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斐潜>第1161章 无产者的力量
  春季的雨说不下就不下,说下就下,一点准数都没有的,尤其是在山间,简直了,翻过一道山梁,山脊的这一边下雨,另外一边不下雨,若是站在山脊上,真的可以体会一半的脸干的,一半的脸湿的奇特感受,这着实让斐潜十分郁闷。

  为何选择傥骆道,原因很简单。因为傥骆道是唯一一条可以不怎么考虑天气的道路,虽然难走,需要翻山越岭,盘旋而行,但是大多数还是以山道为主。

  子午道原本就难走,加上那些被损毁的栈道,一下雨那简直就是要人命!

  褒斜道虽然较为平缓一些,但是褒水的栈道还没有修复,并且春季水位较高,所以也并不适宜。

  所以虽然傥骆道难走,却不得不选这一条道路。

  山间原本就有些潮湿,加上下雨,简直就像是连上下左右的空气都粘嗒嗒,十分难受,攀爬山路,泥土湿滑,然后一身臭汗和潮湿的空气混杂在一起,简直是无以伦比的享受。

  斐潜找了一块算是比较平整点的地方,然后一屁股坐在了石头上,喘着粗气。

  李冠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了过来,到了斐潜面前,也是喘着气,拱手说道:“将军,眼见就到沉岭了,属下便先行一步了,不知将军可有其他吩咐?”

  斐潜上下打了一下李冠,眼珠子转了转,说道:“子衿,可有多带衣袍?”

  李冠尴尬的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身的泥泞,然后说道:“禀将军……这个……没有……”

  “来人!取某的衣袍来,给子衿带上!对了,将布幔也取来!”斐潜吩咐完,便微笑对着李冠说道,“子衿你我身高相差不多,不妨委屈将就一下……”

  “这……属下如何敢穿将军的衣袍!万万不可,不可……”李冠连连摆手推辞。

  斐潜说道:“无妨。世间俗人多数皆以衣袍观人……子衿若是这般形象,恐不为人所重……况且某这些衣袍也都寻常之物,并无标识……”

  什么是士族子弟的作风?

  便就算是在逃难途中,也要有三分的架子。

  没看重耳一路逃,一路不仅可以收获车马,还能顺路娶老婆小妾,重要的是还不止一个……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天下绿……嗯,那啥,天下士族是一家?

  前些天,听李儒在强调汉中和蜀中有许多“东州士”的时候,斐潜就大概明白了李儒的计划了。

  计划其实很简单。

  假扮逃亡士族,掩袭傥骆道军寨,打通进入汉中道路……

  当然,装成流民或是溃兵也是经常用来骗城的手段,但是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汉中和关中并不属于一个系统,相互之间也处于半隔绝的状态,所以关中和汉中两个方面的兵卒就更没有什么交情了,要是装成溃兵,撞上了个心情好,或是心情不好,早上吃的太饱或是早上没吃好,足球场,嗯,山间军寨的草太多了或是太少了,然后就拿这些溃兵开刀,以正军法……

  流民也是相似。

  原本流民就基本上算是汉代最为底层的人了,比农夫佃户都不如,在汉律当中有明文规定,任何人捕获了流民,都可以直接抓到官府去换小钱钱……

  所以那些肉身穿越众,大庭广众之下招摇过市,一身装扮就跟番邦胡人奸细一样,竟然没有被捕?

  所以想要走傥骆道,便只有逃难的士族身份作为掩护,最为合适。

  士族有家底,所以多带些人手很正常,多带些物品也很正常,甚至有武力较高的护卫跟在左右,佩带了兵刃同样也很正常……

  对于一般的汉代律法,那都是针对下层人来说的,真正管辖到士族的很少,能管到大士族的,就更少了。

  反正汉中已经接纳了那么多南下逃亡的“东州士”,自然也就不差多出一个李冠来吧?

  李冠也非常愿意,甚至是有些激动的接受了这个任务。

  成了便是大功!

  若是不成,反正如今自身当下除了一条烂命,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还不如奋力一搏,便可以单车换摩托,错了,是黄绶换黑绶,黑授换青绶!

  李冠摸了摸怀里的黑绶和钮印,然后郑重的向斐潜一拜,便毅然而去。

  龚浚跟在其后,也向斐潜一拱手,然后带着人手跟在了李冠身后,装扮成其护卫,向沉岭军寨而行。

  “啧……”斐潜看着李冠带着人手向着沉岭军寨攀爬而去的背影,啜了个牙花。

  李冠那种拼了命也要办好的气势,就连斐潜都有些感动。

  大概感动了十秒钟吧。

  差不多。

  他娘的,无产的士族就是比较可怕……

  就和当初河东卫氏服软后派来的卫留一般,摊开手脚,表示斐潜可以随意,蒸炒烹炸都可以。

  但这些人是真的对斐潜忠心耿耿么?

