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诡三国斐潜>第2181章吃肉和吃草
  对于斐潜来说,后世极大的物流力量,充足的香料产量,使得斐潜对于香料的认知,还有对于香料的态度,并没有办法像是汉代人一样那么的对于香料所痴迷。

  但是这并不妨碍斐潜知道,香料是一门大生意。

  最早进入大汉的香料应该是胡椒,拜汉武帝之赐,金屋藏娇的原本这个『娇』,其实算是一语双关,不但是代表人,还有代表着『椒』房,故而称之为金屋,在汉代是一点都没错。

  因为香料贵。

  现在斐潜用的香料,就是西域和雪区而来的。

  大汉的香料来援,一个是来源于西域,一个是来源于交趾。但是西域和交趾本身不怎么生产香料,他们的香料则是来源于大秦和日南。

  大秦那边暂时还没有通商,主要是吕布在西域的对于当地的一些小国的收获,而另外一个方向上则是比西域更早的展开了贸易,毕竟日南,以及在日南以南的身毒,是香料的重大产地。

  当下斐潜先期展开的香料贸易路线,主要是通过雪区往南的茶马古道。

  进入身毒两条路,一条从雪区,一条走交趾,而交趾线则是会更加方便一些,只不过现在刘备还差了一些火候,还不能说可以稳定的提供香料来源。

  当然按照现在的交通物流速度,即便是开通了,香料成本依旧不菲,除非是走海运,以船队的模式进行运输……

  这是自然是后话了。

  只不过即便是这几次的收获,也算是颇丰了,毕竟西域人和吐蕃人不知道积蓄了多久的库存,被吕布和张辽基本上清空,当然是数量可观。

  有时候斐潜真的替汉武帝可惜,香料这个东西,明明可以做成的大生意,结果被这个败家子拿去糊墙讨好女人,然后关键是这个女人根本不领情,最终还跟自己翻脸了……

  斐潜一边慢悠悠的吃着,一边瞄了瞄曹真。

  曹真显然是太久没有吃过带香料的食物了,唏哩呼噜的,连头都懒得抬。

  想要抓住一个人,就必须抓住人的胃。

  汉代士族子弟都喜欢香料,甚至对于香料有一种将其神圣化的态度。

  嗯,这当然也是因为汉武帝。

  或许……

  斐潜不怀恶意的想着,多半是如同中世纪欧洲土著对于香水的态度差不多,因为卫生条件限制,所以特别喜欢各种香料,各种香囊,一直到明清都是如此。就像是曹老爷子描写的红楼梦当中那些水做的妹妹,其实也不常洗澡的,所以各种香囊遮掩了事。

  因为如果不是斐潜带来的习惯,汉代人当中还是有很多人平日里面是不洗澡的,一个月能洗一次都算是勤快了,还有人表示洗澡会带走了身体内的元气,所以不能多洗。

  所谓天上掉下来个林妹妹,很有可能是顺便也带了一身的泥壳子,未必有后世想象当中的那么干净……

  当然,以上都是斐潜的猜测,就像是斐潜猜测曹老王同学领地之内一定很是缺乏香料一样,然后看到曹真如此形态,便算是印证了心中猜想。

  汉代的香料,多数来源于域外,随着丝绸之路的开辟,汉代从域外输入了香料,并移植了某些芳香植物,比如胡椒,丁香等等,但是种植量不多,一方面是皇帝老儿只想着自己爽,没想着要要广泛种植,另外一方面是因为水土不一样,即便是种了,不去有意识的调整种植方式,也基本上难以成活。

  所以物以稀为贵。

  用香是上层贵族奢侈生活的表现,也是士族子弟彰显身份的一种标识。

  或许是因为芳香烃在上古时期就已经烙印在人的基因当中,好吃的,对身体有益的基本上都是香的,然后不能吃的,对于身体有害的,大都是臭的,当然也有例外,只不过多数如此。所以当这些香料出现的时候,就是勾起了人类身体基因当中本能的那些记忆。

  士族子弟对于香料的需求和消耗是惊人的,因为不仅是用在食物上,还有熏燃之香、悬佩之香、涂傅之香和医用之香。

  这么一个五件套下来,对于香料渴求度自然是相当大。

  其中消耗大户自然是皇帝,以至于很多人都开始编排皇帝老儿,有说皇帝用的席子便是『杂熏诸香,一坐此席,余香百日不歇』,还有人说皇帝每天都要有女侍史二人,『皆选端正,从直女侍执香炉烧熏从入台护衣』……琇書網

  当然,最近的说辞便是讲汉灵帝的,说是汉灵帝奢华无度,在西园建裸游馆,盛夏与宫人游,『宫人年二七已上、三六已下,皆靓妆,解其上衣,惟着内服。或共裸浴,西域所献茵墀香,煮以为汤,宫人以之浴浣。使以余汁入渠,名曰流香渠』,反正跟纣王有得一比。

