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向来就是收获的季节,然后就有一大堆的士族子弟,开始举行歌赋文会,饮酒寻欢,似乎不这样,就不能抒发出他们的喜悦一般。
“不知不觉的,这仲秋快到了……”斐潜笑着说道,“士元要不要和我一起过节算了?”
庞统翻了翻白眼,没理会斐潜。
仲秋,在汉代也称之为祭节,很多人都会在这一天举行庆祝活动,这种从远古时期留存下来的节日,顾名思义自然是按例要祀祖的,用新收的米麦等进行祭供,向祖先报告秋成,是追怀先人的一种文化传统节日,在敬祖尽孝的同时,也是为了收拢一个家族的向心力。春季有祭祖,秋日有祭祀。
这个节日由来已久,在礼记当中就有“仲秋之月,乃命宰祝,循行牺牲,视全具,案刍豢,瞻肥瘠,察物色,必比类,量小大,视长短,皆中度,五者备当,上帝其飨”的记载,而所谓中元节亦或是盂兰盆节都是后来舶来品。盂兰盆节是魏晋年间佛教兴起的时候,借助原本的传统节日,嫁接出来的。
中元节的名称,则是道教差不多也在这个时间内提出来的,而且还要比竞争对手多两个。因为道教原本就有官、地官、水官的说法。道教把七月十五日定为地官的生日,被称作中元。相应的天官和水官的生日,也被称作上元和下元。地官主管赦罪,所以在这一天,道观中会举办大型的斋醮活动,赦免亡灵的罪过,信众也自然会参与进来,为自家逝去的亲人祈福,希望他们在阴间过得更好一点。
华夏人呢,有个天然的属性,就是实用至上,就像是鲁迅所说的拿来主义,管他究竟是谁的拿来就是了,你的是我的,我的自然还是我的。
所以山寨什么的,真的是源远流长啊!
因此在七月十五这一天上,佛家、道家和我们的传统祭祖习俗逐渐地融合在一起,在到了宋朝的后期,大家基本上接受了“中元节”这个来自道教的节日名称,同时呢又保留了佛教盂兰盆节的节俗,再同时最古老的家族祭祀自然也不能丢下……
在汉代当下,这一天最为重要的自然就是祭祀了,虽然庞统身在三辅,庞氏就他一个,但是依旧要走个流程,因此庞统怎么可能和斐潜一起过?
“我是说……”斐潜看庞统的表情,也知道自己是说差了,便补充道,“祭祀完之后,再来我这里……前几天白石羌派人刚送了些小怀香来,很是不错,加在烤肉之上别有风味……”
“这个可以有。”庞统立刻点头道,他现在正在长身体的时候,饭量很大,听见好吃的酒开始流口水,“还有什么?要不要我带些酒水?”
“不用,到时候元直和子敬也会来,我们就当作自家兄弟聚一聚就是……”斐潜说道,“过完仲秋,元直就要南下去汉中了,我们再聚首恐怕又要过好些年了……”庞统在长安,算是客居吧,不像是那些家族家中有酒坊酒窖,可以藏着一些好酒,说是带些酒水,恐怕也就是市面上的一些普通货色,还不如斐潜平阳自家酿造的那些来的更好。
庞统点点头,也是有些感慨:“这倒是,要好好喝几杯……要是子鉴也在就好了,我们五个就聚齐了……”
这年头,交通不便,一旦分开,确实很难再相聚。
刘诞上报了进攻蜀中的计划,虽然说书面上写得条理清晰,设想得似乎也算是周全,但是斐潜总是觉得有些放心不下,便准备掉徐庶带些人手去汉中坐镇,这样一来就算是有什么突发的情况,总是可以处理一下。
毕竟李儒现在主要关注点需要放在陇右一块,汉中这个方面自然有些鞭长莫及。
“子鉴啊,这个小子,你不是不知道,现在是寸步不肯离开工房……”斐潜摇头笑笑,“让他跑一趟三辅,多半不愿意……”太史明几乎就是理科的钢铁宅男类型的典型代表,要不是斐潜给他派了几个侍女照顾他的起居,一钻研起来,恐怕衣服都可以结板当铠甲穿了。
庞统哈哈一笑,点了点头,“也是,叫他来还惹他不痛快,算了,算了……”
“嗯,不过,既然是祭祀之节,总是要上些牺牲之物,”斐潜从桌案上的行文当中找出了几个,随手递给了庞统,“这些人,真是胆子肥了……钱有那么重要吗?权有那么重要吗?清贫廉正之道,就真的就那么不愿意走吗?”
