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流血了算个屁呀。
秦天就记得很清楚的一件事,前世的时候,和小伙伴们一起去割草,结果不小心把手指割破了,两厘米多长的一道口子,还特别深,鲜血直流。
可他呢,直接从身上割下一块布条,把伤口一缠,继续干自己的事情。
那像后世,孩子还没怎么地呢,一家人大呼小叫的。
可能是时代不一样了吧。
......
进入八月份,天气也越发的炎热了。
秦天家自从买了拖拉机以后,那日子过得越发的红火了。
家里的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加,这一点从他们家伙食的改变上就能看的出。
之前他们家是一年难得吃上一两回的肉,现在呢,隔三差五的,每周都能吃上一顿肉。
猪肉,鸡肉,牛肉,羊肉什么的,换着样的来。
自然,秦天又成了小伙伴们羡慕的对象了。
对于肉,秦天是真不吝啬,凡是碰到他吃肉的小伙伴,或多或少的,他也会给他们几块尝尝。
也正是因为他的这种大方,让他在这群小伙伴中的威望越来越高了,身边的小伙伴也喜欢和他玩耍,因为和他玩耍可能有肉吃。
毕竟,没有那个小伙伴能抵御住肉的诱惑,也没有谁不想吃肉。
家里的拖拉机买了以后,几乎都没有闲着过。
就比如今年西瓜成熟的季节,秦天的老爸就直接开着四轮拖拉机把西瓜拉倒县城去卖了。
县城的价格自然是比镇上高的。
在镇上卖那是批发价,但是去县城那就是零售价,零售价最起码要比批发价高一到两倍的。
自然的,卖的钱也就多了。
县城那么多人,一车三四千斤的西瓜,用不了一天就卖完了。
早上去,晚上天不黑就回来了。
虽说耽误了时间,但是收入增加了两到三倍,在这么高的收入下,耽误的那点时间也就不算啥了。
......
秦天之前的做法还是有用的,他的老爸现在也开始想着法的去多赚钱了,不在把目光死定在自己家的田地上了。
天气很热,热的树上的蝉都有气无声的,有一声没一声的叫着。
这个时候,即便是再勤劳的农民也不会在大中午的去地里,除非是在地里浇地。
在炎热的夏天,一般都是早上四五点上地里,十点左右热了回来,下午五点左右去地里,这样刚好把最热的时间段给错开。
大中午吃过饭,大人们都在家里,或者河滩那边乘凉说话,而秦天他们这群熊孩子又带着各自家的狗子聚集在了一起。
他们要干嘛?
他们这群熊孩子要偷偷摸摸的进山,去山里掏鸟窝。
也不能算是进山吧,就是在山脚下的树丛之中找鸟窝。
九十年代,在农村这里还没有什么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
别说是鸟了,就是野猪啥的都不受保护。
秦家村附近的山中没有什么大型动物,无非就是有一些野鸡,野兔,獾什么的,偶尔的话会遇到一只野猪。
至于那些大型的食肉动物,都多少年没见过了。
但即便是这样,村里的大人们也不愿意孩子去山里玩,因为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危险。
熊孩子之所以叫熊孩子就是因为你大人越不让我干的事情,我越要去干。
这不,他们一群十几个孩子,带着二十多条狗子趁着大人在午休的时间,偷偷摸摸的进山了掏鸟窝了。
前世的时候,秦天他们也曾不止一次的进山掏鸟窝,也没出过什么事情,只是回家免不了挨打。
因此,重生回来,每次有什么活动,秦天也是一次不拉的都参加,不为别的,就为再体验一把童年的快乐。
进山的入口处有很多地势比较缓的山坡荒地,这里长满了低矮的树木,在这些树上有很多的鸟窝。
有麻雀的,斑鸠,喜鹊,野鸽子等等。
秦天他们的目的地就是这里。
这边荒坡面积很大,面积加起来估计能有近千亩,也是属于他们秦家村的。
只是现在到处都是杂草和树丛,荒凉的很。
后世这里得到开发应该是2005年以后了。
这里被人承包,种上了果树,养殖了鸡鸭等。
那个时候,秦天他们家的果园已经砍伐掉了,这里成为了新的果园,不过,不是属于他们村子的,而是给私人承包了。
来到荒坡这里,看着面积巨大的山坡,秦天心中就有了想法,不过这个想法现在还不到实施的时候。
这要等到以后有钱了再说。
现在时间还充裕,可以再等等。
“快,那里有个斑鸠窝,里边有三个快出窝的斑鸠,秦刚,在你旁边的那颗桐树上。”
刚一来到这里,秦彦眼尖,就看到了一颗高三米多,成人大腿粗细的桐树上有一个斑鸠窝,里边有三个半大的,即将出窝的斑鸠。
斑鸠喜欢在桐树上做窝,而这里桐树也不少,所以,这里的斑鸠比较多的。
每到冬天的时候,秦天记着前世村里的大人们喜欢晚上来这里捉斑鸠,然后拿回去给家里人改善生活。
斑鸠的肉可是非常的香的,后世斑鸠也成为了保护动物,再加上农药的滥用,即便是农村,其数量也不多了,想要吃斑鸠肉,想都不要想。
但现在嘛,你只要有本事,想怎么吃怎么吃,没人会管你。
想到斑鸠肉,秦天口中不自然的就流出了口水。
......
