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潜现在所想要设立的政治制度和想要改变的大汉经学,都是这样,也并非是斐潜一个人就可以做到,而是要经过很多人,甚至是几代人孜孜不倦持续不断的研究探索,最后才能逐渐完善,最终绽放出绚丽的光华来。
所幸的是,在当下的大汉不管是政治还是学问,都依旧还是在存疑,研究,进步的时候,任何方式,任何学说,依旧可以发展,就连儒教来说,也都还是初生不久,并没有像是后世的封建王朝一般长成庞大的食人花。
儒家的在历史上的兴起,和科举脱不开关系。
然而想要打破世家门阀的束缚,科举便是被历史证明,确实有效的方法。
这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
然后斐潜便是要在这个死循环里面再添加齿轮和传动带,让原本的死循环可以多少正常一些,亦或是走向一个略有些不同的方向。
这个修改,斐潜并不是现在才开始做,早在平阳的时候,斐潜就已经动了些手脚,只不过那个时候大多数人都没有什么在意。
最开始掺进去儒家里面的,便是唤做蒙学的沙子。
历史上最早的蒙学读物叫做《史籀篇》,相传乃是周宣王之太史所作,只不过么,这东西全篇乃是大篆所书,所以懂的自然就懂。
后来秦始皇么,统一天下之后,也是对于贵族大户把持地方,手下都是一群大老粗很是愤怒和烦恼,深感官吏不足,天下读书识字之人太少,命丞相李斯作《仓颉篇》,命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命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略加修改,形成小篆字书。
结果秦始皇还米有看到这样举措产生出来的效果,便是呜呼一声没了,然后等刘邦得了天下之后,便令人取了这三篇,进行句读断句,每六十字切为一章,并为《仓颉篇》,凡3300字,以隶书写就。
嗯……
怎么这种操作,便是有一种蜜汁的熟悉感?
然后各士族世家又以《仓颉篇》自行编排,有各家的启蒙读物……
所以斐潜以蔡氏的名头推出来所谓的蔡氏启蒙的千字文,也就成功的混了进去,成为当下斐潜治下传播最为广泛的读物。m.xiumb.com
就算是普通的兵卒,也可以接触到这本蒙学,甚至说想要从士兵变成军官,第一道的门槛,就是通读蔡氏启蒙,然后可以熟练听说读写。
最为关键的,是斐潜将一些基础的格物理论以及为人处世的道理放在了这一本看起来简单,但是实际并不简单的蔡氏启蒙里,当然,只懂得死记硬背的也不在少数,但是总归会有一些人将会对于其中的风雨雷电宇宙洪荒有了兴趣……
很多人都对于斐潜军队的兵卒精锐和强悍很是不解,但是实际上精锐的原因不仅仅是在武力上,还有在思想上。
而现在么,这些读过一些书,认得一些字的兵卒,在面对士族大户的时候,自然就不是那么好蒙骗了。举一个最为简单的例子,若是斐潜的兵卒都不认字不识数,那么当有些官吏带着兵卒抄莲勺大户的家的时候,岂不是说是多少就是多少?反正写什么兵卒都看不懂,也数不清。
而斐潜在蓝田左近的一番运作之下,兵卒参与到了整个荆州流民的建设之中,也让关中所有的士族大户不由得产生了一种恐惧感,这一种恐惧感便是后世许多公司里面经常会拿出来教训员工的……
没有人是不可替代的。
事实也是如此。
就算是斐潜自己,即便是当下地位稳固,但是未来呢?未来二十年,三十年之后,年老体衰,精力不济的时候,即便是强留在权柄高位上,也会承受不断的他人觊觎,偷袭背刺。
因此,培训下一代,便是斐潜当下也需要操心的事情。只不过因为蔡琰身孕渐渐沉重,所以斐蓁又是有些放飞自我,幸好是之前积累修整的习惯是在的,加上也有黄月英多少盯着一些,才算是没有重新变回去。
熊孩子在斐潜刚回来那两天,见全家都高兴,便是耍小聪明趁机偷懒,然后被斐潜抓住了现行,教训了一次之后便是老实了下来,重新开始读书做作业……
『过于优越的生活,便是难免产生惰性……』斐潜对黄月英说道,『等开了春,就带他到军中多少锻炼一下……』
『啊?』黄月英愣了一下,然后沉默了许久,最后轻轻叹了口气,『也好……就是有些舍不得……战场上刀枪无眼,要是,要是……』
『嗯,舍不得也要做,要不然……』斐潜握住了黄月英的手,『只有吃过苦,才会懂得什么是甜的……放心,不会带他马上去战场的……』
『那是去哪里?』黄月英问道。
『去阴山你觉得如何?』斐潜笑着说道,『路程不算是太远,若是你想去,也可以陪着去,只不过在军中便是要遵从军令,多少是有些苦的……』
黄月英反过来也握住了斐潜的手,『嗯,我也想去……只要跟着郎君,便是什么都不会苦……』
斐潜轻轻拍了拍黄月英的手,『阴山也算是我们第一个打下来的地方,让这小子去看看……另外也可以看一看那些南匈奴人……』
『南匈奴?那些人有什么好看的?』黄月英问道。
斐潜笑了两声,说道:『看看是怎样被我们教化的……分化了一部分,汉化了一部分,被我们将大部落拆成了小部落,将小部落固定成为了村落……然后渐渐的就没了……就像是乡下大户并吞外族人,立下祠堂,不管是谁,姓甚名谁,反正只要是长时间跟着一起祭拜一个祖宗,拜同一个神祗,穿一样的衣衫,吃一样的饭食,说一样的话,几年过后,谁还能记得自己什么人?』
『我原来以为还要一些时间,只不过现在看来,这个速度比我想的,还要更快一些……』斐潜说道,『有了南匈奴的例子,其他人或许就还会更快……』
大汉是包容的,所以愿意归附大汉的,就必须做好教化这个事情。
功在千秋,想必那些自诩为儒家传人的士族子弟也非常愿意做这个。
因此从某个角度来说,纯粹的民族主义是会害人的,正确的做法大体上应该一手提着锤子,一手拿着书……
嗯?
