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州。
镇幽门。
镇幽门原本叫做镇北门,但是曹纯驻扎在幽州之后,便是将渔阳的镇北门改成了镇幽门。
当然,若是曹纯知道还有个细菌叫做幽门杆菌的话,多半是不会改这个名字的。可惜曹纯不知道,所以他觉得这個名字很好。
曹纯原本是想要直接改成镇西门的,但是未免太过于着意了,就像是国画的山水,要是画满了反倒是觉得堵得慌,留一点就刚好。
镇北门,嗯,镇幽门其实是在西面。
没错,北门开在西面,就像是四大天王一定是五个人一样,没毛病。
城门往内,便是渔阳的主要街道,往内不远处便是水渠,水渠之上架着个石桥,在石桥两边人潮涌动,桥两头是自发形成的集市,各色小贩在这里叫卖商货。
渔阳虽然以兵卒为多,但是周边也有一些的百姓。
这些百姓就像是杂草,无论是在戈壁,还是在石缝,似乎都是可以生存。
有了百姓,有了生活,似乎战争也远离了这里。
一个文人打扮的带着一名仆从,缓缓的走上了石桥,在石桥上似乎还驻留了一下,不知道是在感慨流水滔滔,还是在伤怀人生苦短,反正似乎讴吟了几句什么,才缓缓下了桥。
过了桥转进了一个巷子,旋即在仆从的掩护之下钻进了一家店铺,掌柜的微微抬头,见到是文人,便是偏了偏脑袋。
文人会议,迅速的穿过了店铺的过道和走廊,到了店铺的后院,出了角门,左右看了看,便是又往前抢了几步,推开了一个虚掩的小门,进了另外一个小院子之内。
『渔阳外营三千三百骑兵,大小雪车百五左右,昨天离开了营地,往北去了。』文人见到了院内之人之后,便是立刻低声说道。
『三千三?往北走?』院内的是一个中年商贾的样子,闻言皱了皱眉,『这数量……说不多罢,也不算是少,说少罢,倒也不少,这是要做什么?』
文士摇头。
『你看那些兵卒士气如何?』商贾又问道。
『应该还行。』文人说道,『但是你知道的,我不太懂这个的……』
商贾点头,『没事,你就说你知道的。』
『之前么,确实不怎么样,你知道的,打了败仗,一时间又军饷和粮草供应不上来……听说有不少逃兵,不知道真假……但是后来么,冀州的钱粮供应上来了,也就好了很多了……只不过这些新补充的兵卒大部分都是周边的流民和游侠儿……虽说经过了训练,但是么,差不多就那样,还行吧……』
文人说着,商贾记着。
这就是文人身份的好处。即便是到处乱晃乱看,也可以表示自己是来采风的,是体验的,是春天赏花夏天赏叶秋天赏月冬天赏雪,反正都是有充足的理由。这些事后世就喜欢找公知是一个道理。
商贾皱眉道:『这么说来,那异动的三千三百可是精兵?』
『算是罢,至少和其他城中的兵卒比较起来好一些。』文人说道,『只不过那些马,就是有些差……』
『还有其他兵卒调动么?』商贾问道。
『那就不太清楚了……只不过我刚才在石桥上看到,船只好像是少了一些,是不是出城去了?』
商贾皱了皱眉,『你这么一说,好像也是啊……行了,这事情我去打听……』
商贾点了点头,然后从袖子里面摸出了一个钱袋,塞到了文士手中。
文士颠了颠钱袋,嘿嘿笑了两声,然后很顺手就塞到了自己的袖子里面,也不多废话,转身走了,顺着原本来的道路又退了回去。
商贾见文士走了,也转身离开了小院,换了一个地方之后,才坐了下来,将情报画了下来……
画在了一个漆盒之上。
漆盒在室外之下晒了一阵,北方寒冷且干燥的天气使得附着在漆盒表面的颜料很快就干了。
过了不久,漆盒就被人端了起来,装进了一个干草和破布垫着的大框之中,然后摇摇晃晃的上了车,又下了车,经过了一双双或是苍老,或是年轻,或是白净,或是皴裂的手,不知道过了多久,多少个日日夜夜太阳星辰起起落落,最终到了一个沾染了一些墨色的,略显得有些修长且带有一些捏笔老茧的手中。
这是辛毗的手。
辛毗盯着漆盒上的画,沉吟着。
画得好丑。
三个大一点的人状物,带着个孩子,似乎举着棍子,又像是举着叉子,在河边捕鱼……
知道的人明白那是画的是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三只猴子。
或是三根火柴棍。
『渔阳……出兵三千余……』
辛毗捏着胡须,『曹家子,想要干什么?』
……(O_O)?……
其实从九月开始,不仅仅是渔阳,在幽州各部的曹军就已经陆续开始了调动,当然最为主要的依旧是渔阳和易京两地,都出动了骑兵,其中最多的就是渔阳,三千三百,其次是易京两千五百,其他小县城有的八百,有的三五百,凑起来也有大几千,近万的骑兵。
四舍五入一个亿。
曹纯当然不是去打赵云的。
虽然曹纯心中早就不知道转悠了这个念头多久,可是要让他实施下来,他还不敢。
没错,不敢。
因为曹纯知道,他手下的这些骑兵,和赵云统御的骑兵相比较,还是有一些差距的,或许三十人对上三十人,可以不分上下,但是三百人对上三百人就可能要落下风了,再往上三千到万人,那就基本上胜率可怜,就像是后世国足一样,即便是对上缅甸,似乎也在争平,而不是得胜。
越是大规模的战斗,兵卒的素质上的细微差距就会被放得越大。
一对一,即便是有力量上的差距,也可以通过丢沙子啊,喊飞碟啊之类的小手段改变战局,但是人数一多,成千上万,所谓小手段就没有什么用了,比拼的依旧是基础的那些,兵卒训练,刀枪装备,再加上将帅对于战场的控制和调度能力。
而曹纯虽然不愿意承认,但这些是事实。
所以这一次,曹纯的目标,是胡人。
虽然说曹纯之前和乌桓人,鲜卑人,丁零人都有过敌对,也有过合作,甚至还歃血为盟过,但是么,盟约不就是用来打破的么?
