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诡三国斐潜>第2390章就这?就这!
  生死病残,这是自然规律。

  人类几千年来,都以为自己可以打破这些规律,或者是说幻想着自己能打破,但是实际上到了临头,却发现自己所有的努力,在残酷的大自然面前只是个玩笑。

  长安三辅,细雨蒙蒙。

  而在北域大漠,却依旧雪花纷飞。

  常山大营按照惯例,派遣出了斥候队进行巡查。

  这些斥候队携带雪橇,战马,战犬,并且有一定的补给物资,将向北域扩散进行长达十日左右的侦测。

  长毛战犬是司马懿早期提出来的构想,据说是源自于司马懿的箭术拉胯,和其他的官吏比较起来,他射不中猎物,干脆就养了狗来协助捕捉小鸡小兔子之类的,来冒充自己的狩猎所得。对于这一点,司马懿予以坚决的否认,表示这是谣传和污蔑,并且保留进一步追究造谣者的权利……

  但是不管怎么说,当下这种貌不惊人的厚毛中型犬,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让斥候的工作更有效率,减少风险,甚至可以在外出执行侦测的闲暇时候,协助补充一些猎物。

  因此对于饲养这种狗,常山大营几乎没有什么不适应,这种中型犬就成为了内部斥候营的标配。一般来说,一伙之内大概会养两三条狗。这些狗很朴实,人吃什么,狗也吃什么,皮实好养。

  清晨。

  雪终于是停了。

  狗叫声在寂静的清晨,总是有些刺耳。

  当斥候队率从以雪橇为骨架,临时搭建的棚子里面钻出来的时候,他才明白战犬吼叫声是因为什么。队率抬头,顺着战犬报警的方向望去,一名穿着破烂皮袍的汉子,出现在了斥候队率的视野当中。

  那名胡人静静的站在林地边缘,远远的打量着这里。

  ……(ᇂдᇂ)……

  你有吃的,我没吃的。

  你有穿的,我没穿的。

  道理和规则是在有序的社会当中才具备力量,当混乱和野蛮占据上风的时候,冲突就不可避免的降临了。

  赵云微微皱眉。

  这一群莫名其妙出现的对手,似乎有些不对劲。

  是因为坚昆国的原因?

  『……』赵云沉默了片刻,挥动了手臂,『举旗!』

  旗帜,从炎黄之时开始,就成为了军队当中的灵魂。

  随着赵云身后的中军将领旗帜举旗,在空中轻轻晃动,周边的的次级将校的旗帜也随之而举起,然后朝着赵云中军将领旗帜微微倾斜,就像是朝着赵云所在之地致意一样。

  蓝色边的是前军,红色边的是中军,白色边的是侧翼。

  随着次级将校将旗帜举旗呼应,然后更次一级的阵列旗帜举起,接下来每个小队的旗长纷纷直立身躯,取下身后的背旗挥舞着,整个阵线上顿时一片旗帜飘扬。

  这就是秩序。

  这也是示威!

  前军的指挥,甘风带着兵卒站在阵列的最前方。他看到对面的人马像是黑灰色的浪潮一样,涌动过来,成千上万的马蹄踩踏地面的声响,确实是有些气势,动人心魄。

  可是甘风却在笑。

  兴奋的笑。

  之前张郃领队去了坚昆,使得甘风相当的郁闷,觉得自己没能出去撒欢,嗯,作战,憋闷得厉害,结果当下有对手送到了面前来,即便是这些对手来得不明不白,但是也足以让甘风兴奋起来……

  『来啊!』甘风嘿嘿笑着,『有种就来啊!』

  在甘风对面的乌戈心中颇为犹豫。

  乌戈的部落受到了白灾,而且据部落当中的长老所言,白灾过后还有黑灾,这对于一个部落来说几乎就是毁灭打击,南下就成为了不得已举措,而在南下的过程当中,乌戈又碰到了同样的难兄难弟。

  周边的部落也是一样受灾,两个部落头人凑在了一起,衡量了一下,觉得若是交战,即便是胜利的一方,也未必能有多少好果子吃,于是干脆合并在了一处,继续寻找猎物。

  陆陆续续的,汇集的人就多了起来,然后乌戈等人就碰上了丁零部落。

  这个冬天,丁零人也不好过。

  摆在乌戈等人面前就只有两条路,是去抢一样是穷疯了的丁零人,还是继续南下抢传闻当中富得流油的汉人?