  呵呵。

  “还有水没?”斐潜用手在脸上抹了一下,将不知道是汗水还是雨水大概擦了擦,转头问黄旭道。

  “有的,君侯。”黄旭解下背负着的水囊,递给了斐潜。

  其实水囊存储的水,一点都不好喝,天然的就会带着一股硝皮子的味道,而且水在皮囊里面存放久了,也会变质,滋生些细菌,味道就更加怪异了,喝到嘴里似乎还有一种黏稠感……

  但是没办法,在没有成熟的锻压技术之前,根本不可能有金属的军用水壶。

  竹筒虽然不错,但是外壳硬容量小,问题也不比水囊好多少。

  斐潜咕嘟嘟灌了一口,然后含在口中,鼓着腮帮子,左右倒腾着,以此来洗漱牙齿上粘粘着的那些细碎的粉块,咕噜咕噜半天,舍不得吐,便吞下了肚。

  爬着山道,携带食物和水都是有限的,不能轻易浪费。

  压缩的面饼就是这一点不好,太容易粘牙,若是不及时清理,便会滋生细菌造成龋齿,而在汉代,龋齿一般是不可逆的,也没有什么修补技术,因此及时清理口腔就很重要。

  水不好喝,将就着喝,因为暂时没有其他的办法,没有牙膏漱口水,便将就用普通青盐和水,也是因为暂时没有其他的办法,所以,像卫留和李冠这样的人,明明知道其心思也不再自家这里,但是也同样将就着用吧……

  斐潜将水囊还给了黄旭,心中下定了决心。

  一定。

  这次取了汉中之后,一定要抽些时间把牙刷给搞出来!

  上次斐潜提及了一下,热心的黄月英执行力特别强,随后便用猪毛编了一个,结果不好用不说,主要是还掉毛,刷没刷几下,搞得一嘴猪毛……

  “公明!传令,原地修整!注意清扫落脚之处的虫蛇!”斐潜命令道,“待入夜之后,便破了此寨!”

  ………………………………

  在傥骆道沉岭这里的小军寨的守军,基本上都是原本在山里讨生活的猎户,或是汉中地区的佃农什么的,因为生活无奈,才投了军,混口饭吃。

  和后世的情形基本差不多,驻守在傥骆道山道这里的守军,生活条件什么的自然比起郡县当中的守军又差了许多,长年累与与世隔绝,补给品也少的可怜,更不用说有什么娱乐项目了。因此基本上来说都是不怎么招人待见的,或是没有什么家底,又或是不懂得钻营奉承的各种被排挤的兵卒,便统统的发配到了这里。

  若是后面一些的分水岭,多少还离县城近些,找个由头什么的还可以到县城里面喝碗热汤,盯着大姑娘小媳妇的腰身屁股流口水,而在沉岭这里,除了那些新来的还算是白嫩一些屁股蛋子,什么都没有值得看的。

  稀得能照人影的一碗杂粥,便是早脯,然后晚上也是一碗,再加一个比拇指还要小一圈的杂粮饼子,便是一日的全部吃食了。

  沉岭军寨中年队率,姓孙,具体叫什么,没人知道,已经在沉岭这边待了近十年了,在张鲁还没有来得时候便在了这里。因为从军时间长,也就慢慢的从一个小兵,升到了队率。Χiυmъ.cοΜ

  说是队率,其实也不满员,满打满算也就四十个人的模样,至于少的那些人头数,呵呵……

  原本算是正经的汉军,但是张鲁来了之后便改编成为了什么什么天威兵,反正队率长也不是很懂,只知道吃食什么的就变好了那么一阵子,还发了一件道袍,多少也算是一件新衣吧,只不过大概两三个月之后,供给什么的便又落回了原本的水准。

  说是军寨,其实就是个大型哨卡的加强版,只是作为傥骆道的第一道的外围警戒,正儿八经的军寨是在分水岭。

  但这样的小军寨也不好对付。因为地形的原因,在靠近山脊的高处,用石头为基,以木为墙,贴着一边的山体,围起来一块,正好将山道堵了一个结实。

  不得不说军寨确实险要,一边是陡峭光滑的山体,一边是垂直的悬崖,就这样一小节的向上的坡道,就算是人挤人也不过仅仅可以容纳两三人并行,悬崖边又没有任何绳索铁链防护,一不小心便是粉身碎骨。

  这样的地形,若是强攻,队列一个是展不开,第二要站在光溜溜的岩石上仰攻寨墙也是费劲,搞不好一个不稳,不是掉下悬崖就是滑下岩石……

  在军寨的高处,还用长木为架在山体上撑起一个哨塔来,也同样肩负着箭塔的作用,但是现在这个险要无比的哨塔上,却不见人影。

  单从地形来说,这个军寨,确实让人看了都心惊肉跳,但是若是越过了这样一层颇有几分气势的寨墙往内,就寒酸得不堪入目了。

  或许是因为地形的限制,军寨当中只有一间大茅棚,一间小茅棚。

  就这样,其余的没有了。

  大茅棚自然是用来住人的,而小茅棚么……

  当然是用来放兵刃器物的。

  什么,厕所?

