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我正在走廊上放风,就看到三辆大g打头的车队直接去了主办公楼。
隔得老远,我看见一群人从上面下来,还有一个穿白西服的人和胡老三勾肩搭背。
由于距离太远,我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
“磊哥,三哥回来了?”王蒙凑到我身边看着不远处问。
我点头:“他这次出去接人,那家伙应该就是正主了。”
“唉,这人比人真的气死人。有些人生下来就命好,什么都不用做就能享受到最好的。”王蒙语气中带着几分羡慕与不满。
我望着那三辆大g车队和热闹的人群,心里不免也有些感慨。
有些人,似乎天生就站在了金字塔的顶端,而像我和王蒙这样的人,不过是底层的小卒,时刻处在被牺牲的边缘。
我转过头,对王蒙说:“这世界就是这样,不公平。但我们不能就此认命,哪怕有一丝希望,也不能放弃。”
王蒙看着我,眼中闪过一丝敬佩:“磊哥,我相信你,我会跟着你好好干!早晚有一天我也要出人头地!”
我微微一笑,心里却清楚,在园区的每一步都是如履薄冰。
每一次的机会和危险都紧密相连,想要出头,可不是不认命就能做到的,天时地利人和,一样都不能少。
晚上八点多,我在办公室整理完新的话术本,正准备回去休息,胡老三就给我打来了电话。
电话那头很噪杂,隐约还能听到有人唱歌,显然是在ktv。
“杨磊,你过来一下,我在kvt天字一号包厢。”
从他说话的语气中,我听出来他应该喝了不少酒。
“好的,三哥。我这就过去。”
挂完电话,我把桌上的烟放进口袋,便去了ktv。
胡老三找我过去,十有八九是想让我帮他替酒,所以在上去之前,我先去小卖部买了一盒牛奶喝了下去。
到ktv包厢的时候,一进去里面就烟雾缭绕,胡老三瘫坐在沙发上,衬衫的扣子都被解开了一半,露着胸膛,旁边两个女人正在用纸巾帮他擦脸。
几个女人穿着三角裤在中间和一个男人扭来扭去,震耳欲聋的音乐声,让人头晕。
我走到胡老三身边,坐下来:“三哥,你喝多了?”
他看到是我,一把搂住我,见我拽了过去,凑到我耳边说:“我他妈不行了,一会你陪他喝。”
“三哥,这人就是……”
不等我说完,他便道:“他叫孟鸿远,你一会叫他孟总就行。”
“明白。”
这时音乐忽然停了,一个声音从音响里传了出来:“胡总,你行不行啊?这才哪到哪?怎么还把帮手叫过来了?”
孟鸿远看上去大概二十七八岁,他的外貌带着一种天生的傲气和优越。
脸庞线条分明,眼神中透露出一种不羁和轻蔑。
一头黑色的短发整齐地梳理着,显得干净利落。
身材高挑,穿着一件剪裁合体的白西服,搭配着简洁的黑色裤子,怎么看怎么像是一个花花公子。
“孟少,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杨磊,是我最得力的助手……杨磊,和孟少打个招呼。”
我站起身,伸出手,脸上挂着笑容:“孟总好。”
“杨磊?哪个杨哪个磊?”
“木字杨,三石磊。”
“杨磊是吧?既然胡总找你过来当帮手,那你酒量应该不错了?”
我苦笑说:“也就还行……”
“还行?”
他放下麦克风,从桌上拿过一瓶黑方威士忌递给我:“后来的罚酒,把它干了!”
我看了胡老三一眼,见他半醉半醒的模样,心里发苦,只能拿过酒瓶:“既然孟总吩咐,那我恭敬不如从命了。”
拿起酒瓶,我就朝嘴里灌,这黑方有四十度,和高度白酒比起来还差了一些。
如今我的酒量,喝个两三瓶完全不在话下。
将一瓶酒喝完后,我故作有些撑不住,摇了摇头。
喝酒就是这样,不能逞能,越逞能最终越容易醉。
“好酒量!”孟鸿远笑着,又把桌上的一瓶圣鹿拿了过来递给我,“再把这瓶喝了!”
“孟少,我实在是不行了……”
“你可别和我说你不行!男人最不能说的就是不行,是爷们就喝了!”
见他执意,我为难地拿过来:“好!既然孟少发话,我就干了!”
把一瓶圣鹿灌下去,说实在的,我胃部已经有些翻腾起来了,脑子也有些短暂的迷糊。
“牛逼!”孟鸿远冲我竖了一个大拇指,“不亏是胡总的人!”
他一把搂住我,坐到沙发上,让人把烟递了过来,然后塞了一根到我嘴上:“以后你就是我兄弟了!”
“不敢,不敢……”
“有什么不敢的?做我兄弟很丢人吗?”
“不是……”
“行了,以后你就叫我远哥!听到没?”
我哭笑不得,只能硬着头皮点头:“行!远哥!”
“我就喜欢爽快的人!老胡这家伙酒也喝不了,女人也玩不动,也不知道他怎么出来混的,一点意思都没有。”
我掏出火机帮孟鸿远把烟点上,他抽了一口,在我面前比画了一下:“我这人只喜欢抽万宝路,而且还得是爆珠的。其他烟抽不习惯,你抽过爆珠万宝路没?”
“抽过几次,不太习惯。我平时都抽烤烟型的烟。”
“以后多抽抽你就习惯了,来来来,我帮你点上。”
“远哥,我自己来。”
我点燃他给我的万宝路,抽了一口,嗓子凉凉的,倒是让嘴里的酒气淡了不少。
“你在园区是负责什么的?”他问。
“我现在是主管,在搞新区。”
“主管?市场部主管?”
“嗯。”
“可以啊!看来老胡挺看重你的嘛?”
“都是三哥给机会。”
“你平时溜不溜冰?”
“不溜。”
“我草,你搞白的?”
“我不碰那些。”
孟鸿远有些诧异笑着说:“你还是个三好学生?有意思!那女人你总搞吧?”
我讪讪一笑,点了点头:“偶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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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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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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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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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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