若是这个形象的话,岂不是有些像是某个游戏里面的某个人物?
就在斐潜考虑着将来的安排计划的时候,曹真正在拜访长安城中的百医馆。
虽说斐潜给出了一些记载,表示香料可以治病,但是曹真依旧觉得要自己亲自看一看,见上一见,尤其是长安百医馆也是曹真之前来关中的目的之一,现在有了香料作为引子,便是越发的有理由了。
毕竟在荆州发生的那一场瘟疫之中,长安百医馆的亮眼表现,便是让再不懂得医学重要性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如今斐潜治下的百医馆走在了大汉的前列……
之前大汉医学发展收到了制约的问题,是因为大多数普通百姓,是看不起病的。
因此除了像是张仲景,亦或是华佗这样仁心仁德的医师,普通医生主要的服务对象,不是普通的百姓,而是那些士族大户,那些有钱人。
有钱人的常见病,会和普通百姓的常见病一样么?
很显然,不可能。
曹真也不在乎普通百姓的病能不能治,他只是关心能不能将百医馆之中的医师拐几个走,尤其是懂得治疗瘟疫的最好……
毕竟瘟疫这种病症,可不管是有钱人还是没钱人,一样传染。
大汉死于瘟疫之症的人还少了?很多时候只是被动的应对,徒劳的治疗,然后眼睁睁的看着一个村子一个城镇的毁灭。只有斐潜当下的百医馆,成功的就在曹真等人的面前,生生的将瘟疫控制住,而且大部分都给治好了!
这对于曹真等人来说,无疑是直面了一个奇迹!
可是当曹真试图以名和利诱惑百医馆之内的医师的时候,却吃了一个憋……
名望和利益,无疑对于普通的士族子弟很具备吸引力,特别是对于政客来说,这两个东西简直就是亲生父母再生爹娘一样,可问题是医师么……
医师是治病救人的,如果一个医师开始追求名望和利益,那么这个医师还能算是医师么?一个不能算是医师的医师,为了名望和利益,考虑的恐怕就不是什么治病救人了,即便是干一些先喂病人几口毒药,甚至故意在病人身上割一刀的事情,然后在去治好,亦或是吊着命,就是不彻底治好,都是可能的,也不是什么稀奇的。
毕竟这些一味的追求名望和利益的医师,已经不能算是医生,而是一个政客。而一个政客去做一些无底线的事情,不是很正常么?
曹真在张仲景那边吃了一个瘪,然后又想要找华佗,结果听张云说华佗又是到乡野之中去诊治了,恐怕要三五个月才能回来……
曹真当时就愣住了。
张仲景在历史上的记载若是真的,那么就是以一郡太守的身份坐堂去给百姓治病,差不多就相当于一省大员结果去坐馆看病了,对于政客官员这个职位来说,张仲景无疑是不合格的,但是对于医师职业来说,张仲景无疑是个医者仁心的典范。
因此张仲景拒绝曹真的邀约,即便是曹真一再从隐晦到直接的表示说可以在许县之中建立同样的百医馆,然后张仲景便是其馆正,官秩等同于千石,然后配备各种家产仆从等等,张仲景便是充耳不闻,根本不感兴趣,甚至觉得曹真呱噪,影响了他原本给百姓看病的日常安排……
也不知道是不是张仲景的态度影响到了其他的人,然后淳于氏在曹真找上门的时候便是很干脆的说要外诊,然后甩了袖子就走了,留下曹真在冬日寒风之中自己凌乱。
其余的医师么,也有的心馋曹真开出的条件,但是那些人大都是一些不怎么上的了台面的,曹真谁便问了问其能力,便是失去了兴趣。
不能治疗瘟疫,又不精通什么金创或是内经,只是粗通,略懂,大概,或许等等,那么要来做什么?养着庸医给自己添乱么?
