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四天里,她先跟着沈寒天在方朝城里逛了一圈,第一次来时,她光顾着找叛军教训叛军,反而没怎么好好参观过这座西北小城。
沈寒天担心她受不了这份苦,一直忐忑。
丹娘却似乎对这种恶劣的环境一点都不在意,粗布衣衫,薄纱蒙面,她就能跟在他身边一整天。
方朝的气候条件差劲,但还是孕育了不少当地特有的作物。
她发现了方朝当地人一直食用的一种粮食,他们叫它赤粟。
耐干耐寒,且产量很高,美中不足的是——这种粮食口感粗糙,难以下咽,第一次丹娘吃到这种赤粟时,差点没把嗓子给呱啦坏了。
丹娘一看沈寒天也吃这种粮食,不由得暗暗担心。
她老公身体不好,怎么能吃这种东西……
大概是看出她的想法,他还宽慰:“没事的,老百姓能吃我也能吃,吃久了习惯了就好。”
“习惯什么呀习惯,吃这么粗的粮食,吃久了当心你的脾胃会受不了。”她气恼地皱眉,“我去看看,能不能找个办法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接下来三天的时间里,她忙活不断,在田地、粮仓和厨房间不断奔走,还真让她发现了一种更好的食用方法。
方朝干旱,最不缺的就是柴火。还有一点,这里的矿产资源丰富,历来都是皇帝的心腹之地。
难怪这地方这么荒,皇帝还这么上心了。
丹娘让沈寒天召集了一些民众,当众给他们演示这种赤粟的新吃法。
拿上一口大铁锅,不用放油,将明火点燃,锅热到一定程度,直接将赤粟下锅干炒。不过片刻,一阵粮食的香味就冒了出来。
等到赤粟炒得微微泛黄时,就可以起锅。
稍微再晾一会儿,或是加水煮,或是熬汤泡着吃,都别具滋味。
丹娘分别煮了一锅饭,也熬了一大锅汤,让在场的每个人都尝尝看。
“哎哟,这炒过的赤粟煮了反而更香,也跟软和了呢。”
“是呀,吃下去半点不卡嗓子,真好吃。”
“我觉得拿这泡汤更香咧,你们尝尝。”
“可不是……太好了,我们方朝终于也有自己能吃的粮食了!”
众人喜极而泣。
方朝的矿产都属于圣上,其实民众的生活并没有得到多少改善,真正能吃得起精米精面的人家还是极少数,大部分人都是要靠方朝当地的作物生活。xǐυmь.℃òm
如今,赖以生存的赤粟竟然变得这般美味,怎么能不让人开心,心生期待?
丹娘看着他们的笑容,只觉得心头一片暖意笼罩。
末世里,这样的笑容已经很少见到了。
这些老百姓的朴实无华,让她深深感动。
大家都学会了赤粟的最新制作方法,纷纷给丹娘送了好些食物来。有些人家甚至把自己舍不得吃馒头米饭也送来,倒把丹娘搞得哭笑不得。
沈寒天眸光柔软:“你就收下吧,你若不收,他们心里不好受。”
丹娘只好照单全收。
她不习惯拿别人的,于是又拿出了一袋花生种子。
这是她赶往方朝城的路上发现的。
这个品种和之前见过的不太一样,更为耐旱耐寒,应该能适应方朝的气候,把种子交给沈寒天,她又着重强调了一些种植技法。生怕他忘记,她还亲手上阵给他研墨,监督他将这些重点都记录下来。
沈寒天始终宠溺地笑着,一一答应。
终于到了启程的前一天,柳承易派人来请他们夫妇二人过府一叙,顺便请他们吃晚饭。
沈寒天沉默了半晌,告诉丹娘:“算起来,柳承易与我还是连襟,他是宋慧娘的丈夫。”
丹娘眨巴了两下眼睛:“就是那个不愿投降,莽里莽撞的方朝父母官?”
“是他。”沈寒天微微一笑,对她这乱七八糟的用词也视而不见,“你若是不想见,我们便不见。”
“不必,他是他,慧娘是慧娘。再说了,我也确实救了他一命,他请我们吃饭天经地义。”
她歪着脸,短短几日已经被晒黑了的皮肤这会儿看起来格外俏皮。
“好,听你的。”
晚饭就在柳承易的府邸里用。
金姨娘一早就开始张罗了。
大难过后,府里其实能用到的菜蔬食材并不多,但金姨娘能干麻利,且早有准备,到底还是忙活出了一大桌子好菜。
一共八个大碗,红烧兔肉,香烤鸡腿,素炒豆腐皮,另外还有几样荤素搭配的菜,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柳承易满意极了:“弄了这般多的好菜,应当够诚意了。”
金姨娘微微一笑:“大爷您的诚意沈大人必定早就知晓了,否则也不会这么痛快答应前来,要知道这城里城外多少事情忙着呢。别说他了,就说大爷您这几天又何时能消停的?”
说着,她十指汤汤地拿一只芙蓉细雕的酒壶轻巧地放进暖笼里,那酒壶中是柳承易从圣京带来的好酒,自己都没舍得喝呢,今儿就拿出来款待贵客。
时辰一到,沈寒天与丹娘夫妇准时抵达。
柳承易亲出门迎接。
到底只是私宅家宴,不消那么多礼节规矩,把客人迎进门,饭菜上桌,这便开席了。
来到方朝几日,丹娘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丰盛的饭菜,不由得眼前发亮,尝了一口红烧兔肉后,她忍不住夸赞:“这味儿绝了,真香,府上的厨子当真厉害。”
“沈夫人谬赞了,今日这一桌子菜都是我这妾室一手操办的。”
柳承易笑道。
一旁的金姨娘来回走动,忙着倒酒布菜,闻言抬眼冲着丹娘微微一笑,她并非有多美,这一笑却格外温柔动心。
丹娘道:“不必多礼,你也过来坐着一道吃吧。”
“这可使不得。”金姨娘忙拒绝,“妾身本是半个下人,怎好与贵人们一桌吃饭,这会坏了规矩的。”
“不妨事,今日既是私下宴请,当没有那般多的规矩,况且方朝资源紧张,这么多菜我们三个也吃不完呀,不能浪费嘛。”丹娘笑道。
金姨娘迟疑了,去看柳承易。
柳承易也一时间拿不准对方是什么意思。
沈寒天轻笑:“我夫人向来不拘小节,你们自不用拘礼,坐下一道吃吧,我们说起话来也便宜些。”
见他都这么说了,柳承易只好冲着金姨娘点点头。
饶是如此,金姨娘还是搬了一只小杌子来坐下,与他们差了半头高。
丹娘张了张口,没有再说什么。
阶级观念在这个时代深入人心,何况对方只是个姨娘,要她改变一是不可能,二是没必要,没得养出性子来,反而日后艰难。
想到这儿,丹娘在心底幽幽一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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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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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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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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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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