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马几乎已经干涸的口沫伴着沙尘喷在独孤余欢的脸上,黏糊糊贴在脸颊上,他却恍若未觉,只感到一颗心碰碰直跳,似乎膨胀得越来越大,简直要激动得从腔子里面跳出来。
一接到桢林陷落的消息,独孤余欢就知道右大当户凶多吉少,若是自己再次败落,那么阴山鲜卑就等于是向汉人敞开了怀抱,弱肉强食天经地义,败者奉上一切,胜者享有一切,这就他孤独所奉行的,也是草原上的公理。
独孤部落纵横草原多年,累计军功做到了左大将的位置,不是靠着偷奸耍滑来的,而是一刀一枪在草原上拼杀而来的!
既然汉人想要逼死自己,那么今天就算是死,也要拖着汉人一起落黄泉!
更可况,现在依旧还有一线生机!
只要拿下了车阵,汉人军心必然动摇,自己在借着军势压迫前方二十里不到之外的汉人前军和南匈奴,如此一来自己不仅有生还的希望,还可以大破汉军,说不定连鲜卑大王步度根也会给与自己更大的奖赏,而之前的损失也可以得到充分的补充。
经此一役,自己是不是就可以再上一步,借着威名,将来在鲜卑当中中,自己这独孤一系,进位俾小王,甚至更高的位置也未可知……
要么输光离场,要么通杀四方!
孤独余欢回顾身后,自己的备甲亲卫紧紧的跟随着他,纵然是踩踏在这大漠边缘的碎石区域,驰骋的马速也没有放低多少。
而这些备甲亲卫的马匹,都是经战阵的战马,仿佛和他们主人已经成为了一体,虽然有的战马的马蹄包裹的皮袍已经磨破,前蹄在锋利的石面上面搽出了一道又一道的血痕,但是这些战马依旧随着马背上的骑手每一个操控动作而准确的做出反应,压榨出最后的一分力量……
独孤余欢虽然骄横暴躁,性格贪婪,但不是无能之辈,他也曾跟随父亲,在漠北草原上攻伐部落,见识过无数战阵!虽然自己贪功和急于和汉军一战,分兵导致了右大当户的挫败,但是他同样也分析出来了,汉军就只有这些骑兵而已!
自己虽然困于地形,但是汉军步卒必然不敢轻易北上,那么自己只要将汉军骑兵击败,整个阴山依旧是鲜卑的天下!
没有骑兵,汉军就定然遭受重挫,想要染指阴山,想都不用想!
此战过后,自己死伤的战马必然众多,但是只要草原还在手里,休养生息过上两三年,就能慢慢的恢复过来,但是汉人呢?
这一战若胜,就等于是砍断了汉军的腿!
没有十年八年,并州的汉军休想再组织起这么大规模的骑兵阵容!
在独孤余欢的料想当中,汉军骑虽然装备精良,但是却没有漠北汉子的勇猛,在大漠当中苦苦忍挨,就是为了在这一刻突然袭来,只要汉军稍微动摇,若是往南汇集,那么必然会影响到汉军骑兵的施展空间,自己就可以趁势而上,南北夹击;而若是汉军北逃,那就更好,自己就直接扑向二十里不到之外的汉军前锋和南匈奴部落,等灭了汉军前军,这北逃的汉军又能有什么作为?
正如零散的队形对上战阵完备的兵卒肯定是要吃大亏的一样,战阵的转换也并非瞬间就可以完成,一旦大军躁动,兵卒慌乱,就算是挥舞再多的旗号敲击再多的金鼓也照样控制不了……
所以孤独余欢才故意在奔出大漠的时候营造出巨大的声势,为的就是动摇汉军主将的心神。就像不能列阵的步卒在骑兵马蹄之下宛如任人宰割的肉块一样,没有阵型的骑兵也不可能挡住他麾下的鲜卑骑兵的冲击!xiumb.com
汉军骑虽然确实装备不错,但是在这种突然遭遇战上面,又怎么是自幼长于马背的草原健儿的敌手?
在独孤余欢的料想中,汉军主将最为恰当的选择,就是发现了自己这一只军队来袭的时候,就在亲卫护卫下,朝着自己主力靠拢,然后自己就可以顺势将汉军骑往死路上逼迫!
三面包围,不断的东侧山体绞杀,汉军和南匈奴必定会被积压成为紧紧的一块肉饼,内圈的用不上力,外圈的又要承受四面八方的袭击,不用一个时辰,汉军就肯定士气全无,一败涂地,到时少不得将汉军主将的头颅砍下,挂在马前!
但是没有想到汉军主将竟然一步不退,硬是将骑兵变成了步卒,结成车阵对抗!
眼前的这个小小的车阵,宛如磁石一般吸住了鲜卑的骑兵,里三层外三层的围拢上去,从外面已经看不到车阵的轮廓了,之间到不停的有身影在车阵之前跃起和倒下,鲜血伴随着残肢断臂抛飞。
想不到这汉军主将心智如此坚韧!
但是这样能抵抗几分?
一个临时勾连的车阵,能抵御多久?
现在自己距离汉军主将也就是这一车之隔而已,只要车阵一破,一次冲击就可以踩踏进去,就算是南面的汉军前军拼命来救,也是来不及了!
独孤余欢在马背上立起,挥舞着战刀,用沙哑的声音撕心裂肺的吼着:“分一部分去外围列阵,以防汉军回援!其余的全部冲上去!压进去!冲破车阵!”
要让自己的手下再狂奔二十里去攻击汉军前部,恐怕冲到近前也没有了马力了,因此只能是在外围驻守,一方面警戒,一方面也是让疲惫不堪的战马多少恢复一些体力。
“儿郎们,跟着我将汉人统帅脑袋砍下来,一举而定!不要堕了我们草原汉子的威名,到时候,每人赏牛五头!羊五十!以孤独部落的名义发誓,决不食言!!让这群汉狗看看,我们室韦人的武勇!!斩了汉军将主,胜利就是我们的!!”
钱财什么的,草原上的人其实并不看重,但是牛羊却是实实在在财富,跟着孤独余欢南下,求的不就是可以给自己的部落,给自己的妻儿老小去博取更多的安身立命的东西么?
在独孤余欢身周,就听见鲜卑骑兵都在喉咙当中低低的咆哮了一声,就像是饿疯了眼,看见了血食的贪婪野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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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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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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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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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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