  丁零人在曹军手中吃了大亏,过得很苦,然后他们决定要去幽州辽东,也就是公孙那个区域去进行一波劫掠,问乌戈等人要不要一起跟着去……

  乌戈询问了一同而来的小伙伴,大多数的人并不愿意跟着丁零人,但是丁零人所描述的幽州一带的曹军力量又让乌戈感觉到了担忧,所以乌戈最终选择了大汉的中部方向,因为在乌戈父辈说过,这里的汉人又胆小又无能,遇到了他们只会跑……

  可是现在似乎有些什么不对劲了。

  这一路而来,四周都是残破,压根就没有什么好东西。

  越走,便是越饿。

  越是往南,这种期盼便是越大。

  至少这里雪小了,看到化冻的土地林子里面开始有小动物的踪迹了……

  所有人感觉希望就是在眼前,但是突然出现的汉人大军拦在了前方。

  『有谁会说汉语?』

  乌戈大声询问着,转着脑袋左右看着。

  没有人回应。

  书到用时方恨少,没文化的麻烦远远不只是无法沟通,更重要的是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和对方的差距。只有乌戈隐隐的觉得不对劲,以及在对面旗号相互呼应的时候察觉到了对方这一只像是铜墙铁壁一般的队列,绝对不像是自己父辈所描述的那种胆小的,一上阵就只会逃跑的汉人。

  乌戈转头问身边的另外一名部落的族长,『你看对面的汉人军阵如何?』

  另外的部落族长沉吟了许久,『总是要试一试……』

  是啊,要试一试。

  穷疯了,饿疯了,饿死或是战死,总归是要选一个。

  乌戈点了点头说道:『如果不能打败这些汉人,我们是过不去的。可是他们有铁甲……我们的弓箭,恐怕是射不透……』

  乌戈想了想说道:『我父亲曾经说过,想要打狼不一定非要冲进狼窝里,将狼引出来……或许更好一些……』

  另外的部落头领点了点头,『你有一个睿智的父亲……说得不错……我们不能正面打,这些汉人一身的铁,跑起来肯定比我们累得更快……』

  『我记得……』乌戈微微往后面示意了一下,『有个草泡子……』

  『行,让后面的先撤……我们上前去引他们来追……』

  ……(;¬_¬)……

  乌戈熟练的拿出了一只骨头轻箭,将箭尾夹在虎口位置,右手拇指用戴着牛骨扳指的地方扣住弓弦,食指和中指压在拇指上左手抬高,箭头斜斜指向空中,右手开始缓缓的拉开弓弦,周围的其他族人也是同样姿势,张开了弓。

  弓箭是他们一辈子的朋友。

  谷</span>从小这些游牧民族就在马背上活动,第一个玩具必定就是小号的弓箭,做弓制箭几乎是他们每一个人必备的本领,甚至他们在没有制式化的条件之下,用个人的技艺弥补了兵器器械上的差异。不同重量的箭矢要射多远,要用多少的气力,只要他们将弓箭拿到了手中,便是可以自动的进行调整。

  轻箭并不适合抛射,因为落下来的时候,这些轻箭并不能像是重箭一样有比较大的杀伤力,但问题是乌戈他们没有多少重箭。而且乌戈觉得,看着这些汉人的盔甲,即便是用了重箭,也未必能给汉人造成多少的伤害……