  然后士族子弟一边心中渴求着,一边嘴里痛斥着……

  只不过这些士族子弟也不想想,汉灵帝当时已经和西羌打了多久战争了,还有狗屁的『西域』所献,穿过战区过来的?若是说从日南献上来的,多少还靠谱一些。毕竟那个时候交趾还算是比较平稳一些。

  在汉代,胡椒算是本土化种植相对来说比较成功的,只不过因为水土改变,导致胡椒并没有办法像是舶来品那么『大而紫』,称之为『荜茇』,而本土产的,『小而青』,谓之『蒟焉』。

  至于其余的香料么,基本上来说就是比较少了……

  曹真毕竟也是长期位居军旅,吃得很快,如同席卷残云一般,连酱料姜丝都吃得干干净净,若是在舔上几下,便是连洗都省了。

  曹真或是真,或是假的憨笑了几声,说道:『让骠骑见笑了!若有失仪之处,还望骠骑将军恕罪。』

  斐潜哈哈一笑,问曹真够不够,饱不饱,然后又给曹真再上了一份肉汤,然后自己也加快了速度,西里呼噜吃完了,让护卫将食案撤下。

  曹操很穷,至少现在这个阶段很穷。

  这个是斐潜知道的。

  这也是历史上的事实。当然这个穷是相对的,并不是说曹操吃不起饭了,而是相比较其他士族的奢侈来说,曹操算是比较穷的。在大汉推崇了所谓的不与民争利的政策之后,其实『民』是很多钱的,当然这个『民』并不是广义上的那个意思。

  藏富于民,然后曹操穷巴巴的。

  曹操即便是三国鼎立,基本确定大魏政局之后,依旧是提倡节俭,不允许乱用香料,《内诫令》云:『天下初定,吾便禁家内不得熏香。后诸女配国家,因此得香烧。吾不好烧香,恨不遂初禁令,复禁不得烧香,其以香藏衣着身亦不得。』

  直至曹操身故,香料的短缺依旧没有得到改善,依旧是相当昂贵,以至于曹操还在《遗令》中特别嘱咐:『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

  所以这是一门大生意……

  曹真虽然外表经常装作憨厚老实的样子,但是实际上极为精明,饭后便是假做漫不经心的问道:『骠骑此食甚美也,却不知庖丁为何人?』

  正常来说,斐潜应该很大度的表示若是曹真喜欢,便将庖丁送给曹真,就像是士族子弟之间经常送来送去的模式,可问题是斐潜不正常,咳咳,斐潜不按照常理来走……

  『此等非庖丁之能也,乃雪羊之美也!』斐潜笑呵呵的说道。

  『啊?』曹真愣了一下。

  『子丹可知凤麟洲?极西之地,便有西海,于西海之中央,地方一千五百里,便为凤麟洲。洲四面有弱水绕之,鸿毛不浮,不可越也。洲上多凤麟,数万各为群。』斐潜笑呵呵的说道,『此羊便来于凤麟之洲,肉嫩且鲜,几无腥臊,常食之可轻身健体,延年益寿……』

  斐潜呼啦啦将雪区的羊好一阵吹,反正曹真肯定没有去过雪区,可不就是听斐潜一个人瞎掰呼么?

  曹真睁大眼,然后不由自主的摸了摸肚子,虽然说大部分都不相信,但是看着斐潜说得确有其事的样子,又有几分的将信将疑。

  『子丹若是不信……』斐潜呵呵笑着,『且与某来……』

  斐潜在后世的时候也常常疑惑,为什么同样是羊肉,品种可能也相差不多,但是为什么在边疆大漠之中的羊肉就是比在其他地方养殖的更好吃?

  最后明白了,主要是饲养方式的不同。

  边疆大漠的羊吃的是什么?是青草,是沙葱,都不用人工特意后期再加什么腌制,这些家伙提前就将自己腌制入味了……

  而在内陆饲养的羊吃什么?是掺杂了各种生长素抗生素瘦肉精的饲料……

  所以味道能是一样的么?

  那么很自然,在曹操领地之内吃到的羊,会和张辽等人带来的雪区羊,大漠羊的味道是一样的么?

  显然不会。

  这一点随后也在斐潜的后营之中得到了证明,现场两只来自不同地方的羊具备明显的差别,不管是羊膻味还是羊肉本身的肌理,都有很大的区别,即便是曹真不懂得烹饪,也可以直观的看出来……

  曹真虽然得到了一点奇奇怪怪的新的知识,但是他的心思却并没有放在这个上面,因为他在经过骠骑后营的时候,明显闻到了香料的气味,浓厚的,犹如实质一般的气味,从硕大的后勤帐篷之中散发出来,勾人心魄。

  虽然说曹真尽力掩饰,但是毕竟修炼还不到家,从而也越发的暴露出曹操境内对于香料的稀缺和渴望的程度……

  既然如此,就先吊着罢。

  不得不说斐潜在后世,确实是跟着一些家伙,学会了不少的坏招式,比如说,饥饿营销……

  ……(~o ̄3 ̄)~……

  『世之有饥穰,天之行也,禹、汤被之矣。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卒然边境有急,数十百万之众,国胡以馈之?兵旱相乘,天下大屈,有勇力者聚徒而衡击,罢夫羸老易子而咬其骨。政治未毕通也,远方之能疑者,并举而争起矣,乃骇而图之,岂将有及乎?』