有谁还傻到说会相信山盟海誓可以管一辈子的?
不会吧?
曹纯是为了马去的。
战马。
幽州是一块好地方,适宜养马,可是曹氏手中的战马并没有多少,想要获得战马,一方面是要和斐潜交易,另外一方面则是和胡人交易。
但是交易是要花钱的,如果能零元购,谁会想要花钱啊?
胡人,不管是乌桓人,鲜卑人,还是丁零人,如今在大漠当中的实力已经是衰败了,这几乎让曹纯下巴都掉了下来……
起初曹纯还心中打鼓,觉得这个事情不是很靠谱,毕竟这可是当年汉武帝都想要做到的事情,结果倾尽全国之力,虽然确实将匈奴搞残废了,但是大汉自己也是伤痕累累,到了后期汉武帝不得不下一封措辞委婉的罪己诏,表示一下,认个错。
然后骠骑大将军搞了多久?又是出动了多少兵卒?怎么就在大漠之中被搞得欲仙欲死,分崩离析了?
曹纯自然将赵云所有的战例,能收集到的不能收集到的,细细推敲琢磨,总于是让曹纯总结出了一个结论,就是赵云几次的冬季战役,当中对于胡人形成了重大的打击!
懂了!
这就是冬季攻势!
曹纯开始计算自己的小家底,小金库,然后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可以照着葫芦画个瓢?他计算过粮草,然后很是按捺了几天,又是写了一封密信,上报给了曹操,然后得到了两个字,『试之』。琇書蛧
当然曹操具体的书信内容不是这么的简单,曹操也再次重申了一些需要特别关注的地方,比如粮草的运输,兵卒的保暖,路线的向导等等。
没办法,曹军太缺战马了。
『粮草都备好了?』临近出发之时,曹纯再次确认。
『都备好了。城中第一批粮草了两千石,已经先行转运到了北面……骑兵自带十日粮,合计两千石,随军而进,另外,还有雪车五百辆,船只三百只……只不过……』
曹纯皱了皱眉,『不过什么?』
『这河水恐怕再过些时日就会冰封上了,到时恐怕就难以行船了。』
大汉的气温比后世要高不少,想象一下在关中三辅地区,当下居然是后世生长在热带亚热带的蕨类植物,也就知道了。
『……』曹纯思索了一下,『无妨,抓紧船运,待冰封之时,也就回旋了……』
曹纯的目标就是以快打慢,捞一笔走人,反正他的述求很简单,就是战马,战马和战马!
能骑的马子!
可是曹纯万万没想到,他遇到的第一个难题,不是粮草,也不是冬衣,而是柴火。
没错,就是平常里面谁也不会太注意,拿来就烧,没几个钱的柴火!
曹纯最担心的军粮问题,反倒是没有什么,毕竟这一段时间幽州冀州都没有战时,等于是幽州自己有产出,还有冀州扶持,虽然不是很多到可以浪费的那种,但是多少还是够让曹纯折腾一把的,可是曹纯真得没想到,居然会因为缺柴火,导致眼睁睁的看着粮草下不去嘴!
关中三辅河东之地,已经开始大量的使用新型燃料,煤。体积小,重量大,相比较普通的木材,可以携带更大的量。
这事情,曹纯自然是有听过,但是听过就算了,毕竟大汉当下植被还是很多的,柴火什么的,走上几里路,山林里面随便搞,也没有什么林业城管什么的来罚款,所以曹纯也自然没有多上心。
可是一离开渔阳,进入了大漠戈壁区域,树木灌木什么的开始稀疏起来的时候,尤其是在冬季,柴火问题就被放大了。
没有柴火,别说做饭了,就连取暖都成问题!