  但是当下是北风。

  汉人由南往北,是逆风。

  这算是游牧民族的一点优势。

  北风会吹乱轻箭的射击方向,使得轻箭失去准头,但是也可以增加轻箭的射程,反正就是抛射而已,覆盖射击,根本不需要所谓的精准。

  在一声号令之下,游牧民族队列之中,纷纷回身射击,伴随着响起无数弹棉花一样的弓弦振动声响,宛如庞大的蜂群飞过,密密麻麻的箭支同时升上天空。

  乌戈半转身,稍微瞄准了一下,拇指猛地松开,弓弦顺着扳指的光滑面划出,弓臂上积蓄的能量瞬间释放在箭尾,轻箭在弓弦的嗡嗡声中急速飞出,桦木箭杆因为巨大的受力而在空中略微有些扭曲,如同蛇身一般扭动着,它飞过最开始一段后,桦木杆慢慢停止扭动,箭身在尾羽的平衡下变得平稳,它和其他上千支轻箭划破空气,汇成风吹树林般的声响。

  当这些轻箭飞过最高点,开始向汉人的阵线俯冲的时候,随着一声号令,汉军骑兵扯出了圆盾,并非是遮挡在自己的面前,而是遮在了自己战马的大脑袋上。

  汉人骑兵头盔有帽檐,有的还有面甲,只需要稍微低头,就算是被轻箭射中,也不会有什么大的伤害,但是大多数的战马头部是没有什么防护装备的,个别有马面甲,也只是保护一小块的区域,并不能防护马首全面,尤其是马的眼睛鼻子耳朵等部位,是相对来说比较薄弱的,万一受伤,虽然未必致命,但很容易引起战马不安狂躁,进而乱跳乱跑导致队列混乱。

  箭矢落下。

  叮叮当当,箭矢在汉人军阵当中一阵乱跳。

  场面看着很热闹,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多少疗效……

  汉军的反击来了!

  乌戈面前一个同部落的倒霉蛋被汉军的箭矢击中,破烂的皮袍根本丝毫不能挡住汉人的箭矢,他惨叫着,捂着肚子从马背上栽倒到了地上,在地面上增添了一些血红色。

  虽然只是两军相互抛射,但是第一次遇到汉军反击之后,乌戈的双手不由得有些颤抖起来,下半身甚至隐隐有些尿意……

  不是所有人上了战场,都能够立刻狂暴得像是史前巨兽,大多数人依旧还是普通的,即便是作为部落的头人,乌戈也并非天天都杀人,亦或是习惯了死亡的存在,即便是提前有了心理预期,他也未曾想过自己得意的弓箭技术竟然毫无效果,他也没有料想到汉军的防御竟然如此的强悍。

  一种强烈的,对未知的恐惧,袭上他的心头。

  汉军这是逆风啊!

  即便是逆风射击,也使得游牧这一方在这一轮倒下了近三十人……

  虽然说对于整体的数量而言,三十人或许并不算很多,但是对于整个乌戈一方来说,确实是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因为相比较于游牧的损失,汉人几乎毫发无伤。

  第二轮轻箭射出,双方的战损也依旧是如此,甚至游牧方的箭矢还更加的失去了准头,很多甚至是落在了空地上……

  许多游牧的民众加快了马速,尽可能的逃离后方汉军的射程,然后自然是不会被汉人射到,但是同样的,这些人也射不到汉人了,虽然说他们的轻箭即便是射中了也未必有什么杀伤力,但至少是一个阻碍,或者说是小威胁。

  甘风催着马。

  『一群哈怂!跑跑跑,跑个锤子咧!』

  甘风咒骂着,满腹的不爽。

  原本甘风以为是将有一场酣畅淋漓的厮杀,结果等他催马上前的时候,对面的游牧胡人很快的就变成了逃窜,中间的变化是那么的流畅,使得甘风都有些抓狂。

  一开始那么大的阵势!

  就这?

  就这!

