩。
一日只能吃一顿饭不说,被打得皮开肉绽,连点像样的棒疮膏都不给。最后还是身边的嬷嬷瞧着不对,赶紧去报了沈夫人,这才派了大夫来,没有闹出人命。
沈迎安火大,将怒气一股脑都撒在丹娘身上。
她恨恨一拍桌子,雪白的掌心都拍红了,那染了丹蔻的指甲紧紧收起,挡住了裂开的细纹。
沈夫人头疼:“你就少闹腾一阵子吧,没的传出去了又惹麻烦。如今人家杜夫人可没有说不结这门亲,小定都下了,杜家也是要脸面的人家,怎会随意悔婚?”
“娘,你就半点不生气?我瞧那宋丹娘就是故意的!先前在家中的时候,她就没大没小,口无遮拦,是见我寻了一门好亲事,心中不痛快想用这法子给我添堵吧!”
“生气又如何,你嫂子这事儿……是办得过分了些,但也在她当家主母的分内。”
沈夫人当然清楚丹娘的意思。
那沈双春是他们府里的老人,又是她这个婆婆的奴仆,做儿媳妇的当然不能下狠手,这会连带打了婆婆的脸面。
当然,她也可以发卖了这些个不听话的下人。
但总归到时候说不清楚,又有故意针对之嫌,还不如这样,一辆马车送到圣京,一直送到沈夫人的手里。
意思就是——你的人不听话,我给你送来了,你自己看着办。
沈夫人还能怎么办……
当然是一个个发落了,直接卖掉。
关于这一点,她还是拎得清的,不会脑子犯糊涂,心软放手。
最后那波人里面,只留下一个沈双春和花妈妈。
经此一役,沈双春老实多了,在沈府里也没有了管事之权,整日只能缩头缩脑的过日子,哪比得上在庄子上快活自在。
这会儿后悔也来不及。
听了母亲的话,沈迎安委屈得想哭:“回圣京这段日子,您都不知女儿是怎么过的,在外头处处受欺负被排挤,不就是因为大哥吗?我也是不懂了……他好好的状元郎不做,非要触怒圣上,给家中带来这么大的祸事!”
这话一出,沈夫人重重将茶碗搁下。
只听清脆的一声响,沈迎安吓了一跳,抬眼望去,母亲眉宇间凝结着冰霜,那目光似有隐隐寒意。
她双唇抖了抖,剩下的话倒也没胆子说出口了。
“不要再让我听见第二次。”沈夫人冷冷道。
“是……”沈迎安耷拉着脑袋,忍气吞声,垂泪不止。
见女儿这般,沈夫人又叹了一声:“我们都是一家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你道我们一家如何能返京,还不是你哥答应了圣上,愿意去戍边三年。你也知道……他的身子骨,西北边塞是个什么样子你多少明白,他能撑过三年吗?”
沈迎安惊呆了。
她大大的眼睛瞪圆了,泪珠儿一滴一滴地落下。
这会儿再说什么也说不出口了。
泪眼朦胧中,她仿佛看见了年幼时陪伴自己的兄长。
那时候,沈寒天是整个云州城最明朗的少年。
而如今呢……
沈夫人轻轻把女儿揽入怀中,母女俩无声地哭着。
这事儿过后,沈迎安不再提大哥哥的坏话,一门心思,安心备嫁。
这一日,沈夫人收到了一马车的货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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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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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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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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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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