庞统接过行文,看了看,嗤笑了一声,似乎有些习以为常的说道:“不是不愿意走,而是习惯了,改不了……”
斐潜笑了笑:“这些家伙,也很聪明啊……其实说起来,要在其中上下手脚,不聪明的人也根本做不到……做假账,虚损耗,多申报领空饷,以陈粮勾兑新粮,林林总总,花样翻新啊……”
关中三辅,比起并北平阳一带来说,自然是大了好几倍,所以斐潜原本在平阳的巡检收粮队列就不够用了,大多数还是需要这些地头蛇士族豪右,不过这些地头蛇在对抗斐潜新田政失败之后,为了保存家族更多的利益,这些关中士族豪右就开始想方设法的挥舞锄头挖墙脚了。
“若是家中真缺这些财物救命,倒也罢了,”斐潜继续说道,“求活而已,就论不上对错了,但是这些家伙有吃有喝,生活无忧,偏偏要占这一点点的便宜……这些人读书都读到哪里去了?”
庞统嘿嘿笑了笑,将行文扔在了桌案上,说道:“其实也未必……”
斐潜转头看了过去,说道:“什么意思?”
“因为他们不仅仅他们自己啊……”庞统笑了笑,目光很是复杂,“当了官,也可以不跟家人来往,也可以不收受贿赂,也可以不卖任何人面子,做一个清正好官,这些都没有问题,但是当官了必然要做事,而当要做一件事的时候,在自己一个人完成不了的时候,怎么办?要借他人之力,可是能借来的力是要付出代价的……”
“所以这怪我喽?”斐潜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有些好笑。
庞统大笑,甚至拍着桌案,居然点头道:“当然是因为你啊!不怪你怪谁啊!”
“你个庞士元,好,你说……”斐潜一时之间没能转过弯来,“怎么说就怪我了?”
“亭长从曹也都是人,乡野之间鸡毛蒜皮的事情多了……就拿这个秋赋来说,上头有定额,要多少多少,要几日完成,对吧……”庞统挑衅扬了扬眉毛,看了看斐潜。
斐潜点点头,表示你继续表演就是。
“在平阳那边,村寨什么的并不多,田亩什么的也都相对集中一些,收取赋税田租什么的,集中多跑几趟也齐全了……”庞统说道,“但是关中大多了,不仅是大,村寨之间距离也更远,东一个西一个,而秋获这个事情,又不是可以不顾天时,随意安排的,春天种下去的时间相差不多,秋天收成的时间自然也是相差无几……那么都在一个时间内收成,县城里面的这些人就算是砍成十段八段也不够分的,那么怎么办?”ωωω.χΙυΜЬ.Cǒm
庞统翻着死鱼眼继续向斐潜表示嘲讽,“怎么办?跟你写行文,表示有困难,收不了,还是让你宽限时日,等他们慢慢一个一个村寨收过去?”
“嗯……”斐潜有些明白庞统的意思了。
“所以啊,要让人帮忙……”庞统指了指桌案上的行文,说道,“要让人帮忙,又不给好处,谁帮?换成你,你帮么?今年帮,明年帮,年年免费帮?”
