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丹娘>第144章不一样的沈府
  屋外,暖风阵阵,田野间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xǐυmь.℃òm

  身边的嫩绿已经聚拢成片,那颜色在日头的照耀下显得嫩绿,这会儿反而深沉起来,隐隐藏着生机。

  远处,袅袅而起的炊烟,还有母亲在田埂上呼唤孩子回家吃饭的声音,画面隽永美好,安静中透着祥和。

  沈双春被推着走出来。

  看到这一幕景象,心头先是一阵不舍,紧接着又涌起一股愤怒,他暗暗道:叫你们不服我,偏偏听这个年轻主母的,待他去了圣京,重新投靠到大太太身边,到时候再回来瞧沈大奶奶的脸!

  他嘴里嘟囔着:“媳妇再大,还能越得过婆婆不成……”

  屋内,丹娘放下茶碗,吩咐道:“马车备好了吗?晚上不在庄子上流速,趁着天色还亮,等会儿就出发。”

  乐透等人一一应了。

  丹娘又道:“派几个人跟着沈双春,还有他带去的那些人,给他们半个时辰,收拾好东西打发他们离开。”

  尔雅惊讶:“这么晚了……赶路吗?”

  “不然呢?”她冷冷勾起嘴角,“人家归心似箭,我这个做主子的当然要体谅。”

  开玩笑,今天这个沈双春都欺负到她头上来了,连她任命安排的人都敢打,当着她的面都能这般嚣张。要是还留着他慢悠悠地收拾行囊,再留下一些不干不净、混淆是非的话来,那才叫难收拾呢。

  她是不算狠心,骨子里也有现代的平等精神,但她可不是软柿子。

  半个时辰,沈双春等人便被丹娘赶上了前往圣京的马车。

  因出发时匆忙,很多物件都未能收拾,他们只能挑拣一些重要的东西带着,一路着急慌忙,还有一些人扭到了腿脚,那画面乱七八糟。

  还有沈双春的婆娘花妈妈更是满腹怨气。

  原本她就不赞成丈夫出这个风头,这下好了,连人带窝都被赶出庄子。在他们看来自己是去圣京城投奔沈大太太去了,但在庄子里其他人的眼里,他们就是惹了事,被主母发落,如今连庄子上都不让他们待,一股脑都撵了出去。

  听婆娘碎碎念,沈双春不耐烦了,呵斥道:“你给我少说两句,一路上就听你没完没了,你要是觉得不愿去你就留下,我自己带着这些人去圣京城,若是日后发达了,你也莫要与我挨边,我们以后桥归桥,路归路,谁也不挨着谁!”

  花妈妈唬了一跳,再也不敢吭声了。

  只是低垂下去的眼睛里多少还藏着愤愤不平。

  解决完庄子上的事情,丹娘也算给那些不安生的人敲响了警钟。

  看见没有,别欺负主家年轻,主母就敢来得快,发落得更快,沈管家之前再风光,在主子面前再得脸,还不是被连夜赶走了?

  还道外头跟之前一样太平吗?

  叛军尚未完全清剿,这一趟山高水远,能不能顺利抵达圣京城还得打个问号呢,何况去了沈府,沈夫人会如何安置也没个数。

  只不过,现在正在气头上的沈双春才不会想到这些。

  他只觉得自己抛弃了隐晦不堪的过去,即将奔向灿烂光辉的未来。

  这一夜挤在马车里坐着睡觉都让他觉得浑身舒坦。

  至于这一路人后续是什么,丹娘也没兴趣知道,披星戴月赶回府里,又赶紧洗漱净手用饭。

  她觉得自己今天这日子当真是过得充实紧张,谁说当家主母日子舒坦来着,她这一天天忙得,都比得上世界五百强里的ceo了。

  今晚的饭菜相当有春天的味道。

  刚刚摘下来的新鲜蔬菜炒了一盘子,拌上蛋皮和酱油,入口鲜香滑嫩;爆炒猪肝配上几道时新的点心,还有一大碗火腿青笋粉丝汤,主打就是一个暖胃鲜口,就着白花花的米饭,她吃得很饱很饱。

  吃饱喝足之后,她歪在床上正放在放空脑子。

  休息了一会子,睡觉前,冯妈妈又给她上了一碗蒸奶羹。

  浓郁香滑,奶味十足,里头还放了一些花生碎,吃起来真是满口生香,哪怕她一点不饿,还是被这味道勾起了食欲。

  吃完后,又漱口收拾,方才全都卸下,准备安歇。

  入睡前,丹娘美滋滋地想:工作虽然辛苦,但好在福利各方面还是靠得住的,这样的日子过下去也不错嘛。

  大约是前一天真的累到了,第二日她一直睡到了日上三竿才起来。

  不慌不忙先去看望老太太,又在老人家那里蹭了一顿早午饭,吃着香喷喷的酱肉糙米汤,她满脸玉雪堆砌,一双如墨的眸子点点生辉,狡黠中透着鬼灵精怪。

  这模样可把老太太看在眼里,爱在心中。

  听了丹娘说了庄子上的事情,她缓缓点头:“你做得很对,这事儿就是要个快狠准,慢一步都不成。”

  “可不是,您是没瞧见那沈管家的气派,大约是过去那些年横行霸道惯了,已然把自己当成半个主子,欺我年少面生,想拿我一成。”

  一旁的奚嬷嬷微微皱眉:“这沈家竟如此不像样子,区区下人还能给主子脸色瞧?也不知这沈夫人从前如何管家。”

  “不说我那婆婆有没有本事这样的话了,一个躲懒懈怠总归是逃不过去的。”丹娘放下筷子,微微一笑。

  她之前看过沈寒天留给她的账本。

  沈家庄子上的出息虽不能说惨不忍睹,但也称得上毫无亮点。

  单凭这一点,她就知道沈夫人的脑子里压根没有振兴沈府经济这个念头,从上到下就知道管理打点,却不知开源节流,这日子当然越过越差了。

  不过,人家是自己老公的妈,这话她也就在老太太面前念叨两句。

  见她直言不讳,老太太板着脸:“你当心在我面前说顺了嘴,回头到外面说漏了。”

  “怎么会呢,孙女是那般不知轻重的人嘛?也就在老祖宗您面前说说,谁还到外头去说呢。”

  用过饭,她陪着老太太视察府里的这些菜田。

  经过将近两年的打点,这一片已然绿意盎然,满满都是翠意。

  老太太最初是不习惯的。

  人家家里都是漂亮精致的花园,到了他们这儿就是菜园子。

  人家欣赏的是桃花、杏花、桂花、芙蓉,他们这儿只能看黄瓜花,丝瓜花,番茄花还有什么茄子花……

  不过看久了,老太太倒也觉着这样很实用。

  能看能吃,也不需要园丁时常来打点。

  如今府里人人都会做农活,即便是以女工见长的清茶,日常也会帮忙看看田地,浇浇水什么的。

  最关键的一点,也不知丹娘是如何做到的,她种出来的瓜果菜蔬就是比外头买的好吃。

  逛完了菜园子,丹娘赶在午饭前打点府中琐事。

  正忙到一半,外头来报,说丁氏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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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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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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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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