  『虽有贾生发此宏论,然亦有恶贼横行于乡野。破坏积蓄,荼毒地方,使民贫困,而**邪。不足而生困,困则生乱,乱则不得农,不得农则离乡轻家,纠察其因,盖因恶贼有意囤积,而坏民生所致也。十恶之徒,罪大恶极!』

  『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

  『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备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此乃晁公之所得,然非恶贼贵粟之由也!晁公贵之,乃珍之惜之,奸妄贵之,乃敛聚民财!莲勺大户,凭仗其货,行贵粟之术,非为公庭,亦无忠义,唯贪图财货,意图不轨是也!』

  『莲勺一地如此,他处岂有例外?各郡各县,可有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之事?可有人专川泽之利,营山林之饶,而荒淫越制之徒?更有贪暴之吏,不理政务,直收贿赂,致一地荒芜,民不聊生,此乃国之蠹虫,社稷败类!』

  『今参律制法,十恶之徒,不得赦宥,贪腐之辈,严惩不贷!』

  『天有好生之德,地有宽厚之意,骠骑仁德无双,秉承先贤之善,广布各郡,使皆闻之。若于开春之前,可迷途知返,自首其罪,当酬情减免,若一意孤行,一经查出,加重惩处!』

  『此令!』

  所谓最新的诏令,便是如同寒冬里面凌冽的北风一样,不容置疑的吹拂到了关中三辅各地,吹起了一片的纷乱烟尘。

  普通百姓欢喜于持续多日的粮价终于是往下降了,好日子似乎也有了盼头,但是对于士族大户来说,无异于是冬日霹雳一般。

  对于大多数的百姓来说,需求都很低,有饭吃,有衣穿,有一间小瓦房,有老婆孩子,似乎便是已经是生活的全部,然后等到孩子长大,便是有一个轮回。

  但是对于已经吃肉吃习惯的那些不是一般的百姓来说,却有更多的想法。他们想要吃肉,不仅是他们自己要吃,还要让自己的孩子,孙子,子子孙孙都可以吃到肉,所以他们要的更多,想的更多。

  因为贪婪,所以冒险。

  吃习惯了肉的人会甘心去吃草么?若是之前没有沾染上肉的味道,或许还能忍受吃草的生活,但是一旦吃到了一口之后,即便是一时忍住了,能忍得住一世么?

  张时能说会道,平日里面也是撑着场面,所以也能是蒙蔽一些人,可是当这个架势被戳破的时候,许多人发现张时也不过就是一只猴子。

  而那些曾经以为张时很厉害,认为张时够强大的,便像是被猴子耍弄过了一般。

  再加上,京兆尹的大户们也并非是因为喜欢张时,所以才给张时送礼送钱。就像是后世很多人常常挂在嘴边上的两个字一样,生意只是生意。

  送钱,是为了获得更多的钱,投入就是为了产出,没有产出的事情,谁愿意做?

  而现在,张时陷进去了,而且还很有可能会连累到这些京兆尹的大户……

  谁能保证张时可以守口如瓶,将所有的罪责全数都抗下来?

  很显然,谁都不能保证。

  那么对于京兆尹的大户们来说,选择便是只剩下了一个。

  杀人灭口。

  杀了张时之后,便是死无对证,所有的一切秘密都会被死人带到黄泉下面去……

  张时也是知道这一点,所以他躲在骠骑府衙之外的官廨之中,根本就不敢回家。他也很矛盾,他知道有些事情是不能说的,因为一旦说出来,得罪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这群人或许不敢去找骠骑,亦或是庞统的麻烦,但是想要找他的麻烦,却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

  可问题是,张时能永远躲在官廨之中么?

  晚脯的时间到了。

  张时不敢回家,自然是吃住都在官廨之中,吃食也自然是由下人派送。

  下人们虽然也不是很懂的上面的风向变化,但是他们也有他们自己察言观色的本事,趋炎附势也是一种本能,而像是张时这样的瘟神一般的人物,自然是能躲就躲,能避则避,因此每天往张时送餐的活计总是没人愿意接,以至于是管事的人不得不临时指派。

  这一次依然是如此。

  被指派的下人心不甘情不愿的提着餐盒,闷头向前,一心只想着尽快完成这一份差事便算是了事了,结果在转角的时候差点撞上了另外一人,若不是反应迅速,说不得连食盒都打翻了……

  遇到这样的事情,自然心生不爽,然后又见到并非是什么主事之人,也是和自己一般的下人模样,便是忍不住口出恶言,怒声责骂。

  来人似乎也是知道自己过错,便一边赔不是,一边表示愿意代劳,将餐盒送往张时之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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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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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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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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