斐潜皱了皱眉头,说道:“可是这样,依旧是不对的……”
“是不对,但是各地收缴是对的,公文数目是对的,汇总给你的粮草是对的,”庞统慢悠悠的说道,“唯一不对的,便是普通的民夫,但是这些民夫也没有办法,第一他们也不知道分派到他们头上的是不是对的,二来就算是他们知道这数目不对,他们也没地方问,没时间问,没本钱去问,所以,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不对,也是对的……”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这些贪腐,就算是行政成本了?”斐潜皱着眉,说道。
“行政成本?什么意思?哦,明白了,差不多吧……”庞统晃了晃脑袋,说道,“有时候就觉得你太爱较真了,当年娶妻的时候就是这样……”
斐潜沉默半响,说道:“可是……这样还是不对……”
庞统倒是来了兴趣,翻了翻眼皮,盯着斐潜说道:“那你说,你觉得怎样才对?把这些人全数都抓起来,都砍了?”
斐潜哑然失笑,这明显不可能的,都砍了,谁干活,指望着扒拉手指头都分不清楚自己是十个手指还是八个手指的汉代普通百姓么?
“你说的这些,倒是我方才没考虑周全的……”斐潜缓缓的说道,“看到这些贪腐,有些气糊涂了……”
当年在平阳的时候,斐潜也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只不过那个时候斐潜干脆直接抛开了这些人,用老兵和一些童子再加上集中的辎重车,直接给完成了绝大部分的征收工作,再加上平阳初期又都是屯田居多,基本上都是属于斐潜自己直辖的范围,因此也没有详细研究过这个问题。
而在关中,这个问题就被放大了,而且放得很大,因此才引起了斐潜的注意。
“这样吧,”斐潜敲了敲桌案,指了指行文,说道,“找一个贪腐最多的,查,砍了。一来可以平民愤,二来么也可以竖立我等清廉之名,三来也好警示他人,不能过红线。”
庞统大笑,抚掌道:“正是如此!此乃正解也!”
斐潜叹了口气,却摇了摇头,说道:“这倒是一种方案,不过只是能够治标不治本而已。我都能猜得出来,这些人会在红线附近疯狂试探,企图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
“哦?”庞统睁大了眼睛,说道,“难道说你还有更好的办法?”
斐潜笑了笑,说道:“有,读书。”
“什么?”庞统
“读书。”斐潜轻轻敲了敲桌案,说道,“我会让农事先生告诉他们,知识改变命运。”
庞统吞了一口唾沫,说道:“你这是玩真的?”
“有个词,叫做阶级固化……好吧,解释一下,简单来说就是农民的儿子孙子永远都是农民,当官的儿子孙子永远都是当官的……”斐潜说道,“如果这样的情况出现,并且不可改变,这个王朝会发生什么?”
庞统迟疑着,说道:“叛乱?”
斐潜点点头说道:“是的,肯定最终导向叛乱。因为人是有欲望的,永远只想要多一些,更多一些,然后等到压制不住的时候,轰的一声……陈胜吴广就是如此,当然,如果没有陈胜吴广,还有吴胜陈广……或许举得例子不是很恰当,但是反正都是差不多……”
华夏人都是很聪明的,而越是聪明的人越是有野心,当这些有野心的人发现自己升不上去的时候,肯定会渐渐的聚集在一起瞎琢磨,历史上这样的事情不要太多。
“什么叫差不多,那个差多了!”庞统不满的说道,皱着眉头,“不过我也明白你的意思,只不过你这样做,可就不是一家两家的事情了……”
“哈哈,怕了么?”斐潜哈哈大笑,“先用治标的,再用治本的,慢慢来呗……”
庞统翻了翻眼皮,不满的说道:“光讲大话。”
“倒也不是,”斐潜说道,“主要还是人手问题,想想,光关中三辅这样的地方,就是这个样子,若是再放大一些,岂不是更乱?”
庞统恍然,说道:“你要将平阳那一套搬过来?”
斐潜点头,露出了些狡猾的笑容道:“教化万民么,正是国之大事,有谁反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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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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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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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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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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