『曹将军……』张云跟在曹真身后,不冷不淡的说道,『不知曹将军还要见何人?还有何事?』
『这个……』听着表面上是询问,实际上是送客的话语,曹真也很无奈。
就在曹真不知道应该走还是继续留下来的时候,忽然百医馆门外传来了一阵喧闹,一辆牛车在几名侍从下人的牵引之下急急而来,然后车辆还未挺稳,便是有下人奔进了百医馆门口,抬首刚好看见张云陪着曹真站在一侧,便是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求医师妙手,救救我家老爷罢!』
张云一愣,『汝是何人府上之人?病人在何处?』
侍从连声说道,『小的是梁府的,老爷腹痛难忍,正在院外!』
张云向曹真拱了拱手,匆匆说了一声少陪,便是跟着侍从往外走。
曹真站在原地想了想,便是也跟着走了出来,到了门口便是看见一名老者半躺在牛车上,像是想要勉强保持着士族的风仪,可是腹部剧烈的疼痛,便是使得他不得不佝偻蜷缩着,身躯颤抖,『老,老夫……疼痛难耐,让……让……见笑,见笑了……』
『都什么时候了,还讲究什么见笑不见笑?』张云一边伸手诊脉,一边皱着眉头,然后又伸手轻轻按了按老者的腹部,便是引起老者有一阵的颤抖,『可是此处剧痛?』
『啊……啊,正,正是……』老者冷汗不停的往外冒,艰难的说道。
张云皱着眉,『疼多久了?』
老者一旁的中年人说道:『昨日夜间就开始疼了……』
『那么为什么不早些送来?』张云依旧是皱着眉,『若是早些来,说不得服上一两剂汤药,施以金针,便可得解……而现在……』
牛车边上的中年人便是噗通一声跪了下去,也不管地面雨雪泥泞,连连叩首,『请救救我父亲!求求医师务必救救我父亲!』
张云叹了口气说道:『可惜华医师外出游医去了,否则这肠痈之症,开肠破腹之术,他便是正好长于此……』
『开肚破腹?!』不仅是梁氏父子,就连站在一旁竖着耳朵听的曹真都吃了一惊,『这开肚破腹之后,岂不是命丧黄泉?这……』
张云懒得解释,转头看见了门房,便是招了招手。
百医馆的门房上前,也不多说什么废话,直接拉开了衣裳,露出腹部之处一个巨大且丑陋的伤口……
因为百医馆之内常常有些新的医术运用,有时候光凭嘴上说,便是不如实际例子给人看更好,于是乎百医馆之内也找了一些因为这个或是那个病症,然后治愈的百姓来作为粗杂工,一方面也是给这些人些活头,另外也算是活招牌。
『开肚破腹也非尽死,大概五五之数罢了……』张云点了点百医馆门房身上的伤口说道,『此人亦是肠痈,由华医师亲自行术……』
曹真看着那个巨大且丑陋的伤口,不由得吞了吞唾沫。虽然说曹真也是上过战场的将领,也亲眼见到了无数尸骸,但是眼前的伤口却似乎比那些场景还要更可怕……
这个也很正常,就像是后世医院之中,也有浑身肌肉的彪形大汉在一根防疫注射小针头前害怕哆嗦得跟孩子一样……
或是还有一线生机的手术治疗,亦或是越来越严重疼死下去,汉代的民众也不可能有什么更多更好的选择,亦或是还想着逮个机会闹些钱财,最终梁氏父子还是决定让张云主刀开肚破腹,去除肠痈。
麻沸散自然是现成的,华佗人在外地游医,配料倒是留了不少在百医馆之内,在张云破开了老者的肚皮之后,然后将发炎的阑尾切了下来之后,放在了盘子之内,拿到了手术间之外让其余众医师传看的时候,曹真也忍不住混在其中,看见那个手指头粗细的『肠痈』,也不由得啧啧称奇。
在战场上看到肠子乱飞并不稀奇,可看到当人被切了一截肠子,然后依旧能活下来,在大汉才是稀奇事……
张云身上穿着一身洁净的麻布衣袍,带着浓烈的酒精味和血腥味,最后从手术间里面走出来。然后梁氏之子就想要进去,却被拦了下来。
『暂且不得进,待汝父谷道内气充盈之后,方可接于外气……』张云在周边医师或是羡慕,或是称赞之中,淡淡的吩咐梁氏之子道,『归家之后,当忌食生冷,亦不得进油腻之物,以少量清粥肉糜为宜,过了十二时辰之后,再进一些汤药……且随某来,开方与汝,先行抓药去罢……』
张云原先出身就是金创科,在华佗来了之后自然也是收获最多,学得最快。
在外围看热闹的曹真,忽然之间有些明白这些人为什么不愿意去许县,并不是曹真给的条件不优厚,而是在许县这些人跟班没有办法像是在长安百医馆一样得到更多的技术,学习到更新的医术,而对于醉心医术的这些人来说,这一点,比什么都更重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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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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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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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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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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