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这话,丹娘松了口气。
只要当事人答应,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东宫的位置一确定,抚安王府内的家塾也开始建了起来,这事儿不归丹娘管,沈寒天早早就安排了专门的班子来负责,每日只管跟沈寒天回话,再从沈寒天处得了对牌,再去账房支取银子。
一应开销最后都要归总到丹娘这里,是以账目明明白白,一眼就能清清楚楚。
有钱好办事,不管是种菜种瓜也好,还是这些大兴土木的也罢,总之不出半个月抚安王府已经呈现出一派新气象。
确定了办家塾,这西席的名额自然也要敲定。
也不知沈寒天走的什么门路,竟然把白云书院的风先生与在另外一家书院的白玉师父一道请来教书。
那日两位西席一前一后抵达,光是辎重箱笼就足足几十箱子,丹娘听了丫鬟们的回话,暗暗心惊,同时又庆幸自己有远见,给这两位西席的宅院都安排的很宽敞,足够他们一家子安顿的了。
风先生与白玉师父的学问都很好。
一个专攻考学八股,一个擅长诗词歌赋,另外经济仕途之类的他们也都有自己的见解,相比较而言,另外一位吴文瑞就显得有些不出众了。
不过沈寒天去听过吴文瑞讲课,回来对丹娘说,这吴文瑞才学不错,他很是看好。
丹娘听不懂这些,但丈夫说好,她便觉得好。
又因为吴文瑞往后是南歌的夫婿,她便对这人更上心,在挑选院子时,也专程问过南歌的意思,最后给他们俩选定了一处僻静又阳光充足的住处。
南歌很满意,吴文瑞也很满意。
又过了半个月,丹娘做主给南歌主婚,两位在婚事上都无比艰难波折的青年男女终于携手。
婚后,南歌便与吴文瑞住在一处。
厢房内空了一个人的地方,反而显得空荡荡起来。
几个丫鬟凑在一起时,也难免会说起这件事。
书萱正在往绣花梆子上扎针,口中呢喃着:“南歌姐姐就好了,如今也嫁了人,还是在咱们府里,这男人又是教书的,当真是叫人羡慕。”
尔雅走来过去地打点衣裳,快要换季了,她得先把自己屋里的东西收拾妥当,再去打点主子屋里的,是以她们总会提前忙活起来。
听书萱这般说,她抿嘴一笑:“你慌什么,横竖你是咱们当中年纪最小的,往后夫人必然不会亏待你。”
书萱一愣,顿时大臊:“人家跟你说正经的呢,你偏来打趣我,好好好,往后下一个嫁人的便是你尔雅了。”
尔雅却只是微微红了耳根,笑道:“女大当婚,若是往后有了好的,我嫁了便是,只不过这会子还轮不到我,我已经跟奶奶说了,待我谈婚论嫁,少不得也得等到二十往后了,叫我再多伺候奶奶几年。”
尔雅这般大大方方,反倒让书萱羞得脸蛋更红了。
忙碌的一日总算过去。
烛火燃燃,丹娘正坐在灯下翻阅今日从庄子上送来的账目。
沈寒天就在她身边,夫妻二人一道用功,一个算账,一个写奏本,安安静静中透着岁月静谧的美好。
新芽沏了茶,又送了两盏点心过去。
又怕这晚上吃了点心噎人,她想了想,将白日里刚刚收获的蜜瓜西瓜等物切了一碟子,也跟着送到丹娘跟前。
待丹娘一抬眼,瞧见眼前这香喷喷的茶,热乎乎的点心,还有两色新鲜的瓜果,忍不住心情大好,随手拿起一片瓜吃着。
沈寒天笑道:“你这丫头待你还真是真心。”
丹娘仔细一瞧。
只见这些东西都明显靠在她面前,离沈寒天那边隔了有半尺远。
她忍俊不禁,随后赶紧板起脸:“我的丫鬟自然向着我,她若是当着我的面就对你献殷勤,那我这主母岂不是白当了?”Χiυmъ.cοΜ
沈寒天拿起一块点心尝着:“有道理,说起来还是我有福气,跟着夫人沾光了,还有这般多的点心可用。”
丹娘赶紧又给他塞了一块西瓜,小声道:“老太太不许我多吃,咱们就悄悄地吃。”
今年府里的瓜果菜蔬出产依然不多。
但让丹娘惊喜的是,那些西瓜的品质却有了一个飞跃的提升。
之前在云州时种出来的,已经足够清甜,水分多。
没想到经历过圣京干燥高温的酝酿后,这西瓜的滋味更上一个台阶,不但更甜更清爽,且更易储存了。
正因如此,丹娘才觉得心里稍稍平衡些许。
虽然产量不足,但是质量有保证。
在她送出去几批西瓜后,这俨然成了圣京那些达官贵人追捧的热门水果,尤其是暑热炎炎,来一口这清爽的甜蜜,当真是人生之幸。
只可惜,西瓜数量有限。
丹娘送的除了宫里之外,就是娘家宋府,还有六哥与两位姐姐的府上了。
原先她是想选择性无视掉杳娘与慧娘的,但后来想想还是放弃了。
摆在明面上的事情,还是不要做得太明目张胆,回头叫嫂嫂丁氏不好做人。
这西瓜送了出去,丹娘也收获颇丰。
首先就是圣上的夸奖,又赐了好些赏赐给抚安王府,丹娘特别喜欢皇帝陛下的大方,用这些西瓜换来金珠玉表,简直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其次她得到了好些名门贵胄夫人的青睐,虽然不是手帕交的情分,但也比之前热情不少,还给她有来有往送了好些稀罕物件,更有各种社交帖子送到她手里,可把丹娘忙得不亦乐乎;
这最后嘛,就是她的名声又更上一层楼了。
没人会瞧不起丹娘在府中种瓜种菜,因为圣上都亲下口谕,赞抚安王府勤快内敛,当家主母很会持家打点,乃当世命妇之典范。
这话都出了,还有谁不长眼的敢挑丹娘的错?
是以,她在圣京贵妇圈内的地位水涨船高。
夏去秋来,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晴天里,南歌与吴文瑞成婚了。虽说婚礼就在府中办,但丹娘还是命人仔细筹备,办得格外热闹盛大。
南歌羞涩了一张脸,嘴角挂着的甜蜜如何都抹不开。
出门子之前,她特地来到丹娘跟前,深深拜倒。
“你这是做什么,今日是你大喜之日,何必这般多礼?”丹娘纳闷。
南歌眼眶微红:“姑娘……不,夫人!让奴婢再给您磕个头吧,若无您照拂,南歌绝无今日!往后奴婢嫁了,也还是夫人房里的人。”
说着,她咚咚又磕了两下。
丹娘内心又是感慨又是温暖,忙叫人把她搀起来。
“瞧瞧你今日打扮得这般好看,可别磕头磕红了,反倒糟蹋了这一早上的妆了,若是真想感激,回头待你成婚三日后再携你夫婿一道来拜见。”
丹娘轻笑着,一脸轻快的祝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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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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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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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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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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