  『哈怂!瓜皮!』

  甘风身边的护卫往前催了一下马,到了甘风身边大声吼道,『将军!十里!快十里了!』

  甘风愣了一下,然后转头往后方看了一眼,似乎并没有看到赵云发出什么特别的信号,便也是大吼道:『惯例二十里!发信号给将军!』

  甘风口中的将军,当然就是平北将军赵云。

  赵云在发现胡人没有正面交战,便是直接逃跑的时候,也微微有些诧异。因为从乌桓到鲜卑,还有丁零人,都至少会正面冲一波,不行了才想着逃跑撤退,像是眼前的这些胡人,都还没有正式交手便是先逃为敬的,确实不多见。

  但这也并非意味着赵云在面对这类事情的时候,完全没有应对的经验。甘风直接咬着胡人的屁股追击,而赵云则是慢悠悠的跟在了后面,一方面不用疾驰去消耗马的耐力,另外一方面也方便向四面八方派遣出了斥候。

  很明显对方是准备埋伏,只不过赵云现在还不清楚对方究竟是来了多少人,又有多少的兵在埋伏……

  北域都护府,当然最为重要的就是要能控制北域大漠。

  这个北域都护府的管辖范围,不是半个大漠,也不是所谓的比较安全的,属于常山大营周边的区域,而是整个的北域!

  要不然光叫一个名字,名不副实的行为,并非是赵云所愿。所以这突然出现的胡人,让赵云有些好奇。毕竟这些人似乎不是鲜卑,也不属于丁零人,莫非是坚昆残余?亦或是什么其他的部落?www.xiumb.com

  在最开始到达常山的时候,赵云对于北域大漠的认知只是局限在鲜卑乌桓丁零等部落名号身上,只是知道这些家伙的架构是什么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等等,以为这就是基本概况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赵云对于北域大漠这一块区域的认知越多,然后就发现自己不知道的越多。

  北域大漠实在是太大了。

  从匈奴到鲜卑,其实并非如同汉家传承一样,是固定的统属,很多时候就连匈奴鲜卑他们自己都未必清楚大漠当中究竟有多少部落,有多少人口。

  就像是赵云若是没有接触柔然人,就不会知道其实在柔然北部还有坚昆国,更不用说派遣张郃去坚昆作战了。

  那么这一只突然出现的胡人部落,是属于哪一种情况?

  是丁零人不甘心之后请来的大漠援兵?

  是之前没有遇到过的全新部落?

  是装出来的缺少兵刃武器,设下的陷阱?

  作为大汉在北域的第一道防线,赵云当然不可能仅仅是满足于防御,亦或是简单的胜利,他觉得自己有这个责任要去更多的知晓,掌握这一片的土地的情况,当然也就包括了当下这些新出现的胡人部落。

  匈奴人不喜欢剃发,大多数和汉人一样将头发往后梳,也有少部分剃头的。

  东胡出身的鲜卑人则是大多数喜欢剃头,而且剃头的款式不太一样,有的剃头顶中间,有的剃两边留中间,有的则是剃两道沟,将头发分成三份……

  丁零人和羌人一样都喜欢戴帽子,羌人的毡帽较短平,而丁零人相对帽子较高,更尖一些。

  乌桓人基本上啥都有,剃头的,带帽的,但是一般不编辫子,而且喜欢用动物的角,牙,贵重金属,宝石什么的作为头上的装饰品……

  而这些新出现的胡人,似乎不属于匈奴,也不属于鲜卑的胡人部落,反正赵云是没能判断出应该属于那个部分的胡人。反正这些胡人让赵云多少有些好奇。

  不久之后,赵云所猜测的『埋伏』终于出现了……

  赵云并没有第一时间前往救援被埋伏的甘风部队,而是再一次的派遣了斥候,往四周查勘,可是等这些斥候带着一些茫然,前来回报说他们并没有发现有其他的潜藏部队的时候,便使得赵云都感觉有些不敢置信。

  这就是埋伏?

  这就是所有了?

  就这?

  就这!

  这是瞧不起谁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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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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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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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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