  想太多了,这荒郊野岭的,哪里不是厕所?

  这个沉岭军寨,人数么,四十个,若是加上后面半山腰的那个老道,两个道童,一个使唤杂役,也就是四十四个人。

  马匹么,一匹都没有。

  弓倒是有十二张,但是其中一半已经不是弓臂开裂,便是弓弦腐朽了,几次提出需要更换,都没有送来。

  刀枪什么的,倒是有多余的,加起来有五十三件。

  至于铠甲……

  铠甲是什么东西?

  天师自有神威护身,当然不需要铠甲。

  全队上下,最值钱的便是军寨棚子里面的那两口大锅。

  军饷什么的,惯例是没有的,一两个月能供给一次粮草就算是非常不错了。最近听说就连关中都不太平,闹腾得厉害,因此沉岭这样不起眼的小军寨,还能有些粮草送来,就算是托张天师的福气了。

  春雨绵绵,一到了黄昏,气温也下降得厉害,茅棚里头火塘,也没有了干柴,只能是用湿柴将就着。

  不过湿柴么,当然少不了烟雾,搞得茅棚里面腾云驾雾一般,呛得里头挨挨挤挤挤在一起躺着每个人都时不时的咳嗽几声,但是不管是谁,都懒得起身收拾这些玩意儿,只是将潮湿的草帘子往身上拢着。

  茅棚上头有些细碎的缝隙,还不断的滴水下来,滴落在地面上,大头兵也勉力的蜷缩躲避着雨滴,搞的原本就有些拥挤的茅棚更加的杂乱。

  孙队率躺在一块最为干爽一点的地方,翻着眼皮只是看着眼前一切,到了最后,终于忍无可忍,翻身坐起,大喝道:“臭石头,狗蛋子,你们两个瓜皮赶紧给老子夹着屁股爬起来,上去给棚顶加些干草,再把这些要命的湿柴给老子扔了!再找些干柴来!真他娘的一群哈怂!这日子,真没球得过了!”

  一声吼完,孙队率还是觉得心中不怎么爽,又转向另外一头大吼道:“老王头!昨日不是还有半拉兔子么,怎么今日就没有了踪影?老子下的扣子好不容易才夹住这傻兔子,才吃了一半,怎么就给没了?他娘的,是不是你小子给贪嘴了?”

  听到孙队率大声喝骂,少数离得近的,歪歪扭扭往边上靠了靠,离得远的就当作没听见,反正那天孙队率不都是吼几嗓子泄些火气?

  不仅如此,还有人低声叽咕道:“还提什么兔子,他娘的,辛辛苦苦整治的兔子,然后就被三位神仙看中了……这还能剩个屁!早知道还不如昨日一口气全吃了,多少算是混些油水……”

  “别动弹了,再动弹肚子里面的那口干的也就化了,到时候半夜饿死你!”

  “就是,睡吧,睡吧,睡着就行了……”

  “他娘球的,谁放个屁啊,也不提前吱一声!”

  顿时茅棚里面唧唧喳喳一片,讲七讲八的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人把孙队率的话当成一回事。

  虽然所谓级别上面有差别,但是大家都是烂命一条,都是无产者,谁怕谁啊?

  队率,能有本事弄吃弄喝的来,才是正经队率……

  眼见着这个月的粮草又快见底了,大伙心中都烦着呢。

  “……”孙队率瞪着眼,然后颓然的仰天而倒,“……他娘的,都是一群瓜皮……”

  “咣!”

  然后又是一声。

  “咣咣!”

  茅棚里面顿时一片寂静。

  只听闻有人中气十足的在寨墙外高喊,“他娘的有活人没,出来个喘气的!”

  “啊哈!”孙队率腾的一下翻身坐起,“哈哈哈,大买卖来了!”

  “啥大买卖啊?像上次一样的那几个流民?干巴瘦的,一点肉都没有……”

  “你小子懂个屁!”孙队率丝毫不客气一脚踹了去,说道,“你他娘见那个流民敢这样砸门的?哈哈,这回要是不好生的刮些油水下来,老子就他娘的不姓孙!”

  “这么说,有正经肉吃了?哈哈哈,太好了!”

  “还有粟米!高粱!”

  “说不准还有羊腿!那香味啊,哗……”

  孙队率嗤之以鼻,狞笑着说道:“瞧你们那熊样,这些家伙,身上说不定都有金银!嘿嘿,小子们,都听好了!要是比我们人多,咋们就好生伺候着,反正怎样也要些油水……如果要是带的人少……嘿嘿嘿……”

  “嘿嘿嘿……”

  茅棚里面顿时传出些几乎相同形式的大小笑声。

  “队率,要不要派人和后面的……那三个神仙说一下……”

  有人问道。

  “先看看吧,要是吃得下,就不说了……要是人多,就说一下吧……”孙队率挥挥手,说道,“走走!都跟老子去看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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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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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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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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