到达这里以后,他们这群熊孩子便散开了,然后各自寻找自己喜欢的小鸟。
秦天倒是没有特意的去寻找,而是带着小黑和阿黄朝着山坡上走去。
他想要观察一下这里的地势,地形,好为后续自己的计划做准备。
汪汪,汪汪。
就在他朝着山坡上走去的时候,开路的阿黄对着一处茂密的草丛便急促的叫了起来。
嘶嘶,嘶嘶......
同时,秦天也听到了一阵嘶嘶的响声,走上前去一看,原来是一条两米多长,鸽子蛋粗细的红毛线长虫,也就是蛇。
之所以叫红毛线,是因为这类蛇,通体红色,就像红色的毛线一样,所以叫它红毛线。
这种蛇是无毒的,在九十年代的农村很常见。
尤其是天气炎热的中午,村里的大街上会看到很多红毛线爬过。
前世的他,就曾经不止一次的光脚踩住过这种蛇。
......
看到是红毛线,秦天也没有在意,上去一把就抓住了它,然后胳膊一甩,就把它给扔到了十几米开外的沟里。ωωω.χΙυΜЬ.Cǒm
长虫在荒坡这里很多,但因为都没有毒,所以村里的孩子也不害怕,碰见了要么躲开,要么就抓住给扔到一边。
继续往前走,又走了上百米,秦天算是到达坡顶了。
坡顶距离底部大概能有个二十米的落差,站在这里一看就可以看到秦家村的全貌,视野还是比较开阔的。
坡顶的树丛就比较少了,而且,地势更加的平坦一些,在这上面盖几间房子,围个小院,住在这里应该是挺不错的。
......
“快跑,有野猪。”
就在秦天四处打量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了秦刚惊慌失措的大喊声。
从他的声音之中,秦天听到了恐惧。
野猪?
这个时候怎么会有野猪出来。
虽然心中疑惑不解,但是秦天还是快速的朝着秦刚所在的位置跑去。
“不要乱跑,快上树。”
秦天带着阿黄和小黑一边跑,口中一边大喊道。
同时,他的心中也充满了焦急和担忧。
他们都是一群五六岁的孩子而已,真要是遇到野猪了,那后果就太可怕了。
有狗又怎么样,他们带的不是猎狗,即便是训练有素的猎狗碰到野猪的时候也不敢正面硬碰的。
汪汪,汪汪......
狗子急促的叫声一声接一声的响起,随着距离的接近,秦天也终于看清楚什么情况了。
一直浑身黝黑,体重大约在两百斤左右的野猪,正双眼冒着凶光的和一群狗子对峙着。至于他的那群小伙伴,则都爬到了树上。
正抱着树,满脸惊恐的看着地下的野猪。
这里的树虽说不大,也不高,但最起码也能保护他们一下不是。
看到小伙伴没事儿,秦天悬着的心就放了下来。
要是真有人被野猪拱了,那事情可就大条了。
“秦天,你干啥,快上树呀。”
树上的秦彦看到秦天以后,赶忙大喊道。
秦天并没有爬到树上,因为他已经敏锐的察觉到了,眼前的这只野猪受伤了,它的一条后退被什么动物给咬了一口,因为天气炎热,已经感染了。
难怪这只野猪没有第一时间发起攻击,原来是受伤了。
受伤了就好办了。
“小黑,阿黄,去!”
秦天看着受伤的野猪,心中有了计划,嘴里对自家的两条狗下达了攻击的命令。
得到秦天的命令以后,小黑和阿黄没有丝毫的胆怯,立刻就冲了过去。
对于它俩的安危,秦天并不担心。
别看小黑和阿黄的体型没有比别的狗大多少,但是它俩的聪明程度和战斗力,远不是别的狗能比的。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他空间中的空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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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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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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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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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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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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