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斐潜>第七四五章 赵子龙的第一次
  “汉人有一句话说的挺好,叫做……”扎田胜翻了翻眼皮,然后说道,“顾得了头就顾不了屁股,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我们伟大的祖先冒顿单于,就是这样一次次的打败了汉人的进攻!”

  扎田胜一直以来都有以冒顿单于为榜样的心思,因此也没有少研究冒顿单于的一些事迹,但是因为匈奴也没有什么特定的文字和书卷记载,扎田胜也只能是从一些口口相传的故事当中去探寻曾经称霸漠北的冒顿单于的一些踪迹。

  “如果……”阿兰伊思索了一下说道,“汉人要是不退却,又或者是先头的这一部分部队没有能接到退回去的命令呢?”

  扎田胜说道:“那你们就先拖住他们,能打就打,不能打就撤……”扎田胜又沉默了片刻,才说道,“实在不行,便将美稷让给他们,然后我们北上,找鲜卑王……”

  当然如果真的到了那一个地步,鲜卑人也不是省油的灯,就算是胜利了,恐怕还是要付出不小的代价。

  “……”临银钦忽然站了起来,愤怒的说道,“这群该死的狐狸,要是能够齐心,我们哪里还需要去找什么鲜卑人!”

  阿兰伊也是叹息了一声,说道:“王庭的这些人,已经不算是长生天的下的赤那了……一个个像被驯养的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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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云在整个南匈奴和汉人联军的侧后方,他自己的骑术是不错,但是作为骑将,还没有单独率领过这么多的兵马,所以在兴奋的同时,在心中也有一些不安。

  赵云真的没有想过这个护匈中郎将斐潜,竟然会直接给了自己这么大的统帅权,这对于他来说,心中也多少有一些感激,同时也提醒了自己,需要不辜负这样的一份来自不易的信任。

  在汉代,要想成为统帅一方的大将,要么是家族当中有兵家的传承,要么是有任武职的长辈来进行指导,耳濡目染的进行学习,否则要懂得兵种的配比,器械的准备,人员的调配,旗号的使用,阵型的运用等等东西,绝非一件容易的事情。

  现如今赵云领了千人骑兵队,跟着大部队的侧后方,一起往北而行,骑兵马蹄激起的漫天的黄尘,遮天蔽日,骑兵或是战马身上的铠甲铁片相互撞击发出叮叮的响声,旗帜在风中高高飘扬,不时间有传令兵在侧翼来回快速奔驰,还有那一伍一什的斥候小队呼啸着,向远方奔去……琇書網

  这种气势,这种氛围,是赵云从来没有经历过的。

  黄巾兵,黑山军,张燕统领的手下算是最好的兵卒了,也只不过懂得一些队列而已,能排着一个整齐的队形来,就已经是不错了,若是还略懂一些兵种配合,懂得如何进退,那简直就是张燕亲兵才能做到的。

  赵云坐在马背之上,随着战马的起伏,四下留心观察着。

  最前方已经看不太清楚了,但是仍然能看到一顶大麾在前方引导,那是於夫罗,南匈奴单于的标志,在其周围,是於夫罗族内的精兵,各个都十分的彪悍,在初春尚未转暖的时节,有的甚至裸露着臂膀,毫不畏惧寒冷的在马背上腾挪自如,甚至相互之间打闹吵笑着,显得有些散漫和无规则。

  在胡骑的侧左翼,就是马都尉的直属,与胡人的略显散乱不同,汉骑就显得规整了许多,并州骑兵在队伍的两侧,西凉铁骑位于队列中间,而胡骑则是放在了后面,井然有序。

  赵云自己统帅的一千骑兵里面,并州骑兵和胡骑各占一半,因此赵云就照葫芦画瓢,让并州骑兵在前,胡骑在后,布置在了整个大军的侧右翼。

  在大部队出发的时候,马越因为和赵云也并不熟,而且马越自以为赵云应该懂得如何统领一只千人的骑兵的,所以也没有多说,甚至连一句交代也没有,只是点点头,便自行带队先行了。

  当时赵云默默的观察了一下,然后并没有傻乎乎的直接跟着於夫罗或者马越的部队走,而是选择了大军的右翼位置……

  果然,赵云的选择是正确的。

  旋即有传令兵奔来,令赵云向右侧派出斥候……

  赵云便依令照做。

  当手下斥候问道:“需前探多少里?”

  “三十里。”赵云平静的说道,就像是说着一件最普通的事情。

  其实这个真讲究起来一点也不普通。

  步卒行军,一日正常情况下走四个时辰,每日行军距离大概四十里,因此前探的斥候一般都在十五里或者是二十里的范围,当然某些敌方情况不明,路途不熟悉的时候,也会放出三十里甚至是四十里的斥候……

  而骑兵行军,正常的情况下也是走四个时辰,每日行军根据路途的好坏,大概在八十至一百二十里之间,因此斥候侦查距离如果只有十里或是二十里,就不太够用了,所以正常情况下一般都是要放三十里的,当然放四十里的也有,只不过四十里的侦查范围不管是对于斥候,还是对于的战马,气力消耗都时是较大,因此也并不常用。

  所以骑兵若是正常行进,通常就是三十里斥候范围。

  毕竟斥候也是普通人,也不是神仙,有什么瞬移大法之类的法术,四十里的距离,基本上就是要快马奔跑一个时辰,一来一回,加上侦查的时间,差不多就要花两个时辰了……

  因此,大概两个时辰之后,前方和左侧各有传令兵奔驰而来,通报说斥候侦查的情况,同样也证明了另外两个方向上也是放出了三十里的吃后。

  当然,斥候的反馈,基本上就是一句无异常了事。

  赵云也同样派人向左翼和中阵通报在右翼斥候回报的情况,而且在这一路上,并没有因为一直没有发现敌人和异常状态就减少次数或是拉长了通报的间隔。

  旗号,传令什么的,赵云都是让手下的并州骑兵当中一个军侯代为发布,然后留心一一记下所用的方式……

  所以这一路而来,一个是赵云表情永远都是那么方正的一张脸,另外一个是一边学一边用,竟然没有人发现其实赵云是第一次统帅千人的正规部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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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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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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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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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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