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斐潜>第七七四章 节杖的巧合
  假节,又称持节。

  “这就是以后发展成为节度使的由来吧……”

  斐潜看着送到了榆林大营的节杖,心中多少还是有一些感慨的。虽然没有升官,但是等于是加了一个荣誉九卿的头衔,然后再加上了假节,基本上来说具体实职没变化,但是级别就比所有的郡太守都高出半级了。

  不过这个汉代的节杖,怎么说呢……

  斐潜将节杖拿在手中颠来倒去的看,又在空中轻轻的挥舞了几下,怎么都感觉这样的节杖所用的就是极其普通的黄竹。

  虽然这个黄竹看起来质地还是不错的,外壁饱满圆润,加上三重的牦牛尾制成的节旄,也是有一点分量的,但是这样一根大概不到一米八竹子,加上这个染成了蓝红黑三种颜色的眊尾……

  斐潜在节杖上下摸着,甚至扒拉开了牦牛的眊尾仔细看了又看,发现不知道是汉代的人买有仿造的意识,还是仿造这个玩意也没啥用途,这个所谓代表着皇帝的一部分权利的节杖,竟然如此的简单构造,连个防伪的设置都没有。

  好歹自己在辖区发行的交子,也都在纸里面中间加了三根不同颜色的细线用来防伪。其实说起来也很简单,就是在纸张制作的时候先沉淀一次,然后用胶粘上细线,然后再沉入纸张的纤维池里再进行第二次的沉淀,再捞起来的时候,加进去的三色细线就夹在了纸张中间了。

  当然对外宣称是缝进去的,哈哈哈,想必那些想要做伪的人一定琢磨不清楚究竟要用多细的针线才能做到这样的效果吧。

  因此这个朝廷的节杖啊……

  自己要是找跟竹子,再扎点牛尾巴,是不是也可以充当一下了?

  也没有雕刻一下文字,说这一柄节杖是给谁的,要是半路上被偷走了,谁知道是谁的啊。这个真的是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原本再汉代,假节,持节,使持节,假节钺这四个档次并没有多少的区别,当初汉武帝在发兵收捕太子时,因为太子亦拥有节,特意将节杖改色以示区别。

  或许是因为出现过这样的情形多了,所以后来就慢慢的变为了两个档次,一个是假节,一个是假节钺。假节、持节、使持节,现在的位置高低还是差不太多,但是持节和使持节相对假节来说就正式了许多,有点像后世的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之间的区别,虽然工作职责和薪酬福利基本上都是一样,也同样被称为老总,但是在编制内,就是有一点细微差别。

  假节钺就相对来说处于最高级别的地位了,毕竟假节或者持节不过只有一根节杖,而假节钺则是还多出了一柄黄钺,因此假节钺一般只授予重臣。

  当然,这个节钺之类的东西,似乎很光彩,有很大的威严,但是实际上,嗯,怎么说呢,其实已经并没有多少的效力了……

  略胜于无。

  差不多就是这样的了。

  因为不管是节还是钺,其权力的来源并不是节和钺本身,而是皇权。持节或者持钺的人是代表了皇帝在做一些事情,但是如果遇到的是不认同这个皇帝权力的人物,就等于是没有任何的作用。

  就像是当年的苏武,都把节杖上的牦牛毛都秃噜光了,也没得到当时的单于有多么的遵从。而对于那些原本就极其敬重皇权的人来说,持节或是持钺的人又往往是朝廷的重臣,就算是没有节杖黄钺,一样同样会被敬重,所以啊,这个节杖和黄钺,更多的是表现一种荣誉上,对于实际的局面上的帮助并不是很大……

  想清楚了这些,斐潜也自然失去了起初对于获得了这个节杖的兴奋,而是翻看起“执金吾”的龟钮银印起来。

  斐潜将自己原本的护匈中郎将的银印拿了出来,虽然款式是一样的,都是银印龟钮,但是执金吾的印明显大了一圈……

  执金吾原本是西汉时的中尉,权力很大,担负京城内的巡逻﹑禁暴﹑督察等任务,掌北军﹐和掌南军守卫宫禁的卫尉相为表里。汉武帝当时设立八校尉,都属于中尉。并且最早的三辅的军事首长也是中尉,后来才加设可中垒校尉,以此来分割中尉部分权力。

  后来确实因为其职权太重,又被再次分割京,再改称执金吾,也不再配备什么属官,彻底的成为了一种荣誉称号。

  好像吕布也有一块这样的执金吾的印?

  这个执金吾还真是……泛滥啊……

  好吧,总归是多了一块银子吧。

  但是为何汉代的这些人就喜欢在金印银印上刻出一个乌龟?

  这个……

  还真的没有一个明确的解释。

  反正从刘邦那个时候就开始这样用了,或许是刘邦当初觉得乌龟这个玩意长命百岁挺吉祥的?

  然后便一直沿用至今,而且只有千石以上的印绶才能用龟钮,否则便是只有鼻钮,也就是半个镶嵌在印绶上的圆环,就像是半个大号牛鼻环。

  正在斐潜胡思乱想的时候,大帐之外有一名传令兵跑了过来,大声的禀报:“禀报中郎!马、赵二位都尉已到五十里外,特来相报!”

  哦?

  马越赵云回来了?xǐυmь.℃òm

  这么说明於夫罗那边还算是蛮顺利的了?

  那就好。

  斐潜笑了笑,将印绶放到了桌案之上,既然於夫罗那边到了王庭,那么自己在这里就可以展开下一步的计划了……

  “击鼓,点兵,出营五里相迎!”

  斐潜站起身,下令道。

  当然,斐潜也可以选择什么都不做,让马越和赵云到了之后在前来参拜。

  现在虽然多走个五里地,但和在营地当中在大帐之内坐等,会给与马越、赵云等人完全截然不同的感受。

  在礼节方面,斐潜从来不含糊,不然想要别人为自己卖命干活,自己又是鼻孔翘到天上去,这样会让人感觉到舒服?会有人诚心诚意的付出?

  斐潜刚走出大帐没几步,看到在自己营地之上飘扬的三色旗子,忽然有一些怪异的感觉,不由得停下脚步左右寻思了一下,忽然回首望向了置放在大帐之内的节杖……

  这……

  这个颜色,真的就是个巧合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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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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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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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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