好不容易碰见了一个小树林,便是全数砍伐了当柴火,可依旧是杯水车薪。一来湿柴用来点火那个悲怆啊,真是人人落泪,二来这么一个小树林看着还不少,可是近万人一分……
因此曹纯这些人马,手上的刀枪剑戟在没有捅到胡人身上之前,便先是挖地三尺的找柴火!
但也没能找到多少,也用不了多久。
曹纯不是没有携带柴火,他带了。
可惜不够。
然后曹纯遇到的第二个麻烦,是胡人少了。
这是最大的麻烦……
若是严格上来说这个问题不能算是一个麻烦,毕竟胡人少了,就意味着汉人承受的威胁风险降低了,这对于幽州,以至于冀州北部的汉人县城村寨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情,但是对于曹纯来说,不是。
随着赵云对于大漠北域的控制和清理,再加上归附军的运作,一些临近汉地的胡人要么就是被绞杀了,要么早就远远的逃离了,再加上丁零人的分裂,以至于靠近幽州一带的胡人大规模减少。
曹纯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还以为大漠之中,胡人就像是田里面的庄禾一样,割了一茬,还会有一茬长出来,他没有想到即便是人可以种在地里,也是要十几年才能长成人的……
于是,就麻烦了。
曹纯抵达了曾经的鲜卑王庭所在之处,而现在这里只剩下了一片空荡荡,或许挖掘一下地面,还能找到一些碎骨头和还没有腐蚀掉的破碎兵刃战甲什么的,但是想要找胡人和战马,就没有了……
曹纯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北方,似乎还希望那边能有什么奇迹出现,嗯,或许只是希望有一群野马出现,但是很遗憾,什么都没有。
『把斥候营军侯叫来!』
到了现在,便是傻子都意识到了问题不对。
曹纯不是没有派人前来侦测,他前前后后派出了三次人马,都说在这个旧王庭之处见到了胡人的踪迹,而现在……
要么是胡人得到了消息跑路了,要么就是斥候在骗他!
『小的以性命担保!』
『小的之前来的时候确实有胡人!』
『就在这个地方,小的还和他们打了一阵,取了一首级之功,登记在册……』
斥候纷纷表示,没有问题。他们确实是碰到了胡人。
曹纯仔细甄别着,然后将这些斥候的言语前后进行对照,得出了一个结论。
曹氏的斥候没有骗他。
这些斥候虽然都属于斥候营,但是不是同一个队列的,并且这些斥候一个个讲起来都是斩钉截铁,语气都是十分的肯定,最为关键的,就是曹纯找不到这些斥候替胡人说话的理由。
毕竟当时斥候前来侦测的时候,曹纯来没有表示要攻击这里,只是例行侦测而已,所以他们讲假话有什么意义?而且斥候家人都在渔阳。
虽然说曹军之中多少还是有吃一点空饷什么的,但是在这个事情上,曹氏兵卒还没有达到尚武的大宋一般的无耻,或者说还没有『进化』到那个程度。
这里之所以在当年会成为鲜卑人的王庭之所,是因为北面有一大片的连绵近百里的山脉,峰峦起伏,共有山峰丘陵千余座,高度倒也不是很高,但是刚好可以挡住从北面侵袭而来的寒流,使得寒风不至于直接扑向旧王庭这里。同时山脉也提供了一些河流,使得这里水草丰美。
但是再好的地方,如果说不安全了,也是没有用。
就像是渔阳的镇北门,改成了镇幽门,之前又是镇什么门,若只是改个名字其他的没有变化的话,什么也『镇』不了一样。
所以,这里确实是有胡人的。
只不过现在没有了。
随后展开的搜索,也证明了这一点,在一些区域内确实发现了一些印迹,标明这一片区域里面确实有胡人居住过,只不过现在跑了。
这就说明来这里的胡人不是没有,毕竟水草这么丰美的地方,总是会有一些人来的,但是问题是,来这里的胡人不多。
都是一些小部落。
几十个人,上百人顶天了。
然后曹军的斥候一来,自然看到是有胡人啊,胡人即便是发现了曹军的斥候,因为就是两三个人,曹军斥候自然不会主动去搏杀,胡人也未必愿意招惹汉人,所以当然相安无事。
可是曹纯大张旗鼓,烽烟一动,那么这些胡人即便是再傻,也知道要跑啊!
而当年鲜卑王庭的时候为什么不跑呢?
那是因为当时的鲜卑王庭的人数比赵云多了数倍!
而且组织几个人,到十几个人,再到百人千人,万人以上,每提升一个数量级别,牵扯的事项都是翻着个跟头往上涨。
小部落收拾一下,半天时间就跑路了,而像是当年鲜卑王庭鼎盛时期,光直属部落人口就过万,再加上周边的附从部落,光传递命令就要花一天的时间,更不用说打包收拾还需要额外的时间了。
关键是当年鲜卑还狂妄着呢,根本不将赵云看在眼里……
而现在,漠北的这些胡人已经成为了惊弓之鸟,稍微有些风吹草动立刻就跑路了。
胡人跑了,战马没了。
兴冲冲而来的曹纯现在面临的两个抉择,一个是撤回去。
另外一个是追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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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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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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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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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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